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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1 / 6)

我的爱人杀了我两次,第二次,她成功了。

我叫小白,出生就不怎么讨喜。父母有很多幼崽,他们个个漂亮、可爱,唯有我,一出生就是血红眼睛,满口獠牙。

母亲视我为怪物,她甚至不愿意为我哺乳。然而,部落的规矩让她不可以丢弃我。靠着这个规矩,我才得以活下来。

我的童年就是在冷漠和忽视中度过的。所有人都视我为异类,他们辱我,骂我,欺我,哪怕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仅仅是因为相貌长得难看而已。

这样的生活让我不得不算计、欺骗。我的第一句谎话就害死了一条人命:我的八哥。

我父母一共生了十六个孩子,活下来的有十个。我不懂父母为什么要生那么多,他们完全是把我们放养。我们从出生开始就要争,就要抢。而我的八哥,他不是最强壮的,却是最能欺负我的。

也对,我排行老九,在我之下,只有一个怀里抱着的小妹子。他除了我,没有别人可以欺负。

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他抢走了我为数不多的食物。甚至寒冬腊月,他会抢走我唯一一条羊皮毯子。北境的冬夜那么冷,我整夜整夜没法睡觉,因为一旦闭眼,就容易再也醒不过来。

八哥就是这样一个恶劣人,但他被我的谎言害死了。

那一年夏天,在他又一次揍我时,我向他求饶,并骗他说,我在某个山坳里发现了一丛成熟的草莓果。在这个食物紧缺的家里,八哥当然不会放过每一次获得食物的机会。他撇下我,朝着那山坳走去。草莓是有的,但与草莓一同存在的,是一窝黑黄黑黄的虎头蜂。我曾差点一脚踩在上面。现在我把这个地方告诉了八哥,本意只是想让他吃个亏而已。<

但我没想到,八哥死了。

我远远地看着他被虎头蜂叮咬,惨叫打滚,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我并没有想杀他,但他确实死了。他直到死也不知道是我害了他,他就那么叫着,喊着,然后就不动了。

生命可真脆弱。

虎头蜂散去后,我才走到了八哥的尸体前。他死得凄惨,连眼睛都没闭上。我并没有感觉到恐惧或者伤心,反而有种奇妙的满足。相比八哥的死,我更心疼那丛被滚得稀烂的草莓。回去之前,我还不忘摘下两个完好的放进嘴里尝尝。

真甜,这是我吃过最甜的草莓。

我就那么平静地回了家。几天后,八哥的尸体才被发现,他和草莓丛融为了一体,刚一靠近就有一窝苍蝇飞起来。

臭不可闻。

父母对八哥的死表现的很平淡,他们甚至都没把他带回族里,就那么就地掩埋了。八哥消失了,和那一丛草莓一起,被泥土掩埋了。

只是,草莓明年还会长出来,但八哥再也不会回来了。

家里少了一个孩子,也少了一张吃饭的嘴。可我的食物并没有因此多了起来,毕竟,去了一个八哥,还有七哥,六姐,五姐。这里永远不缺争抢食物的人,而我,总是在最底层。

我不甘心。

转折发生在我化形的那一天。经历一夜痛苦折磨后,次日一早,当我走出草仓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是的,我变得好看了,好看到人见人爱,连最讨厌我的人都会为我回眸。

我好像一下子成了家里的宝贝,从此,我可以和父母在一桌吃饭,我什至可以得到更多的食物。人们渐渐开始凑过来,他们好像忘了当初是怎么对我的,而我也就假装忘记,很快与他们打成一片。

我喜欢我这张脸,有了它,我的日子好过多了。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父母的贪婪。

那一日,父亲带回来一小袋珍贵的奶酪。这是首领才有资格吃的东西,我没有探究这东西是哪里来的,只是趁着别人不注意把它吃了个精光。

如果我知道这奶酪是怎么来的,我就算把它丢掉,也不会碰的。

父母将我卖了,卖给了新上任的首领,换来了这袋奶酪。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日,那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将我按在床上,他拱着我的腿,嘴里不停地说喜欢我这张脸。我恶心坏了,兽化成最讨厌的样子才挣脱了他。然而当我惊魂未定地回到家时,迎接我的却是父亲狠狠的一巴掌。

他说,你有这张脸,你就该用它来换取食物。

他让我回去,好好和首领道歉。震惊和愤怒同时爆发,我没出息地跑了,离开了部落。

原来,就算有了漂亮的脸,我也是孤身一人。

那一日,我坐在悬崖边沉默了很久,我在思考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不论我好看还是难看,永远被欺负。难道我天生就该被欺负吗?为什么只有我,要承受这些呢?

我不甘心。

幸运之神就在那一刻降临在我的身上。我觉醒了,成了世人口中的蜂王。觉醒来临的那一刻,我只觉得浑身发热,心脏狂跳,诡异的黑气包围了我。我有种能控制全世界的冲动,一个声音在我脑中告诉我:去吧,去把欺负你的人都杀光!

我照做了,我对我的部落下了手。

我的第一个傀儡,是一头强壮的牛兽人。第一次使用蜂王技能,我兴奋且生疏,但并不胆怯。我从小就擅长套话和撒谎,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他叫青石。

我没费吹灰之力就让他有了火系异能。我对他下的第一个命令就是烧光我的部落。然而,这个愚蠢的家伙竟然不愿意,于是,我不得不像个疯子似的地命令他,他痛苦地嘶吼,兽化,最终化作一头火牛,冲进了那个恶心地方。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我不远不近地看了一夜。天明后,火渐渐熄灭了,我的第一个傀儡也疯了,他冲进森林消失不见了。不过我并不在意:他资质不好,并不适合做傀儡,用一次就丢掉挺好的。

大火的余热还没褪尽的时候,我便走进了部落。我将我那些烧成焦炭的家伙一一踩碎,踢散。我痛快得大吼大叫,又哭又笑,那一刻,我发了个毒誓:从此之后,我再也不要被欺负。

我离开了这里,在北境的风雪中到处游荡。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自己要什么:我想组建自己的部落,自己当首领。在那里,只有我欺负别人,没有别人欺负我!

这个想法萌生后不久,我有了第二个傀儡:那是一头野猪兽人,我没费多大力气就说动他主动成了傀儡。然而,这个愚蠢的家伙竟然跑去挑衅大星部落的黑木!

他差点暴露我,多亏我及时催动了他的异能,让他轻而易举地被黑木杀死了。

这头大蠢猪!

这件事给我提个了醒,从此之后,我对傀儡的选择变得格外谨慎。我的第三个目标是一头狼兽人,他够强,但几句话下来,我发现他固执得很。于是便罢了。

接下来的一阵子,我又陆陆续续有了几个傀儡,可都不大尽人意。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遇见了命中挚爱,也是我最终的克星——姐姐。

那一日,我在狩猎一头野猪时,不幸被追赶。她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举起弹弓,射杀了那头野猪。

她看起来又精又灵,只一眼,我的心脏就狂跳起来,我知道,这不是被野猪吓的。

那一刻,我有了个强烈的想法:我要她做我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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