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法庭之上(2 / 2)
她掌心有细微的汗水,被纸巾吸去。
没事的,她在心里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相信法律,也相信林桉。
在调查取证方面,检方远比辩护律师有优势得多,所以辩护律师能拿到的证据有限。
林桉的第一份证据是陆南风家小区门口的监控,监控中显示,陆南风的车开回小区的时间是九点三十一分。
他声音沉稳:“监控可以看到,被告人到达小区的时间是晚上九点半,死者却在九点左右就进了被告人家中,而控方证人听到隔壁争吵声的时间是九点十五左右,也就是说,在被告人回家之前,家中明显还有第三个人存在。”
闻言,陆南风的脸色寸寸苍白了下去。
他几乎坐不住了,下意识想要起身,却被法警阻止,最后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林桉沉着道:“被告人所居住的小区是新小区,部分监控还未投入使用。如果当时被告人家中有第三个人,这个人完全可以避开监控,离开被告人家中。”
第二份证据,是陆南风家里垃圾桶中的果皮,以及一个苹果残骸,还有唾液检验报告。
“这份证据中,可以看到苹果残骸上,检测出了死者的唾液。那就代表,死者进入被告人家中后,曾有人用水果刀削过苹果,被告人称他在‘不小心’反杀被害人的过程中不慎划伤了手指,所以水果刀上沾了他的血迹。
那么,作为行凶工具,水果刀上理应同样有被害人的血迹,但现在却只检测出被告人的指纹和血迹。如果被告人真的杀了死者,但刀具上没有检测出死者的血迹,说明刀具上的指纹和血迹存疑,或许在这之前,已经有人清理过水果刀。所以这并不能作为定罪证据。”
清理水果刀这一点,和林桉一开始无厘头询问家务分配的问题关联到了一起。
大概没想到林桉会以这个作为切入点,徐梦楠脸色渐渐凝重起来。
审判长问徐梦楠:“公诉人对证据有意见吗?”
徐梦楠抬了抬眸,目光渐渐变得坚毅:“有,辩护人所谓的证据和结论,都只是他个人的推理和猜测。被告人九点半到家,十点被人发现拖动尸体处理案发现场,恰恰说明他是神志清醒的。如果他真的只是防卫过当,半小时时间足够他报警自首坦白,可他非但没有报警,反而还想处理尸体隐瞒真相,足以证明他是做贼心虚,蓄意谋杀。”
徐梦楠毫不退让,紧盯着林桉说:“被告人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至于辩护人口中的第三个人,很有可能并不存在,我方证人听到的争吵,也许只是打电话,或者视频聊天。”
早知道会说到这一步,林桉追根究底。
“公诉人提供的痕迹检验中,被告人家中的门锁窗户都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如果没有第三个人在场,试问,死者是如何进入被告人家中的?”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