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刑罚考录4(2 / 2)
慕翎太子真的开始一个字一个字教锦画堂识字——
“诸上书若奏事,误犯宗庙讳者,杖八十;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笞五十。这句话的意思呢,是说官员若上书奏事冒犯了王族宗庙,要杖责八十……”
“即纲、典自相放代者,笞五十;取财者,坐赃论;阙事者,依寄雇阙事法。仍以纲为首,典为从。这句话的意思呢,是说……”
漂浮着清淡却提神的冷香的殿宇内,白衣胜雪的慕翎太子端坐在梨花木的太师椅上,手捧一本一指厚的蓝皮书籍,白皙纤长的食指指着摊开的书页上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地同坐在他怀里的小姑娘讲解着书中所述内容。
为了装成一个正常的五岁小孩而告诉她家皇兄她只认识三十多个字的锦画堂:她家皇兄讲文章的速度还没她自己看来得快!唉……装不识字的小孩什么的,心好累……
不过经过慕翎太子认真仔细的讲解后,锦画堂对于杖刑的了解到是更为透彻了——
自古三百六十行中就没有杖刑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
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
于是,怎么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
《刑罚考录》中记载:宫中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会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它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它们行杖。
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和皮革都不能破损,但里面包裹的砖头要打碎;
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衣服和皮革全都打破损是最好的,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有半分损伤。
若校卒行杖能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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