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故土(1 / 2)
【李怀瑾也没有辜负他。
文帝曾允诺霍悯之,待来日登上帝位,必偏宠他。
这份偏宠从不是空头支票,更不只是说说而已的戏言。李怀瑾的确做到了他的偏宠。
太尉,位列三公,掌天下军政。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位置,何况那时的李怀瑾刚刚诛杀了一位意图谋逆的太尉。帝王多疑是寻常,而前人的罪孽又未尝不会影响后来者。可即使这般多疑,李怀瑾还是没有疑心霍悯之——他将太尉之位,给予了那时仅有二十九岁的霍悯之。】
微微抬起下巴。日光闪烁间,霍悯之的眉眼张扬。
天子的信任,一向是他引以为傲的存在。
陛下必然信任他。纵使他不比顾何惟,于陛下相识于微末。纵使他不似薛缭,得陛下救赎。纵使他也不如沈显,曾与陛下相知相伴。
可陛下依旧信他爱他,待他与旁人不同。
太尉手握军政大权,文臣亦可居之。这无疑是块令人眼红的大肉,朝臣那时皆劝谏陛下,欲要陛下将太尉之位给予位高权重的老臣。
可陛下没有选择他们。
天幕说,陛下厌恶老臣,霍悯之听得清楚。但无论陛下的本心如何,陛下的本意如何,霍悯之都不在乎。他只看到陛下没有选择前仆后继的重臣,而是选择了他。
选择了霍悯之。
偏宠是一个很空泛的概念。于帝王而言,分享御膳是偏宠,抵足而眠也是偏宠,甚至在朝中赞誉其几句亦是偏宠。可陛下却没有选择这样偏宠他,而是选择给予他切实的权利。
能握在手中的,才是最好的。
这是霍悯之信奉的道理。握在手中的刀剑能让他杀死敌人,握在掌心的权利能让他切实的碾碎障碍,握在手中的钱币能让他得到好的生活,养活自己与胞弟。
只有能握在手中的,才是最好的。
而陛下给予了他最大的权力,令他也走到了升无可升的地步。
【廿九岁的太尉,几乎是亘古未有的存在。
可李怀瑾信任年轻的朝臣,也信任霍悯之。他信任这只有二十九岁的年轻人,能坐好太尉的位置。
霍悯之也不负他所望。
其在位期间,大昭共发起了数十次对外战争,无一大胜而归。纵使这并非尽是霍悯之的功劳,他亲自领兵也不过十余次,更多是其余大将在亲身征战。但比起大昭曾经的屡战屡败,若说这不是霍太尉的功绩,也不可能。】
数十次……对外战争?
孔克己笔尖一顿,他缓缓看向天幕,缓缓看向天幕展现的沙场兵戈。
他到底还是无法接受征战。
虽不致迂腐到认为战争即为不义,但孔克己依旧认为征战劳民伤财,于天下安定不利。
孔克己已在准备请辞。
在听过沈显的篇章后,孔克己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眼界是多么狭小。教化本就是天下的事,本就是有利于天下万民的事。沈显既然能教化外夷,他又不比沈显差在哪里,唯一差的大抵就是四夷当下仍是外敌,他不好踏入其国境。
但也无妨。
贫苦的,读不起书的,识不起字的人依旧有很多。
当下能入科举的,依旧没有真正的贫苦人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依旧只是一场美梦。
孔克己不要做梦,孔克己要真实。
他要去开民智,要以自己的方式安天下。
纵使他无法救每一个人,纵使他无法教每一个人,他也要尽自己的努力,尽可能的为未来的太平天下出一份力。
孔克己闭了闭眼,长长吐出一口气。
如此,也算不辜负自己,不辜负古之圣贤。
【太尉要做的事并不少,何况霍悯之这样年轻,又这样勇武,也不可能永远不上战场。
因此,霍悯之既要与兵部负责后勤统筹,也要在前线征战,都是劳心劳力的工作。所以这样打了十几次,在彻底收复燕云十六州与辽东后,他就不再征战。
而那时,他的胞弟霍暃也已经长成。】
提起霍暃,李怀瑾的心情也好了些。他弯唇笑道:“霍小郎君倒是个好的。”
李从瑜一愣,看向李怀瑾:“皇兄已见过了?”
李怀瑾微微颔首:“前几月便见过了,皇兄给他封了个昭武副尉,此时已在益津关了。”
“哇……”李从瑜感叹道:“初封便是昭武副尉吗?皇兄竟如此欣赏他!”
“所以说,霍小郎君是个好的。”李怀瑾笑着,微微颔首:“他与薛指挥使对武,生生打了近两刻钟才落下风。虽然落了下风没多久便输了,但也足以见他的武才。”
“天呐。”李从瑜小声:“居然与薛指挥使打了两刻钟……”
虽然很喜欢指挥使这个官位,但李从瑜其实有些怕薛缭,他总觉得薛缭阴测测的。但是又不好明言,毕竟薛缭是皇兄近臣,也没对他有什么不好。
可是一听到霍暃与薛缭打了两刻钟,他还是觉得霍暃很英雄,很有男子气概——纵使他从未见过霍暃。
好样的霍暃!就这样狠狠的与薛指挥使互殴吧!
李从瑜暗暗捏了捏拳。
【霍暃的功绩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但我们还是到他的篇章再细说。总而言之,霍家一门两将星,也算是昭文朝一大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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