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胆小鬼与杀马特(三)(3 / 4)
“知语,你将来是要做大老板的,但我也相信,你可以成为一名好的火箭设计师,如果你想的话……”
“我也知道。”
“我也知道方老头,你爸,看不起我,你或多或少也有一点,就连你弟这个小学鸡也有点儿看不起我……会伤心吗?当然会的,但我觉得这很正常,没人能得到所有人的敬仰,而你们又没有害我什么。如果仅仅只是因为被轻视就要恨上一个人,那也太low了。所以,我想去到一个能理解我的地方,找到与我‘臭味相投’的人,我们能够‘沆瀣一气’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不做老鼠屎,不坏大锅汤……”
“他初三了,不是小学生……陆哥,对不起。”
方知语习得的规矩是从不轻易说“对不起”,可这个词在面对陆凯哲欢乐的自述时,竟然脱口而出。
欢乐……
多残忍啊。
残忍地快乐自嘲过后,他还要安慰她:“我没怪你,知语。”
她的手环在他的腹部,手掌隔着布料紧紧贴合肌肤,感受他一次又一次的呼吸起伏。
原来这就是男性身体的触感——精壮、热烈、跃动。
她的理智沉沉地、慌张地在自己的双耳叹息喘气,可是身体和喷薄的欲望难掩绯红的脸颊,她觉得很空虚、很想颤抖、很想哭,可是又不肯在陆凯哲面前哭,也难以承认自己对他有成人纪事的遐想。
方知语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陆凯哲只穿一件西装外套,而且扣子不扣,在自己面前热舞的画面,正尴尬地准备收手,却被他擒住了双手。陆凯哲的手指摩挲着她的手背,一下、一下、又一下,最后笑着将她的手从自己腰间扯开。
那一瞬间,方知语更知道,这种感觉是——说不出口的暗恋。
带着居高临下的蔑视,却也会为他的幼稚和出格在心里拍手叫好,甚至有策马追逐的欲望。
可她方知语,是个胆小鬼。
害怕到,连哭都不曾对着他人的脸。
说吗?
不说好了。
说不说都只能是两个人知道的话,那便……不费口舌。
这个晚上,方知语躲在他的后腰窝里,明明那么明显,却谁也找不到她。
前些年去台大文学院研学,那时都风靡读简媜,好多人手里的牛皮笔记本都抄着《相逢在异国的夏日午后》中的名句——
我们不要在这里,跟我回去十八岁,躲到台大校园杜鹃花丛下,不要被命运找到。
可这段话的后半部分似乎更符合她现在的心态——
但是我无法避免十八岁那一年对警告置若罔闻,我了解我自己,我如果重回十八岁,我仍然会从杜鹃花丛中冲出来,对命运说,我在这里。
她没去与父亲的朋友们交谈联络,作为生日的主角,她甚至没在大众面前露脸超过半个小时。若是这时候有佣人急冲冲找到她,她不会跑,也不会出卖陆凯哲这个战友。
或许她会对佣人,甚至对父亲骄傲地说:“是的,我们在‘偷情’。”
偷情吗?
算是吧。
偷偷地心中波澜涌动,除了自己无人知晓,就是偷情。
她获得了最珍贵的一场加冕和最难受的一次心动。
十二点的钟声从钟楼涟漪般向外扩散,新的一天开场,有人离场,有人登场,幕布不落,她作为主角依旧在台上忙活。张张嘴,背台词;动动手,记动作——人生就像剧本一样被写好每一帧,严苛的导演不允许自己生下来的角色临场发挥。
陆凯哲转身,拿上西服外套甩到肩上,朝她摆手:“方知语,十八岁快乐!送你一个承诺吧,不管天涯海角,你呼唤我,我就会来!”
方知语盯着他走向很圆很圆的月,与月色溶为一体,爱丽丝挣脱束缚、越过马厩驰骋到他身边,载着他越走越远。
这一瞬间,看着这位身骑白马的“白”马特王子,她忽而坚定了不追上去的决心,因为,小满胜万全,得到过,就已经无憾。
那就……
婚礼的时候,我会选一个小满的时节。
你会出现在我身边。
【上册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两个胆小鬼啊![爆哭][爆哭][爆哭]
【全文完结,感谢追读】
完结快乐!
预计四月三十号入v
诶,放心好了,还有下册~【喜欢本文的欢迎移步专栏为下册《少女心的骑士病箴言·逝水》点点收藏呀!作者努力存稿中!】
(文案如下)
【温婉毒舌花店老板/记者&和煦腹黑明钓律师】
姜岁安,在newyork《time》杂志大楼的时候,头衔和奖项数不胜数,而立不到,戎马半生。
她花了七年,在战火和谎言中离开他、铭记他,最终弄丢了自己。
在鲜花盛开的浪漫里,她认真扮演人淡如菊和清心寡欲,直到一个雪夜,她伟大爱情的前男友出现在面前,一颦一笑牵起她所有未却的稚气。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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