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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1 / 3)

李怀珠正蹲在廊下给鱼来梳毛。

春日天气渐暖,鱼来日日掉毛,梳下来一团一团的,攒在簸箕里都能絮个小枕了。

鱼来懒洋洋侧躺,把白花花的肚皮晾给她,喉咙里呼噜呼噜响。

“你啊,”李怀珠拿篦子顺着它的脊背,“吃得比谁都多,掉得比谁都欢,回头夏天里给你剃短些,省得天天收拾。”

鱼来“喵”了一声,也不知是答应还是抗议。

巷口传来车辙声,李怀珠抬头,就见孙承提着个竹篓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孙郎君来了。”她笑着站起身。

孙承笑着点头,走到店里,把那竹篓往前递了递:“姑母让捎来的,溪山这两日开始出笋子了,今早刚挖的,趁着鲜赶紧给娘子送来。”

李怀珠接过竹篓一看——十来根春笋根根都有一臂长,笋壳子上还带着湿泥,嫩黄的壳子上稍微一点点绿意,是刚从山里挖出来的鲜货。

“这样多!”她笑道,“还请郎君替儿谢过大娘子。”

孙承也笑:“不必谢,姑母说了,溪山以后还要多托李娘子帮衬。”

这几日孙承来得勤,一来二去,李怀珠也和他熟悉了。

头一回见时,只觉得孙承生得憨厚,面团团的脸,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的肤色,一笑起来眼睛就弯成月牙,像个老实本分的郎君,可多打几回交道才发现,这人是面憨心细,知世故而又不太世故。

溪山那边要办的手续多,孙大娘子和李怀珠都不方便日日出城进程,孙承便揽下了这跑腿的活,他每回来,都先把正事办了——再把孙大娘子的信交给李怀珠,或者将李怀珠的回信或者要采买的东西单子带回溪山,办完事也不急着走,还要坐下用顿饭,把李记的好菜挨个尝过去。

李怀珠原以为这人是客气,后来才发现他是真爱吃,也是真懂吃,从食材到做法都夸一通,点评完了,再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留下小费,起身走人。

这样的人,处着舒服。

有一回恒奴说起孙承,难得的给了句评语:“是个聪明人。”

李怀珠问怎么看出来的。

恒奴说:“聪明人分两种。一种精明外露,让人一看就知道他聪明,这种人小聪明多,不好打交道,另一种聪明得让人看不出来,只觉着这人憨厚、实在、好说话,愿意同他共事,觉得他靠谱、不爱算计、胸中自有丘壑。”

“而孙郎君是后一种。”

李怀珠觉得恒奴这话说得在理。

恒奴睨了李怀珠一眼——可惜小娘子们大多是不看这个的,谢家二郎生得实在好,往那儿一站就跟画里走出来似的,别说小娘子,就是他一个男子,头一回见着,也觉得这人长得真俊。

自家小娘子虽说是见过世面的,可遇上那样的郎君,魂儿也被勾了去……<

恒奴摇摇头,心道可惜。

这话若是让李怀珠听见,定要喊冤。

她岂是不知孙承的好处,只是她已经答应了谢二郎,而且,两人之间实在生不出什么旁的心思,况且她还留意过——孙承腰间系的青玉连环佩,络子的编法很奇特,漂亮又新奇,很像是姑娘家亲手打的,送给郎君慰藉一二的。

所以李怀珠觉得,这位孙郎君怕是早有心上人了,只是还没跟家中提起罢了。

这般想着,她自然不会对人家有什么想法,绝非、绝非是被谢二郎迷了心神……

孙承把竹篓递过来,又顺手摸了摸凑过来的鱼来的脑袋。

鱼来这厮,平日里对生人爱答不理的,这会儿却拿脑袋往孙承手心蹭,喉咙里呼噜呼噜响。

李怀珠看得稀奇:“它倒亲你。”

孙承笑道:“猫跟人一样,谁给它吃的它就亲谁。上回我来,它趴在窗子上,我给它喂了些鱼肉。”

李怀珠失笑,低头看鱼来——果然是个有奶便是娘的。

“进院坐吧,”李怀珠把竹篓递给迎出来的桃娘,“晌午正好用这笋做几个菜,孙郎君留下尝尝?”

孙承眉眼弯起来,似乎得逞的样子,“不叨扰娘子?”

这人……李怀珠怪道:“怎么会!”

孙承笑起来。

笋这东西,最讲究一个“鲜”字,早晨挖的笋,中午吃是一个味儿,搁到晚上又是另一个味儿了,所以懂吃的人,是不会让笋子过夜的。

说起来,中国人吃春笋年头可久,《诗经》里就有“其蔌维何,维笋及蒲”,说的是拿嫩笋嫩蒲下酒的事儿,古人不傻,三千年前就知道这土里刨出来的是好东西。

唐人白居易是个爱笋的,有一回得了笋,高兴得很,还专门写了首诗,里头有一句后来传得挺广——“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意思是说,趁着鲜嫩赶紧吃吧,千万别磨蹭,等南风一起,笋就长成竹子了,到哪儿找去?

这话是真爱吃的人才能说出来的。

李怀珠很喜欢这句诗,所以每次看见这句诗,都忍不住想,白乐天一定蹲在灶边等过笋熟,知道什么叫“一刻都耽误不得”。

后来读的杂书多了,才发现这句诗被人解读出许多别的意思来。

有人说这是劝人及时行乐,有人说这是隐喻人生苦短,还有人说这是讽谏朝政,说人才就像笋子,不及时用,就老朽不中用了。

李怀珠看了,觉着说这些话的人,大约都没怎么吃过好笋。

真吃过好笋的人,看见这句诗,脑子里想的就一件事——

赶紧的,下锅。

李怀珠把急着下锅的笋子处理好,开始做晌午的新菜。

先做的是油焖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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