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小狗侦探乔治接过约瑟夫手中的稿……(1 / 2)
乔治接过约瑟夫手中的稿子,也注意到上面的黄色便签,挑了挑眉毛。
他们报社发行的《星期六晚邮报》销量很不错,而且以通俗小说副刊受欢迎而闻名。
因此,不少自认为有文学天赋,又恰好能找到一些人脉的文学爱好者会找关系向他们报社投稿。
其中不乏一些品质的确达到刊登标准的作品,但这些作品多数是平庸之作、跟风之作,报社为给中间人面子,也会意思意思刊登一两篇。
不会刊登更多,因为他们也要维护报纸的声誉。
而更多的,是无聊透顶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往通俗小说版面上投递一些自认为文学性顶级的作品。
他们当然不排斥文学作品,这其实是给报纸带来光环的内容,但是,可读性也是要有的嘛。
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喔,那可真是本精妙的作品。
你可以说他深刻记录社会、说他讽刺迷茫一代、说他揭露了这个时代的病态……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他们看到热热闹闹的比尔盖茨宴会,看到男女主角纠缠不清的爱情故事,就觉得很满足了。
你能说他们是坏读者吗?
no,no,no,对于报纸来说,肯花钱的就是好读者。
而他们报社经常收到的一些稿件呢?无聊得能让灌了三杯咖啡的人看到睡着,睡醒后不会记得任何内容,任何!
乔治发自内心地希望这个稿子不是这种无聊透顶的作品,否则,他真不知道如何向主编的好友交代。
他不觉得自己足够幸运到能挖掘一部堪比《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品,但是最起码,希望这是一本有趣的小说,能让人打发无聊的时间。
乔治漫不经心地翻开了手上的稿件。
书名被黄色标签覆盖住了?这不重要,作为从业二十年的资深编辑,乔治仅凭开头就能判断一个故事的好坏,根本不需要通过书名去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我变成了一只狗。”
稿件的第一页第一行是这样写的。
一只狗的故事?
乔治扶额,我的天呐,怎么会有人在乎一只狗的经历呢?
这恐怕又是什么文学爱好者的梦呓之作,以为写一个不是人的主角,就能假装自己有什么深刻的,独特的思考,就能展现自己在文学方面的才华。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这世界上不会有人通过文字去关心一只狗的吃喝拉撒睡的,除非你能把这些内容做成有声电影,那或许还会吸引一些有声电影的推崇者去做冤大头,买票入场看。
人们不会想看一个人变成一只狗这种可怕的事,还不如写男人变成女人、女人变成男人、大人变成小孩、小孩变成大人之类的故事有趣呢。
乔治已经有点不想往下再看了。
他心想,约瑟夫这个老伙计做了这么多年编辑,现在难道这么没品味了吗?竟然说一本写狗的书是好看的。
乔治有些烦躁地撇嘴,他想到黄色便签上的那个名字,劳伦斯·吉尔伯特的,这位先生,很少推荐作品,但每次推荐,质量基本是在线的。
客观地说,他乔治,一个二十年从业的文学编辑,还是得承认对方是有一些文学上的品味的。
想到这里,乔治的耐心变得多了一点,继续往下看了起来。
刚刚还说是变成了一只狗,到底是怎么变的?为什么变成了一只狗?还能变回去吗?这些问题竟然一个都没有解答。
紧接着的故事情节,就发展到这条狗饿了三天后,忍不住刨垃圾桶翻找食物,然后见证了一场命案。
即使已经变成狗三天了,黛西依然没有习惯自己的身份,看到命案现场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跑开,试图去附近叫人。
当然是没有叫到的。
人们对一只莫名其妙狂吠的小狗没多少耐心,即使它同手同脚的跑步姿态看起来有一些可爱,也无法阻拦讨生活的人们的匆忙步伐。
事情开始变得有趣了起来。
乔治忍不住随着这只狗的脚步,关注情节的发展。
他很好奇,一只不能说人话的狗要如何帮助受害者的家属抓到凶手?
没错,是受害者的家属去抓凶手。
毕竟阿美丽卡的警察嘛,懂得都懂。尤其是这种比较平民的街区,你很难要求经费不足的警察去做这种高难度的工作。
受害者的家属,莉莉安,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跟随单亲的爸爸生活,就这么跌跌撞撞被黛西小狗拉上了寻凶之路。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
黛西虽然急匆匆逃走,没见到凶手的真面目,但凶手行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却被它看到了。
再加上狗天生灵敏的鼻子……虽然黛西并不想拥有这种天赋。
总之,黛西很快就发现了凶手,并且想办法给莉莉安提供了一些提示。
莉莉安不知为何,竟总能准确猜出黛西的意图,于是抓住机会,帮爸爸报了仇。
第一个案子,或者说整个故事的引子,杨金穗并没有设计得很复杂,只是为了引出主角黛西的华生。
哦,没错,女孩莉莉安就是主角黛西的华生,她总能很敏锐的猜出黛西小狗的意图,一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助理呢。
乔治看完了第一篇故事,对这个小说的态度也从不看好变成了欣赏。
从推理探案的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并没有多么的精妙复杂、引人深思,但是主角的设定以及侦探助手的设定却很新颖。
动物,女人,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女人,一向都是故事的配角,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工具,是等待主角拯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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