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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新文构思还真会。……(2 / 3)

更何况,前世的盗墓小说是怎么流行的?

在电脑还比较昂贵的时候,作者在论坛上进行连载。

那个时候,能熟练上网且喜欢去论坛看小说的人,多数还是年轻人。

年轻人嘛,哪个时候的年轻人都是反骨最多的。

而在报纸上连载,受众群体就很广了,有老有少,自然要考虑多数读者的观感。

那么,给主角设定一个什么样的身份,才能让他合情合理地进入墓穴,且不触碰国人的逆鳞呢?

杨金穗开始在纸上记录自己的灵感。

守墓人?

比如一个守墓世家的最后血脉,偶然发现有人偷偷摸摸在自家守护的古墓附近打转。

主角探查到他们是盗墓贼,赶跑盗墓贼后,主角怕他们继续破坏其他古墓,于是一路追寻盗墓贼的痕迹。

既然是追寻人家的踪迹,总是会落后一步的吧,落后了,那人家往往就已经进入古墓了。

为了防止盗墓贼破坏古墓,主角也只能跟进去了。

这个身份,可以说是站在了绝对的大义一边,不容易被人诟病进入古墓这件事。

还可以是考古学家。

前世的一些好莱坞电影,很爱设定这种人设,主角因为考古学家的身份进入各种神奇的古老的遗迹。

在此进行各种莽撞的骚操作,往往到了最后,主角抱得美人归,遗迹被祸害得够呛,甚至干脆被夷为平地。

结尾,主角会站在直升机的梯子上,神情凝重地看向这片平地,发出一声磁性的独白:

“不知道下一个开启这片宝地的人会是谁呢?”

然后,制片公司就会根据票房酌情开始“下一个开启宝地的人”的故事拍摄。

住脑啊!

杨金穗拍了拍自己额头,不能再细想下去了,这种设定是不行的。

人家好莱坞在电影里祸祸别国的遗迹当然不心疼,这比崽卖爷田还轻易。

但是她不能在小说里写这种情节。

而且也玷污真正的考古学家了。

老一辈人本来就不能理解考古这件事,她再写这么本小说,更是形成刻板印象了。

不过,这个人设也不是不能用,只不过故事走向肯定不是古墓被破坏。

警察呢?警察或许也可以。

跟随盗墓贼或者犯人入古墓,这也是很正当的理由。

但考虑到此时的警察,形象还是相对复杂一点,很多时候甚至干脆是权贵的打手,所以针对这个设定,杨金穗还是犹豫了一下。

不管行不行,她都先记上。

实在不行,就搞成一个主角团,毕竟进入古墓要面临的种种神奇又恐怖的危险动植物、机关,一个人去做虽然有种孤胆英雄式的壮美,但趣味性就太弱了。

还是应该组个团队来进行探秘,最好有个搞笑的“丑角儿”,插科打诨,缓解紧张气氛。

必要的时候,这个人还能因为自己的莽撞带领主角团探索新地图。

哎呀,要不怎么说经典就是经典呢,经典盗墓小说的设定,团队探险,搞笑担当,果然是很好用的。

杨金穗即使没想特意仿照,但思考着思考着,就靠了过去。

人设暂时这样,故事情节呢?

冯知明并没有要求写成很长的篇幅,也没说要写成不同古墓的升级闯关模式,按理来说,杨金穗完整地写完一个故事即可。

后续的宣传,冯知明他们会上心的,会努力把这一个故事利用的彻底。

但这么有趣的题材,她如果只是开个头就不写了,必然有人跟风写下去。

而一旦人家写的花样更全,设定更复杂,她的小说就会很轻易地被从读者们的记忆中清除掉。

她都动笔了,吃不到最甜的那块蛋糕,感觉有点亏啊。

所以可以留一个钩子,后面再慢慢写第二部、第三部……

这样也符合杨金穗的需求——她不想密集地赶工这本小说,时间实在是不够用。

最好是一年甚至两年写一部,这样写下去,她在读书的这几年,就一直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了。

所以……

设置不同风格的古墓也是重点,而且其实也不一定要写古墓。

冯知明希望她写这本书,就是想通过这些神神鬼鬼的故事给那些对付盗墓贼的人打掩护。

而这些盗墓贼其实也不仅仅是盗墓,还会去偷古庙古建筑的文物。

杨金穗前世看文物相关的纪录片,还知道他们会去山洞里把壁画一片一片切割下来运走。

石窟里巨大的佛像运不走,就把佛头割下来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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