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chapter203啤酒与车祸……(1 / 2)
两人的午饭是在一家招牌上立着一个巨大骷髅头雕像的诡异汉堡店吃的。墓园再往北就是一个商业区,里昂骑着摩托带乐乐到这里时,恍然有种闯入异世界的感觉,因为比起来路上那些充满历史感的安静街区,眼前这个地方简直风格另类。
“是波西米亚风,”乐乐煞有介事地说,然后问里昂,“我们吃完饭去附近那家唱片店看看好不好?”她虽然不听唱片,但一直很好奇唱片店里面长什么样。
他们不止去了唱片店。这里商店很多,大多风格复古。一家家逛过去,午后的时间悄然流淌。
在一家玩具店里,乐乐发现里昂对着一排毛绒玩具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她随手抱起一只长耳兔,转身笑眯眯地问里昂:“怎么,你有个五岁的侄女会对这种玩具感兴趣吗?”
“大孩子也可以玩毛绒玩具的。”里昂认真地说道。
“像我这样的大孩子吗?”乐乐故意问。
里昂有些惊讶地点了点头,“是啊。”顿了顿,“你想要一个吗?”
乐乐晃了晃手里的毛绒玩具,然后严肃地看着兔子问道:“你想跟我回家吗,兔兔?”里昂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抵住兔子的脑袋后面配合地轻轻往前顶了顶。
“啊,她点头了。”乐乐朝里昂咧嘴一笑,然后把兔子抱进怀里,“我猜我们要带她回家咯。”
于是,等乐乐和里昂离开玩具店的时候,乐乐怀里抱着一只用透明塑料纸包起来的毛绒兔子。抛开这只兔子真的很可爱这一事实不谈,乐乐觉得里昂提议买毛绒玩具,多半是想找机会问问昨晚梦里的事,可爱的兔子只不过是敲门砖。
不过里昂一直没有开口询问。
面对这个大问题,乐乐觉得自己可以耐心等待。下午,他们去电影院看了电影,乐乐在文艺爱情片和科幻片中选择了后者,虽然她其实上辈子已经看过这部电影了,不过《黑衣人》无论看多少遍都很精彩。
“而且威尔·史密斯真的很帅。”乐乐难得花痴,她其实是在看《我是传奇》的时候被威尔·史密斯迷得不要不要的,但那部片子十年后才上映呢。当然,还有《我,机器人》,虽然乐乐更喜欢阿西莫夫的原著,但电影也很精彩。
“苏菲·玛索也很漂亮。”里昂故意这么说——这位来自法国的黑发美人儿演了那部他们没看的文艺片的女主角。
“我也觉得!”乐乐本来想举双手赞成,但她一只手里拿着冰淇淋甜筒,另一只手抱着兔子,所以她只能口头附议,“我一直想在卧室贴她的海报,但总是找不到合心意的。”
“会找到的。”里昂又吃惊又好笑地说,“所以你卧室里现在贴的海报是谁的?”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好像没有专属卧室欸。”乐乐认真思考了一下,“在浣熊市的时候我住在姐姐家,她床头啥也没贴。现在学校宿舍的话你也见过咯,挂了副风景画。”虽然乐乐还在枕头下藏了一张她和里昂的大头照,但里昂又没检查她的内务,她才不要被对方知道。
说完,乐乐朝里昂坏笑,“我知道你卧室挂了阿兰·德龙。”
“是佐罗。”里昂强调,浑然不觉他失忆之前曾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乐乐开心地笑起来,她吃完最后一点蛋筒,然后把包装纸扔进路过的垃圾桶里,她用凉冰冰的手指握住里昂的手,笑嘻嘻地说:“我渴了。”
“那边有个啤酒屋。”里昂于是指了指斜前方,“我们顺便吃点东西,也快到晚上了。”
乐乐有些吃惊,说实话,她都忘了里昂不怎么喝酒这回事了——他戒酒了,因为上辈子大概有过酗酒的经历。虽然过节的时候里昂也会喝一点,但都是浅尝辄止,平时基本不会喝带酒精的饮料。
但现在的里昂显然觉得喝点儿啤酒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也没有那些想要让人一醉方休的痛苦回忆。
“好啊。”乐乐意识到自己的沉默大概超出了礼仪允许的范围,而里昂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认真思考自己是不是提了个糟糕建议。“啤酒屋很好。”
“真的?”里昂虽然没了上辈子的记忆,但敏锐程度并没退步,“你确定?因为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
“我想去啤酒屋,我还没去过啤酒屋呢,带我去。”乐乐把兔子夹在胳膊下面,腾出手搂住里昂的胳膊,整个人非常腻歪地贴上去。她偏头看了看里昂,想知道他对这种程度的肢体接触程度如何——毕竟里昂只和乐乐有过两天同居(还是分房睡)和一次约会的经历。
里昂脸红了。
乐乐觉得他真可爱。
啤酒屋灯光昏暗,吧台附近围了一圈看电视的男人。里昂带乐乐到里面找了空位,不过经过电视的时候,他就像大部分男孩子会做的那样,眼神不由自主的被屏幕吸引。
坐下之后乐乐好奇地问他:“是什么比赛?”她对体育了解不多,连拳击比赛都很少看。
“职业棒球赛,是重播。”里昂答得很快,“我在公路旅行的时候已经听过这场比赛的报道了。”
“你在路上还听比赛?”乐乐一边问一边凑到高玻璃杯旁边,用吸管喝了一小口啤酒,味道比起罐装的来说要新鲜很多,她很开心地眯起眼睛,一边继续喝一边听里昂讲公路旅行。
里昂过了一会儿提醒她:“慢点儿喝,小心喝醉。”
“啤酒还会喝醉吗?”乐乐其实不必担心喝醉的问题,不过她求知欲强。
“会,就算不喝很多,如果喝得太快也会醉的。”里昂点点头。
“你听起来很有经验欸。”乐乐坏笑。
里昂也笑起来,“是啊,我还没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和同学去参加派对,就喝啤酒喝醉了。不是第一次喝酒,要是的话我大概会谨慎得多,但那次喝得真是太快了,酒量又还没练出来,一瓶都没喝完我就走不了直线了。”
“那你后来怎么回家的呢?同学送你了吗?”乐乐立刻来了兴致,“还有,喝醉酒是什么感觉呀?断片了吗?”
里昂被一连串问题轰炸得哭笑不得,“没有那么醉,毕竟只是啤酒而已,不过同学把我捎到路口然后我自己往家走的那几步真的很困难,走几步就晕得不行,必须坐下休息。”
“啊,”乐乐心疼了,“要是我在的话,就可以把你背回去了,反正我力气大。”
“那倒是能让我在高中一鸣惊人。”里昂想象了一下,“我们两个都能一鸣惊人。‘记得肯尼迪吗?’”他粗着嗓子不知道模仿谁,“‘那家伙被半瓶啤酒放倒,然后被女朋友背回家了。’”
乐乐大笑起来,“他们只是嫉妒没有力气大的女朋友。”
里昂突然倾身过来亲了乐乐一下,很快、很轻,就像蜻蜓点水一样点了点乐乐的嘴唇。
她瞪大眼睛,看着满脸通红的里昂,发出一声惊疑不定的:“嗯?”
“就是突然想吻你。”里昂解释,然后咳嗽了一声,“我的意思是,呃,我可以吻你的吧?”
“很确定那是男朋友的特权,”乐乐眨眨眼,没好意思通知里昂他们已经做过远超于接吻的事情,然后她低下头,假装翻开不存在的文件,“嗯,让我看看,里昂·肯尼迪,那是谁呢?哦,原来是你哦。”
她抬起头冲里昂灿烂一笑,然后又得到了一个蜻蜓点水似的吻。
毕竟是在公众场合,乐乐觉得自己应该知足。
啤酒屋没有正经晚餐,于是两人就着啤酒吃了零食。乐乐觉得只有年轻人才适合这样凑合着对付自己的胃,但看起来有不少中年男人也跟他们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只能说明,胃药行业长盛不衰是有原因的。
“等放暑假,我准备回纽约。”离开啤酒屋后,完全放松下来的乐乐一手抱着兔子,另一只手勾着里昂的手指,和他一起走在被街灯照亮的石板路上。一旁的马路上车来车往,喇叭声此起彼伏,但那只是无关紧要的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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