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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一根绳上的蚂蚱(1 / 1)

那宫女踉跄站稳,非但不惧,反而抱起胳膊嗤笑一声:

“太子妃?呵,如今这东宫上下谁不知道,那位楚公子早不是什么太子妃了——”她吊着眼梢,目光轻蔑地扫过三人,“不过是个靠脸伺候人的男宠罢了!一个男人,还真把自己当这东宫的主子了?这统领东宫后院的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的!”

清风一把攥紧拳头,骨节捏得发白,明月也气得脸色铁青。可两人谁也没敢真动手——昨日险些被处死的阴影还压在心头,在这太子府中,他们比谁都清楚“放肆”二字的代价。

春桃强忍着疼,忙将二人拉到一旁角落。那小荷见他们退开,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嗤,仰着下巴转身走了,背影里尽是跋扈。

“春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月压低声音,目光仍警惕地扫向四周,“那宫女是谁?竟敢这样说话,还敢对你动手?”

春桃擦了擦眼角,声音带着哽咽:“她就是小荷……当初因为对主子下药,被太子殿下罚来浣衣局的。她心里一直记恨着,如今见我和秋果也沦落到此,便变着法子欺辱我们……”

她说着又急急推了推两人:“你们怎么跑来了?今日能替我挡这一下,已经不容易了,快回去吧!要是被管事的嬷嬷瞧见,少不得又要挨罚!”

“你自己都被欺负成这样,还顾得上我们?”清风叹了口气,语气缓下来,“放心,我俩今日是奉了太子的令,特意来找你们的。如今我们已在太子院中当值,一个小荷,还不敢拿我们怎样。”

“太子院中?”春桃睁大眼睛,“可太子不是正和咱们主子闹别扭吗?怎么会用你们……”

清风与明月对视一眼,默契地略过了昨夜种种。清风轻咳一声,正色道:“太子与主子到底是夫夫,闹别扭也是常事。正所谓床头吵架床尾和,等你们日后成亲就明白了。”

“说得好像你成过亲似的。”秋果忍不住小声嘀咕。

“咳……说正事!”清风脸色微赧,赶忙压低声音,“太子特意调我们过去,是为了打听主子的喜好——你想想,若真只把他当个男宠,何必费这个心?这说明太子心里,是在意咱们主子的。”

春桃眼神渐渐亮起,抓住清风的袖子:“那……那我们是不是也能早些回到主子身边了?这浣衣局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周围全是北狄人,我和秋果两个外来的,无依无靠的,整日被她们排挤磋磨……”

“放心,我们既在太子跟前走动,自然不会忘了你们。”清风压低嗓音,眼神扫过四周,“说到底,咱们都是从北狄国将军府出来的人,如今在这东宫里,我们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眼下最要紧的,是你们帮我们仔细理一理主子的喜好——等太子与主子和好,调你们回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你说得对!”春桃连连点头,眼里重新聚起光,“那我们要做什么?你说,我们都记着!”

“简单,”清风向前倾了倾身子,“把主子所有喜好——最爱吃的菜、最喜欢的颜色、平常的习惯、甚至小时候的旧事,只要你们记得的,统统告诉我们。越细越好。”

春桃蹙眉细想,秋果也凑近了些。

“主子对吃食……其实不算挑。”春桃轻声开口,“但他战前去过几次江南,那时最爱鲜笋炖江瑶、清蒸鲥鱼这类清爽的海味。蘑菇也爱,尤其是松茸,说是有山野清气。”她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可从战场回来之后……他便什么都不挑了。行军在外,有什么吃什么,这个习惯……就一直留到了现在。”

“颜色呢?”明月追问。

“紫色。”秋果接过话,语气肯定,“不是艳紫,是那种沉静的黛紫、青莲色。他说那颜色像暮色将尽时的远山,又像……剑穗浸透血后,在月光下暗涌的光。”

两人闻言,皆静了一瞬。

“还有,”秋果补充,眼里透出些无奈的笑意,“主子是个武痴。从前在府里,天不亮就起来练枪,夜里还对着烛火比划剑招。兵器谱、阵法图堆得满书房都是,夫人总笑他,将来怕是要娶一杆红缨枪回家。”

春桃也想起什么,抿嘴道:“对了,主子还畏寒。虽不说,但一到冬日就手脚冰凉,睡前得捂好久。所以他惯喝温酒,不贪烈,偏爱桂花酿和梅子青,说那暖意是‘慢慢从喉间化进心里’的。”

清风与明月对视一眼,将这些话一字一句刻进心里。

“还有……”春桃犹豫了一下,声音更轻,“主子其实……怕黑。不是怕鬼怪,是怕帐中无人、长夜独醒的那种黑。所以他在军中时,帐内总要留一盏最小的灯。”

风穿过浣衣局晾晒的衣衫,扬起潮湿的水汽。四人头抵着头,在这异国的角落,细细拼凑着另一个人的模样——那些显眼的习惯,与那些藏得很深的旧痕。

清风与明月回到住处,掩上门,当即研墨铺纸。两人伏在案前,就着渐沉的暮光,将春桃秋果所述一一录于纸上。

墨迹沿着笔尖缓缓润开,字字句句,皆是一个人的轮廓。

喜食:鲜笋江瑶、清蒸鲥鱼、松茸菌汤。畏寒,好温酒,尤爱桂花酿、梅子青。

好色:黛紫、青莲。谓其如暮山远廓,如血染剑穗,月下暗光。

习性:武痴,晨起练枪,夜烛观剑。畏深黑,帐中常留一盏小灯。

写至此,二人笔锋稍顿,相视间眼底俱浮起淡淡暖色。明月轻笑一声,提笔续写:

七岁爬府中老槐树掏鸟窝,下树时袍角被枝桠勾住,倒悬半空,哇哇大叫,却仍小心护着掌中雏鸟。

九岁于街市撞见窃贼,二话不说追出三条巷,生生将人撵趴在地。贼求饶,他反而从怀里摸出半块馍:“跑这么累,吃了再送官。”

十二岁第一次要上战场,兴奋得整夜未眠,天未亮就跑到后院比划,惊起满树雀鸟。

十五岁随老爷赴宴,席间见有武将佩剑华丽,却显笨重,归家后闷头三日,自己琢磨着绘了幅轻刃长剑的草图——那模样,竟与后来他战场上所用的“破云剑”有七八分相似。

战前离府那日,他穿着夫人新裁的黛紫常服,在廊下回头一笑,说:“等我把仗打完,就回来陪娘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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