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养成系有话说 » 第392章

第392章(1 / 3)

火鹤始终记得,在陆泊然选择离开之前,和自己说过的那番话。

苏予安去世的前几个月,大家突然联系不上本人,后来再找到他,就只是他的尸体了。

寥寥数语,已经构建出一个悲剧的大致框架。

而陆泊然,每日每夜持续的希望与焦虑、无力感并存,漫长的等待化为彻底的绝望——

“或许我更敏感一些,是不是就能阻止他的死亡?”,这样的负罪感,和没有临终道别的遗憾,都无异于钝刀子割肉,留下的伤口或许终生都无法愈合。

大概是与死亡相关联,而火鹤又掌握着太多在重生前同样与其相关的悲剧信息,所以他尤其在意。

下台后,工作人员迅速回收了舞台上的道具,被重新合上的木盒子也被拿起,有人上前来,试图从陆泊然手里接过那封信。

陆泊然顿了一下,这才把它还给了对方。

火鹤将其看在眼里。

侧台的技术人员迅速上前帮他检查和整理,陆泊然稍微侧了侧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忘了那个只是道具。”

在某个瞬间,或许是从火鹤手中珍重地接过它的那一刻,他真的恍惚中以为,这就是苏予安留给他那封最后的,未曾寄出的信,但实际上,信封里装着的只是空无一物的白纸而已。

火鹤无言地拍了拍陆泊然的肩膀,就好像他们是彼此安慰的同龄人。

来不及说太多,陆泊然接下来还有更多的节目要表演,两个节目之后会轮到火鹤上台负责串场的talk环节,他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准备。

只是...

火鹤依旧没有想明白一件事:生命中存在一个如此重要的人,对于陆泊然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

前来接火鹤回公司的不是陈诗翰,而是出道后公司分配给l7mina的另外一位经纪人,姓赵,和陈诗翰差不多年纪的三十多岁。

火鹤对他不算太熟悉,因为他一般是负责接送叶扶疏、青道这两个晨京戏剧学院的学生的个人行程,和部分个人通告,不过剧院距离公司并不算太远,因此他和对方打了个招呼,上车后就打开了自己的电脑,戴上了耳机。

他准备认真地看一遍之前没看完的粗剪片子。

临离开的时候,似乎封迟和秦昭都上台了,台下三百名观众尖叫出了三千个人的架势,哪怕走出很远都还感觉自己的耳膜被噪音攻击而“嗡嗡”作响。

火鹤又忍不住摁了摁自己的耳朵。

恰好此时鹿梦发了消息过来。

对方最近在准备内娱某个打歌节目,《舞台on!》的主持人选拔工作,前一组的三名主持人再过几周就会正式宣布结束工作,如果能够选上,接下来每次l7mina的打歌,都能够接受鹿梦的采访。

这工作对他来说是专业对口,鹿梦更是抱有期待。

鹿梦【白日焰火】:“你的片子打算什么时候播?”

火鹤【火鹤(长了一毫米也很厉害啊!)】:“我的想法是今年生日的前一天。”

鹿梦【白日焰火】:“那就是11月10日?可距离现在还早吧。”

火鹤【火鹤(长了一毫米也很厉害啊!)】:“某种仪式感吧!既然说了要在二十一岁之前,那思来想去都觉得卡在生日前一天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鹿梦本人对他说的“仪式感”并不是太理解,但他自诩再也不是那个不明白就直接嗤之以鼻的不稳重青年,两个人象征性又聊了几句,火鹤提起了疑似闯入剧院的私生。

对此鹿梦表示震惊,并且一个电话就打了个过来。

火鹤接起来,听见那头劈头盖脸地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火鹤:“叶扶疏提醒了我一次,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总是能截到这个私生的朋友圈的。”

鹿梦在那头小声嘀咕了一句,火鹤没听清:“...你说什么?”

鹿梦:“没事...但问题不在这里吧?按照你的说法,她开场就已经出现在陆泊然前辈的见面会剧场,摆明了冲着你去的,那现在,无论她到底有没有混进场馆里——”

鹿梦:“你出来了,她难道还留在里面吗?”

火鹤:“!!!”

赵哥开车很稳,启动和刹车都绝对不会让人突然猛冲出去,车内的空调温度打的大概是低了一点,火鹤不知道为什么,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毛骨悚然感。

副驾座的助理还在打电话核对火鹤接下来几天的行程。

鹿梦:“嘻嘻嘻嘻吓到你啦?”

鹿梦:“但你也别怕,作为你的哥,我有义务安抚你的情绪——就算她是冲着你去的,但你压根没看见她,那不妨做个假设,她压根没混进去,那你现在离开了她也完全不可能知道,这件事就...”

火鹤:“不是。”

鹿梦:“什么?”

火鹤:“剧院只有一个停车场出入口,所以说,如果守株待兔在那个口的话,以私生对所有接送我们的车的了解,应该是能直接锁定,把我们‘逮住’——”

他一边说,一边顺势往外看了一眼。

恰好车子在红绿灯路口停下。

车辆规矩地排列着,在那其中,不知道为什么,火鹤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锁定了其中一辆银色小轿车,那车的车窗贴了深色隔热膜,看起来和周围车辆没什么区别,车型也很普通。

或许是奇特的第六感作祟,让火鹤看了第一眼,又忍不住看了第二眼。

红灯暂歇,车子重新在车流中往前蠕动,继续前行。

鹿梦:“怎么了?”

火鹤:“——如果一辆车,我们左拐,它也跟着左拐,我们直行,它又跟着直行,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