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遇见光之前(1 / 1)
我忘记自己原本叫什么了。
六岁被带到超自然公司时,他们抽了我三管血,剪掉我一缕头发,然后给了我一串编号:sz-107。教官说,名字是累赘,感情是弱点。所以我学会把"疼"咽下去,把"怕"碾碎在拳头里。
十岁那年,和我同期的一个孩子在训练中哭出声,当晚他的床铺就空了。第二天,我在废弃装备箱里找到他的抑制项圈——上面还沾着一点干涸的鼻涕。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在这里,软弱比怪物更致命。
——
十五岁的冬夜,我在零下二十度的模拟训练场呆了六小时。
低温让"天罡之息"几乎冻结,手指黏在金属刀柄上,撕下来时带掉一层皮。教官说,如果我能活着走到终点,就给我一针止痛剂。我爬过终点线时,血在雪地上拖出长长的红痕,像条被斩断的蛇。
他们没给止痛剂,而是给了更重的任务。
"麒麟血脉不会冻死。"他们这样说着,把我扔进下一个地狱。
——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十七岁。
不是怪物,是个被伪人感染的同事。他的眼球已经浑浊,却还死死抓着我的手腕喊我的编号。匕首捅进他心脏时,温热的血喷在我睫毛上,像下了场红色的雨。
回到宿舍,我发了疯似的擦手,直到皮肤溃烂。爱丽丝来给我包扎,突然她的嘴巴张了张,但是没说什么,只是指了指我眼角的泪水
我才发现自己在流泪。真是荒谬,原来这副身体里还有水分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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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逍遥那天,我刚刚清理完一窝食尸鬼。
指甲缝里还卡着碎肉,我就被叫去会议室。门开的瞬间,光刺得我瞳孔骤缩——有个穿得像孔雀的家伙站在光里,笑得让人烦躁。
"前辈好!"他伸手的动作毫无防备,腕骨上戴着串可笑的桃木珠子,"我是逍遥!"
我本该无视他。公司里这种活不过三个月的菜鸟太多了。
可他偏偏凑近,鼻尖几乎碰到我的铠甲:"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他撒谎。我们根本没见过。但他身上的味道让我想起一些遥远的东西——晒过的棉被、融化的麦芽糖、不是消毒水味的空气。
我后退了。
不是厌恶,是恐惧。恐惧自己袖口的血锈味熏到他,恐惧他某天也会变成我匕首下的又一个亡魂,更恐惧……他让我想起那个还会为一只死鸟挖坟的、愚蠢的自己。
——
后来他总缠着我。
在我擦刀时塞来齁甜的巧克力,在我受伤时强行掀我衣服涂药,在每次出任务前把可笑的平安符塞进我战术口袋。
更可笑的是,我竟然习惯了。
直到那次,我被厄狼咬穿肩膀,视线模糊间看到他不要命地冲过来。他的血和我的血混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他背着我跑了三公里,一路上絮絮叨叨:"前辈你别睡!我偷藏了薇薇安的草莓蛋糕……"
我昏过去前,突然很想尝一口那个蛋糕。
——
现在,他正睡在我宿舍的沙发上,手里还攥着游戏机。
窗外在下雨,他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颤动,嘴角还沾着一点晚餐的咖喱酱。我伸手想擦掉,却被他迷迷糊糊抓住手腕:"零……"
他叫我名字,不是编号,不是队长。
我的掌心贴在他心口,那里跳动的频率让我想起第一次握住的蝴蝶——脆弱、鲜活、稍纵即逝,却让人想拼死去护住那点温度。
原来这就是活着的感觉。
其实当他的血第一次溅到我的脸上时,我才发现,我的手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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