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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胎还是儿子好,就算长得像我也没关系(2 / 4)

白色的礼服很考验人,程颖长得不算极美,事实上顶多算是清秀,但是胜在肤白。

而且,她的身材还偏瘦,现在站在空旷的客厅,顿时让人眼前一亮。

她脸上带着几分的懵懂之色,更显露出几丝迷离,显然这是最好捕捉细节的时候。

陆湛当即拿起相机,调焦对准程颖,来了几个抓拍。

直到开门声响起,程颖才猛然反应过来,一张脸涨得通红。

“陆湛,你在干嘛?”她提着裙摆,像遗落仙境的小精灵,美得不食人间烟火。

陆湛从来都相信程颖是个宝,但是真正打扮一番,却还是让他惊艳不已。

程颖净身高有一米六五,不算高,也不至于很矮。

平日里,她不穿高跟鞋,站在陆湛的面前,他还觉得程颖离自己差一大截。

咳咳,还有有时候接吻,陆总必须弯腰弯的很低……

可此刻,程颖分明没有穿高跟鞋,甚至脚底下连人字拖都没踩,就赤着脚站在地上,却仿佛平白高挑了几厘米,瞬间将整个人的气势都提了上来。

陆总的眉头微微一蹙,落在程颖身上的礼服上,它的功效么?

程颖动了几下,顿时没了刚才的感觉,陆总扶额,走了过去。

一边将相机拍好的几张调出来,看看效果。

“还可以,这条裙子也还可以。”陆总淡淡地说。

程颖接过相机,认真地看着里面的自己,这一看,叹气连连。

“我承认,礼服很漂亮,还有身材看着也很漂亮。”请允许她小小自恋一下。

“还有,我的脸,看着也比本人实际漂亮。”陆总的拍照技术其实很过关。

“嗯,然后?”陆总挑着眉,不置可否。

程颖将相机塞回给他,苦着脸道:“可是跟衣服比起来,这张脸显然就不够看了好伐?虽然它已经比真人好看不少了,但是这是你拍照技术的问题。”

再摸了摸脸,是不是该花个淡妆,改善一下肤色,涂个口红什么的,会好一点?

再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虽然很黑很亮不错,但是没有做个像样的发型,所以即使照片看起来很华美,还是有些地方不搭。

陆湛笑着摇头,不知从哪拿出一支玫瑰递给她,才说:“往日怎么不见你这么注重你的脸?你刚才那话说得,多嫌弃自己似的。”

“不是嫌弃,是实话实说。”程颖振振有词道。

陆湛白了她一眼,“别忙着化不化妆的了,没必要,涂上一层粉才不是你真实的样子。照片我自己拍,出来了也只是我们看,又无需给外人指指点点。”

说着,笑眯眯地看着程颖,摸摸头顺毛,继续道:“再说,你长这样子,我若是寒颤你,就不会跟你结婚。但愿咱们的孩子以后长得像我,就不存在像你今天这般的担忧了。”

“陆湛!”程颖恼羞成怒。

“嘘,还有佣人。”陆湛示意了一下周围,还有三个人提着礼服呢,就光看着这边了。

被他一提,程颖才反应过来,说好的贤妻良母,变成了无理取闹?

可是他说的话也太打击人了!

程颖摸着肚子,安慰自己说:“没事,第一胎还是儿子得好,就算长得像我也没关系,以后你多给我儿子挣家底,就没人敢嫌弃他了。生完孩子我就多多保养,务必要把女儿生的漂漂亮亮的。”

陆湛o(╯□╰)o

这差别对待,不能太明显好吧?儿子的家底,为什么是由他这个父亲来挣的?

还有,她对自己的容貌这么没自信,觉得儿子像她都不能见人了?

陆湛被她气笑了。

“走吧。”

“走?去哪里?”程颖慢半拍地反映过来。

陆湛扬了扬手中的设备,“在琼花大道附近有一个地方景色不错,今天天气不错,去走走也好。”

“可是你的伤还没好完全。”要说出去走走,程颖也不是不心动的,但是要站在实际上考虑。

虽然陆总很像打不死的蟑螂以极为顽强的生命力恢复着他的伤口,但是作为妻子,她对他很担心也很关心,是不舍的自己男人在还没好完全的时候到处跑的。

“放心吧,没什么大碍,今天的主角是你。”

陆湛高中的时候,很喜欢摆弄相机,摄影算是他的一个爱好。

大学的时候,陆湛的作品还被刊登过数次,只不过随着日渐忙碌,这个爱好就渐渐被封藏了起来。

刚才程颖穿上,才想起他放在书房抽屉里的相机,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光了。

镜头下多了主角,于是陆湛今天主要承担摄影师的责任。

从北渡到琼花大道,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到达了目的地,程颖才知道陆湛的设备,比自己想象中的多得多。

“偶买噶,陆总你来认真的?”程颖捂着嘴,小声地说。

香草世界这个地方,程颖听过,但是没来过,觉得这地方没啥意思,没吃没玩,全都是花,太不符合她的本质。

但这里一直是个很热闹的景区,程颖不来,不代表别人也不来。

漫天的紫罗兰,叫程颖惊艳得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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