第96章日常“姑奶奶,我妈妈说你写了孙……(2 / 2)
虽然具体写什么,怎么写,她还没有太多头绪。
但是对她来说,有了灵感有了感悟,就要尽快把这件事提上日程,不然就错过了时机。
和孩子们聊天,让杨金穗短暂地忘记了自己来天津的原因,几乎是觉得自己只是单纯地来亲戚家做客了。
但等吃过饭后,杨敬之提起这事,让杨金穗“安心住着,他会让人去打听具体怎么回事”,还说“这不是你的错,不用担心他们来找你麻烦”。
杨金穗才想起来,喔,还有个小小的危机没有解决呢。
不过她的确也没有很担忧,因为她真的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也不觉得谁有理由用这件事来对付她。<
虽然这不是个很讲道理的世道,但对于有些名气的文人来说,政府也不会轻易找事。
更何况,还有敬之大伯呢。
虽然不是很清楚杨敬之还有他的孩子们到底是什么职位,以及杨敬之其实已经算是退休了。
但从上次孙县长的事能看出,他还是有些能量的。
说过这件事,剩下的时间,杨金穗就开始自由地在天津和杨敬之家里游荡了。
在这里的生活还是很舒服的,
首先就是生活设施很便利,马桶,浴缸,出热水的水龙头、柔软的床、厨房里随时供应的小点心……
当然,这不是天津的优势,纯粹是有钱的优势。
其次是天津的美食很多。
美食之都威名已经初显,后世也很出名的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十八街麻花,这个时候已经有了,而且正是比较鼎盛的时期。
价格不算贵,手艺传承得很到位,尤其是狗不理包子,在一百年后,谁去狗不理包子吃一顿,算不算老饕见仁见智,但是一定算是冤大头。
不是说这个包子贵得多离谱,而是品质配不上价格。
在此时就不一样了,是真的好吃。
还有此时十分知名的一些大饭店,如登瀛楼,听这个名字,很吉利吧?味道也不错,算是津味鲁菜。
鲁菜本来就以手艺高超著称,津味又是北方人很能吃得惯的风格,两者一结合,便胜却人间无数。
杨金穗连着在这里吃了三天饭,然后杨敬之家里的堂嫂就偷偷问她,是不是吃不惯家里的饭?
再这么外食下去,怕是要引起主人家的误会了,杨金穗乖乖回家吃了几天饭。
但她很快又被另一家饭店吸引,利顺德大饭店,这家可厉害了,规格很高,接待外宾,或者政界人士来住。
这次倒不是杨金穗找过来的,是杨敬之一家带着他们一家三口来吃的。
可能是看杨金穗总往外跑找美食,觉得她是小孩心性,就带她吃顿高规格的大饭店,让她长长见识吧。
除了这些比较天津风味的美食,外国食物也很多。
这真的是港口的优势了,什么外来的货物都得先在这里过一圈,再运往内陆。
杨金穗就借此机会吃了不少巧克力,比在北平的大商场买的要便宜一些,也难怪后世的天津,连馒头里都要放巧克力馅。
吃吃喝喝逛逛,杨金穗其实也没忘记本职工作,那就是写作。
准确地说,别看她吃了不少外食,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里写东西。
这次的事,虽然没有让她直接感受到什么风雨,但是,也让她有了点紧迫感。
还是得更有名气一些,更有钱一些,有更多的朋友。
也难怪这个时候的很多文艺界人士会去做外国人、政府官员的朋友,的确也是一层护身符。
杨金穗的岁数、性别,很难做到这一点,而且想和这些人做朋友,说不定还会被利用,所以她觉得,写出更多作品,拥有更多读者和影响力,也是一条出路。
杨家给她安排的客房,有一张小书桌,正对着阳台,窗户一开,小风透进来,还是有几分凉快的。
唯一不便的,就是杨家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木,蚊虫比较多。
尤其是晚上开着灯的时候,虫子啪啪啪地在纱窗上打出声响,让人烦恼。
而且再小一些的虫子,会直接飞进来,迎着台灯飞上去,被撞得掉到纸页上颤抖。
杨金穗看着偶尔掉下来的小虫子,会忍不住想起鲁迅写的《秋夜》,那些撞在玻璃灯罩上的小青虫。
如果能撞出一片新天地,未必不是值得的。
当然,文学的意象,并不足以抵消现实中的不适,被蚊子咬得胳膊腿上都是红肿的大包后,杨金穗终于不硬抗了,乖乖地去大堂嫂给她安排的一间书房写文章。
这间书房没有通向外面的窗户,白天略有些昏暗,需要开灯,但晚上就很舒服了,不会受到蚊虫的侵扰。
杨金穗在这里,几乎每日都要写大几千字,除了需要连载更新的《凡骨初登修仙途》,还有正在存稿的《坤道降妖除魔记》,以及来天津以后,写的一些小散文。
嗯,后者主要是以美食文章居多,兴趣在哪里,写什么就更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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