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等老婆分手的第N天 » 第27章等老婆分手的第27天

第27章等老婆分手的第27天(1 / 2)

出了影院又走了一段路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推开门首当其冲的就是一架白色的钢琴,而周边还放了许多的乐器。

房间很大,好似比进来时候的客厅还要更大。

林恋歌有些诧异,难道箫景也喜欢音乐吗?

昨天查资料的时候还有箫景的个人信息,知道他并不是学音乐的,甚至他都不是专业学演戏的,所以现在看到这么大一个琴房下意识便以为箫景也喜欢音乐。

不过他没有问,毕竟是个人喜好。

但他没问,箫景却是自己先提了,“家中长辈有比较喜欢音乐的,接触久了也有些兴趣,林老师可以随意使用。”

林恋歌明白了,是受家中长辈的影响。

乐器很多,当然最醒目的还是中间的那架钢琴,颜色雪白,上边还有精美的彩色图案。

“林老师可以试试那架钢琴,我听朋友说这架钢琴不错,不过我没弹过也说不上到底是好是坏,也许林老师可以试试。”箫景注意着林恋歌看向钢琴的目光,轻声说着。

林恋歌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架钢琴,不管是图案还是颜色都是他很喜欢的类型,图案与钢琴完美融合铺就出一副音乐与画的交流。

随着身体本能的驱使,他的指尖已经放在了琴键上。

黑白交缠的琴键,像是一身燕尾服,庄重而又肃穆。

随着琴键按下,清亮的音也随之传了出来,和他家里那架钢琴的音色有非常大的区别。

家里那架钢琴音色偏杂,像是掺杂了不少东西,但现在指尖下的这架钢琴音色明显要更透,光听那一个声就能感觉出这架钢琴的价格应该很高。

他其实对钢琴的了解不深,平时写歌虽然也会用到钢琴,但并不仅限于钢琴,而且最后成曲会在公司完成,对乐器的需求也就并不怎么大。

甚至他家里那架钢琴都是二手,哪怕全新购买价格也就在两万以内,更别说其他的乐器了,都是能用就行。

但对音色他却非常的敏锐,仅仅听一个音就能听出来。

下意识指尖流转,一段音就传出来了,是最基础的曲谱,也就是挨个试了一下音。

钢琴的调音没有问题,接着他又试着弹了一首夜曲,略带舒缓的音乐缓缓流淌,像是夜间跳动的精灵。

林恋歌被这空灵的音色给惊到,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他每次在家中那架钢琴都无法给与情绪。

指尖跳动,夜间的精灵在琴键上跳舞,铺就出一首动听的音乐。

琴房的隔音非常好,所有的声音都被藏在了琴房里,像是只能他们自己独享。

箫景看着林恋歌弹琴,看着他漂亮的瞳孔中带着的喜悦,就像是林中跑动的小鹿,看得人心花怒放。

想要去触碰,想要去亲吻,想要将其捧在手心。

但最终这些情愫都被收起,只是安静地站在旁边看着。

林恋歌很快就弹完了一曲,竟是有些意犹未尽。

这琴实在是好。

不由得他转头看向箫景,嗓音虽然依旧淡淡,但却能听出几分喜悦,他道:“萧老师,这架钢琴可以问问是什么价格吗?”

要是价格合适,也许他也可以买一架。

虽然对这些没有要求,但如果能有一架音色如此好的,他也还是想要的。

“不贵。”箫景说着看向那架钢琴,随后又去看林恋歌。

林恋歌在听到不贵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又问了什么价格以及是在哪儿买的。

箫景却是无奈地出声,“不好意思林老师,这架钢琴当时是家里人直接搬来的,但最近家里人出去旅游了联系不上他们,当时我也没有问是哪家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如果林老师喜欢可以转卖给林老师,价格的话是十万,总归是二手了,林老师要是不介意就六万出给林老师了,林老师可以吗?”

“六万?”林恋歌震惊,怎么会这么便宜呢,这个音色怎么会这么便宜。

实在没有想到会是这个价格,原价十万,现在打了折六万,说实话他真的很心动。

但想到这是箫景家里的,又有些不太好意思了,只问了他家里人什么时候回来能帮忙问问。

箫景见状也就没有再说,点头应了一声,“好,等家里人回来了,我问问。”声音轻柔没了往日里的疏离,目光好似都变得柔和了不少。

林恋歌注意到了,但没多想,想着应该是提到了家人才这样。

看起来,箫景和他家里的关系很好。

这点倒是令人羡慕。

后边他没有再想那些,随手又弹了一会儿试手感。

指尖下的声音渐渐地有了章法,从一开始的杂乱慢慢被串联起来,偏深沉更偏阴暗。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被杀的人,浮现出那些人脸上的恐惧,对凶手的求饶,但更多的还是凶手眼中的冰冷,就像是一具机器,对手下鲜活的生命没有一点的感情。

被害人被凶手用胶带绑住嘴巴迫使他们没办法再出声,然后才开始了一系列的折磨。

割开喉咙开始放血,那血像是河流,直到脸盆中都接不下了全部都涌了出去。

滴答滴答,从水盆边缘缓缓滴落,与地面的血水融合。

仅仅是几分钟,一首完整的钢琴曲就出来了,听的人压抑。

箫景是看着林恋歌指尖下的音乐从一开始的乱糟糟到现在的流畅,甚至好似置身于那阴暗的房间内,能听到被害人痛苦的呜咽声,听到血水滴落的声音。

整个屋子里一片狼藉,一家人惨死,而凶手正在吹着口哨对被害人进行肢解。

他看向林恋歌的目光始终无法离开,甚至并不想离开。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