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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疾病防治51问(1)(2 / 2)

怀孕3个月的孕妇,如果患流行性腮腺炎,胎儿死亡率明显增加。这些胎儿的死亡常发生于孕妇感染此病后的2周内。死亡原因主要是由于母亲的卵巢受到感染,黄体功能受到损害,导致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维持胎儿生长所致。除此之外,腮腺炎病毒还可造成坏死性绒毛膜炎和胎盘血管炎而影响胎儿的血液供应,还可引起胎儿畸形。

因此,妇女在怀孕的前3个月内,要注意预防,不接触、不探视、不护理腮腺炎患者。必要时,可以给孕妇注射免疫球蛋白,但注射后的免疫力只能维持2~3周。孕妇能否用疫苗,尚无确切结论。一旦孕妇感染腮腺炎,应及时就诊。

127.孕妇患有尖锐湿疣应如何治疗

尖锐湿疣是一种常见的性病,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孕妇患病后,白带明显增多,可有血性白带,在阴道黏膜、宫颈及外阴、肛门周围皮肤出现菜花状或鸡冠状赘生物,可单发或成片出现。它可以通过性交传染给丈夫,在分娩时可传染给胎儿,在产后与婴儿的密切接触中传染给婴儿。可在婴儿的喉头、气管处长出湿疣。开始,婴儿可出现哮鸣音,随着湿疣的增大,可引起呼吸困难,从而危及婴儿生命。因此孕妇患尖锐湿疣应及时处理。

(1)产前治疗:去条件好的医院请专科医生做正规治疗,而不要讳疾忌医,乱看乱治。一般来说,对病灶较小的,可以用洁尔阴洗液每天洗外阴部,用三氯醋酸外涂。由于孕期易复发,应做持续性治疗,一直到病灶全部消失。对病灶较大者,可以用激光、微波等治疗。

(2)分娩处理:分娩时一定要向医生讲明情况,提请医生注意保护胎儿,必要时可行剖宫产分娩。

(3)观察新生儿:产后应密切观察新生儿呼吸情况,如婴儿出现哮鸣音或呼吸困难,应及时请耳鼻喉科医生治疗。如在婴儿咽喉部见到菜花样赘生物,即可确诊,必要时可取活检送病理诊断。

(4)加强隔离措施:不让产妇的内裤接触婴儿,浴盆、浴巾与婴儿分开,喂奶前要洗手、擦洗乳头等。未治愈前禁止性生活,必要时可用避孕套,产后42天应复查或做局部治疗。

128.怀孕期间患上真菌性阴道炎怎么办

真菌也称白色念珠菌,该菌在酸性环境中易于生长。因为孕妇体内雌激素水平高,阴道上皮细胞中糖原多,在阴道杆菌作用下,糖原分解成乳酸,阴道酸度提高,因此孕妇特别容易患真菌性阴道炎。本病的传染方式与滴虫相同。此外,念珠菌亦存在于口腔、肠道及四肢等处而相互传染。患此病后也表现为白带增多、色白黏稠、豆腐渣样,也可出现外阴瘙痒、疼痛等。

妊娠期此病也应以局部治疗为主,可用小苏打(碳酸氢钠)清洗外阴或坐浴,阴道内放制真菌素片、达克宁栓等抗真菌药物。应力争在妊娠8个月之前治愈,以防分娩时感染新生儿。

129.甲亢患者怀孕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妊娠对甲亢危害不大。相反,妊娠对甲亢的病情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无合并症的轻度甲亢孕妇,一般都能顺利度过妊娠期,但有严重合并症者,往往会发生早产、死胎、死产等。因此甲亢妇女怀孕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产前检查:从怀孕3个月起即开始定期产前检查,并定期检测甲状腺功能如测血甲状腺素(t3、t4),据此可随时应用或调整抗甲状腺药物剂量。

(2)药物应用:甲亢症状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可给予镇静剂和充分休息;如果妊娠后甲亢症状和体征不断加剧或病情较重的甲亢患者,在孕期仍应继续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为了使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其药物剂量可在内科医师的指导下减量。

(3)手术治疗:甲亢病人在妊娠期,应避免甲状腺切除术,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及最后3个月。

(4)同位素治疗:放射性同位素可诱发胎儿畸形及呆小病,也应禁用。

(5)分娩:轻度甲亢可耐受妊娠、分娩,一般可经阴道分娩。但甲亢产妇要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

(6)产后哺乳:应根据产妇的病情程度及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决定。可由医生决定能否母乳喂养。

130.患有心脏病的妇女怀孕后应注意些什么

患心脏病的妇女怀孕后,从早孕期即应注意身体的反应。随着妊娠的进展,负担越来越重,应在医生的监护下,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充分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适当活动,避免劳累过度。

(2)适当限制盐的摄入:吃过多的盐,会引起水分过多,增加血容量,使心脏负担过重,还会引起水肿。但也不能禁盐,否则会引起四肢无力,每日吃盐应控制在9克以内为宜。

(3)适当应用利尿剂: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口服利尿剂如氨苯喋啶,以消除过多的水分,减轻心脏负担。

(4)尽量避免感冒:心脏病人一旦发生上呼吸道感染,引起肺循环压力升高,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5)定期产前检查:可及早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从而能做到早期处理。

131.孕妇患有淋病应如何治疗

淋病特别是淋菌性宫颈炎是一种常见的性病,由淋病双球菌感染引起,主要表现为白带增多、脓性或黏液脓性、量大,有时可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血尿等泌尿道症状。孕妇患淋病后,不但在性交时可传染给丈夫,而且可感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早产等;在分娩过程中,新生儿同样会受到传染而得病。淋球菌可感染胎儿的眼睛、口腔、脐部、肛门等部位。轻者,出现新生儿眼结合膜炎;重者,可发生新生儿淋菌性口腔炎、关节炎、心内膜炎、脑膜炎、直肠炎,甚至出现淋菌性败血症等。新生儿眼结合膜炎最常见,如不及时治疗,可导致失明。孕期患淋病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正规治疗:可采用大剂量青霉素、大观霉素、氧氟沙星等药物治疗。治疗结束症状消失者,可取宫颈分泌物做淋球菌培养,如为阴性即治愈。如治疗不彻底,临床症状虽然消失,但淋球菌可潜伏在宫颈管腺体内成为带菌者,在分娩期仍可感染胎儿。

(2)夫妇同治:丈夫应与孕妇同时做正规治疗。因为80%的孕妇感染是由丈夫通过性交传染的。即使无症状,也应做治疗,因为有5%~20%的病人可无症状。

(3)心理治疗:孕妇应多为胎儿及新生儿着想,埋怨、指责是无济于事的。

(4)新生儿处理: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应立即滴眼药水,如0.5%红霉素眼药膏、氯霉素眼药水、1%硝酸银滴眼液等。注意观察新生儿的眼部分泌物,如出现脓性,应尽快请眼科医生协助诊治,以防失明。

(5)哺乳:一般能进行母乳喂养,乳汁中有抗体可保护婴儿。

(6)产后复查:产后42天应做尿及宫颈分泌物检查,防止复发。

还要注意的是,早孕期患淋病想做人工流产者,应掌握流产时机。必须在正规彻底治疗后再手术,否则,手术可使感染上行扩散,导致淋菌性输卵管炎、盆腔炎等,引起继发性不孕症。

132.患糖尿病的妇女怀孕后可能出现哪些异常

糖尿病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内分泌和代谢紊乱所致的胰岛素相对或绝对不足造成的高血糖状态。妇女怀孕后,身体处于生理和代谢都有急剧变化的非常时期,糖尿病对妊娠可能出现下列一些异常情况。

(1)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较正常孕妇高数倍,而妊高征是对母亲、胎儿危害最大的妊娠并发症之一。

(2)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正常孕妇高,羊水过多会使孕妇行动不便、心慌、憋气、水肿等。

(3)糖尿病孕妇容易出现免疫功能低下,白细胞吞噬能力低,因此易发生阴道炎、菌尿病、肾盂肾炎及产褥期感染。

(4)在分娩过程中,糖尿病孕妇能量利用不足,易发生子宫收缩乏力、产程延长等而导致产后出血、产后子宫复旧不良。

(5)糖尿病孕妇还易发生流产、早产。

(6)由于血糖较高,糖尿病孕妇其胎儿体重往往较大(超过4000克称为巨大儿)、也易发生胎儿畸形(多为内脏畸形)。

(7)虽然胎儿体重较大,但往往发育不一定成熟,尤其肺不成熟,可造成新生儿死亡。胎儿在宫内时血糖供应较多,出生后失去母亲血糖供应,可发生反应性低血糖,还可发生低血钙、低血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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