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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人造肉精(营养液破一千加更)但……(1 / 2)

但他写信回家,他父亲却十分生气,觉得他辛辛苦苦为儿子惹出来的祸事擦屁股,又以儿子生病为由把他送到老家避祸,结果这孩子不知悔改,竟然还有空在外面沾花惹草,甚至是对族人的未来媳妇下手。

先不提一个借口生病的人竟然搞出了孩子,这多么讽刺。

就说怀孕之人的身份也很敏感啊,他们这一支本就长期在外,就靠每年祭祖以及给族人一些好处来笼络族人,如今,自家儿子抢了人家的媳妇,这让族人们怎么看?

你家发达了,有本事了,抢穷亲戚的媳妇也不当回事了?

总之,因为长辈的反对,本就靠长辈解决祸事的他自然不打算对抗长辈的意见,决定不负责了。

可恨啊!

自家祖母也太惨了,爹娘不做人,公婆不做人,自己想办法找的依靠也难以依靠,这是什么地狱开局。

或许有人要说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做妾室呢,可以逃出去呀,逃出去自力更生呀!

这就是何不食肉糜了。

那时候大清还在呢,独身女人在外是很容易被掳走的。

尤其是杨金穗的祖母被父母卖掉,可能连个正规户籍都没有,这种身份即使被掳走,掳走她的人都不会被惩罚的。

而且,即使杨家祖母足够幸运,没有被掳走,顺利到了大城市,顺利凭本事挣到钱,然后呢?

她是没有财产权的。

那个时候的女人虽然有嫁妆,但嫁妆本质并不是完全属于她们的,无非是在娘家看护下或者婆家看护下有使用权,碰上不做人的丈夫,使用权都会被剥夺。

所以,一个孤身在外没有依靠的女人,凭自己的本事挣了钱,等待她的是什么呢?

可能就是一个垂涎她挣钱本事的男人直接强抢了她,这样她的钱也就成了对方的了。

所以,从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考虑,杨金穗能确认,自家祖母已经是在她能力范围内找到了唯一一条可行的改变命运的机会并抓住了它。

奈何,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处境。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

或许是心有愧疚,杨敬之的父亲给这个被自己抛弃的女人留了钱财和地,这是给她的保障,也是给孩子的家产。

他还给她的丈夫安排了一个活计——前提是他家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妻子。

杨地主露出微笑:

“其实,我没怎么和那对祖父母相处过,我小的时候,我们家都是在县里住着的,帮那个男人看守铺子。

后来,祖父母去世,我爹觉得愧对父母,说他想回乡为父母守坟,这才回了村。”

这样也好,这也是个好结局了,杨金穗想着。

想也知道,有老管家的看护,他们回了村后,即使名义上的祖父因为对父母的愧疚而对祖母有意见,也无法做什么。

而且那个时候自家亲爹已经长大了,不可能看着亲娘被欺负。

杨地主继续说:

“所以,我坚决不让我娘葬进祖坟,她年轻的时候被那对老两口欺负得够狠了,我可不想她在地下还被人欺负。

至于不能进祖坟享受不了香火。这有什么呢,我这个做儿子的,总会给她烧纸钱的,你们做晚辈的,每年也要记得供奉你们祖母,知道吗?”

“知道了。”

杨金穗和杨大金异口同声地回答。

地主把自家亲娘的陈年往事都说出来了,自然是希望杨大金能带着他亲哥哥一起走。

但是杨大金还是没有同意。

不是他不想帮助自家大伯,而是不能做这个主。

其实他们一家能被允许搬到陕北根据地已经是沾了自家妹妹的光了。

没错,虽然杨金穗自己不知道,且还没有加入组织,但是组织上是认可她做的一些贡献的,也觉得她是一个能发挥宣传作用的人才,所以才破例同意让他们家进入根据地。

而杨大金自己的资历和贡献度其实是不能达到要求的。

但是,即使是考虑到杨金穗的贡献,也只能是让她的家人进入,不可能无限制放宽条件。

这种事情,杨地主也是知道个轻重缓急的。

他很清楚,如果真的能做到,那他表现出强硬态度,自己儿子估计就同意了。

如果真的做不到,那无论他怎么劝说,也没用的。

“唉,你们敬之大伯,实在是太倔了,跟着孩子们离开多好啊!为什么老两口要自己留下呢?

即使是不跟着孩子们离开,那跟着朝廷去都城也好啊。”

跟着朝廷去都城,这句话触动了杨金穗心中的雷达。

朝廷当然指的是国民政府了,而都城嘛,指的当然不是北平,而是金陵啊。

没有一个华国人不知道那场惨案的。

虽然杨金穗也不知道这个小说世界里还会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而且她也打算通过一些办法提醒一下。

但是,国民政府的可靠性真的不算高,跟着他们走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杨金穗准备给敬之大伯打个电话,问问具体的情况,看看能不能说动他改变主意,跟着堂兄堂姐们一起去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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