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到时,第61章(2 / 4)
问:除此之外,你还做了什么?
答:我在,我在守案发现场。我在记案发现场。
问:守案发现场?记案发现场?
答:是。
问:那么沈梦君警官到达现场以后,她做了什么?还有6名急救人员,他们都做了什么?
答:沈梦君,她,没有做什么……先开始,我没有让她过来。
问:也就是说,当时在案发现场,童念初警官身边只有你和急救人员,明粒是吗?
答:是。
问:你在抖什么?
答:我不知道。
问:你哭什么?
答:我不知道。
(本次调查因被调查人情绪激动而终止。)
以上所述,与我说的一致。
陈枫
2007年2月22日
……
……
《调查笔录》
开始时间:2007年2月22日2时45分
结束时间:2007年2月22日3时12分
地点:北城市公安局特别办公室
被调查人:沈梦君,
北城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民警,
29岁,女,汉族。
调查人:赵文红(江湖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齐(北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黎里(江湖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人)、
郑明(北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茂(北城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王远(北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王正风(北城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处处长)。
调查目的:了解2.21重案的相关情况
记录人:孙胜利、周思(江湖省公安厅刑侦局民警)
笔录内容:
问:沈梦君警官,我们现在找你了解2.21重案的相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听清楚了吗?
答:(点头)
问:2007年2月21日,也就是昨天中午11时到13时期间,你在哪里?都做了些什么?
答:我中午,午休之前,我在修改起诉建议书。12点以后,我在吃饭。都在技术处所在的单位副楼。
问:具体是在哪里?跟谁一起吃的饭?请如实说明。
答:在初,在童念初警官的办公室。用她的电脑,改的建议书。吃饭是和陈枫一起。
问:你为何会出现在2.21重案的案发现场?
答:下午上班之前,我接到刑侦2队队长刘强的电话。他说,他们队有一个案子,需要我去现场作模拟画像。然后,他给了我一个地址。新华印刷厂。
问:然后呢?
答:我申请了警车,车队的司机按照地址找了过去。到达新华印刷厂之前,我们在十字路口遇到了两辆救护车。印刷厂的路很偏,很难不注意到它们。我看到车牌,发现其中一台救护车是我朋友,明粒的急救队。
问:然后呢?
答:我们一起到的印刷厂。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急救队也接到了调度,说,新华印刷厂有人受伤。我们到印刷厂以后,没有看到2队的人,也没有看到其他人,只看到了一台警车。然后,我们几个人一起下了车,我一进去,就看到了秦俊躺在地上。他头上流了不少血,还被绑在椅子上。然后,然后我听到陈枫在喊明粒他们,过去看看凌志远的情况……我跑过去的时候,忽然发现,发现厂区深处,还有一个人,也被绑在椅子上……
问:然后呢?你做了什么?
答:……
(被调查人情绪激动,调查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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