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燃烧的迷宫森林(3 / 4)
观察片刻后,姜一卿挑出几朵看起来还算精神的花,在得到人马大叔的同意后,把它们丢在屋内的自留地:
“宝宝别担心,只要没彻底失去生机,有能扎根的土地或者植物,它们就能复生。”
人马大叔取来喷壶薄薄洒了点水:“对,这种花还会假死哩,喜欢在迎风处盛开。当年我招呼客人去迷宫玩,他看见这花淹没在水潭里,给捞上来撒在旁边地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长了那么大一片。”
他隐晦地瞄了眼贺昭。
更没想到会在今天救了他的孩子们和小人咪一命。
“因为噬风的特性,它有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哦,金盏婪风。”姜一卿的专业科普获得了小人咪崇拜的目光。
“宝宝也是注意到它的特点才关注到它的吧?”缅因猫眼睛闪闪发亮,激动不已。
这说明什么!说明宝宝有当生态调查员的天赋,遗传他!
人类和类人裔哪来的遗传哦。
但是——
金雕宠溺地看沉浸在自我世界中不知天地为何物的猫咪。
没毛病。
宝宝就是有天赋,他们就是一家人。
乐乔有点心虚。
不是哟,最开始只是因为这花长得漂亮。
对出生就困在末日基地里的人类来说,大自然生机勃勃的花花草草太有吸引力了!
他能不犯花痴吗?
不能呀。
要说这金盏婪风,它是野外探险者最乐意看见的植物之一,无毒能吃,还能识别风向。
雨天雪天这种水汽充足的日子,金盏婪风会进入假死状态,收缩成绿色的小包,假装自己是植物上的小疙瘩。
看见它意味着最近几日都是晴天。
姜一卿打算过几日带盆土过来,移植一盆这个幼崽的救命恩花回家。
小人类惊喜地呀一声,扑上去蹭缅因猫的脸颊。姜一卿别一朵金盏婪风在他耳畔,在人类明媚的笑容旁,枯萎的花竟然有些重焕生机的意思。
大家言语中都是对金盏婪风“颇有用途”的赞赏,贺昭却觉得,13号喜欢金盏婪风没有其它理由,因为它漂亮,仅此而已。
他当年恰好学到这种花,正好想找片野生的观察花的特性,在迷宫里遇见,就随手捡了起来。
那段时间,他详尽地记录了金盏婪风的形状、颜色、尺寸、喜恶,唯独没有用漂亮这种主观的情绪词语描述过它。
看着亲昵着金盏婪风,眼睛乌黑发亮,喜爱之情满溢的小人类,他第一次觉得用这种词语也很恰当。
很漂亮,熠熠生辉。
乐乔听见缅因猫说要在他家院子里种一块金盏婪风,正高兴着,察觉一道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扭头寻找,原来是贺昭在看他怀里的野花。想到贺昭那个花草树木繁茂的院子,乐乔悟了。
贺昭想来也对金盏婪风感兴趣。
等以后种活了,他送贺昭一盆!
都不白来嗷。
“宝宝,这些快烂掉的花花就不要了吧?”
“啊!”要哒!
“也要吗?你拿回去干嘛?”
“啊!”拿回去给甜甜草当肥料!
不浪费一点一滴,来自资源极度短缺的末世的乐乔,把物尽其用深深刻在骨子里。
简单消毒包扎之后,灰狼先生提出还是要回去来套全身检查,彻底排除隐患。
毛绒绒一家便向人马大叔告辞,这时人马姨姨出现,急匆匆地直奔小人类面前,感性的她是个大嗓门,豪爽地道谢了。
“宝宝,玲宝说你给他们做了祝祷。姨姨谢谢你,以后想去哪里告诉你巴寻叔,天涯海角我们都送你抵达!”
呀~
看来双胞胎和巴颂解开心结了。
可喜可贺。
只不过放了两年的布勒树枝,味道不知道还新鲜不?
乐乔便弯起眼睛笑,感到很幸福的样子。
贺昭正往外走,闻言蓦然回头。
幽深的森林等来了来自远方的风。
噪鸣不止。
隐隐的,他又听见了癫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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