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感冒(1 / 3)
因为人多,一局狼人杀能玩挺长时间,玩了几局后有人喊累,就开始玩“我有你没有”,主打一个轻松,也不用多费脑子。
“一人十次机会,看轮完一圈后谁剩的手指最多。”
“嗯哼哼,你们就等着乖乖放手指吧~”
此话一出,瞬间激起其他人的斗志,纷纷暗自琢磨怎么才能让别人心服口服地输。
起初大家说的还都算收敛,可这种正常画风并没维持太久,没一会儿,内容就开始向扭曲的方向一路高歌——
从什么“我两边眼皮一三一双”、“我曾经追剧连熬两个通宵”,渐渐变成了“我曾经在动物园跟猴子抢过香蕉“、“我曾经在大庭广众下走着走着突然松了裤腰”……
宋临汗颜地放下一根又一根手指。
都这么拼的吗!
于是宋临不甘示弱,祭出经常趁老妈不注意就坑他的亲爹——“我爸在我小时候喂我吃过鲱鱼罐头拌伏特加”。
绝杀!全场无异议,众人均gameover~
“vocal——勇士!”
一群人笑得前仰后合:“
“?!”陈泽嵩,“这么不靠谱!宋总还干过这事?”
宋临无语地笑了笑,心说何止是这事,不靠谱才是宋总的本性,在你们面前都是装靠谱。
江澈寻轻飘飘扔来一句夸赞:“你还挺难杀。”
“……过誉,过誉。”宋临淡定地喝了口水。
很好,凭着宋总过硬的坑儿子本领掰回一局,回头得跟游女士夸夸他。
说起来,游女士还从来不知道这一茬呢,说不定知道后一激动,就会奖励宋总豪华书房三夜孤枕套餐。
宋临满意极了。
又轮了几人,发言依旧刺激好玩,大家跟听了不得的八卦似的,皆是一副吃瓜吃美了的神情。
后面终于轮到了言煜,他慢吞吞起身:“干过炸裂的事太多了,一时间想不起来,就随便说个吧——我,从没交过女朋友。”
“噗嗤——”林逸毫不留情补刀,“嘿,你还挺得意的啊。”
言煜:“……要你管,你谈过就放!”
林逸摸了摸鼻尖:“嘿嘿,我也没有。”
“嘿嘿,大哥别笑二哥,咱都半斤八两。”
于是近一桌的人,几乎都面露苦笑稳若泰山,丝毫不受这个问题的影响。
“杀人诛心啊,只是玩个游戏都没逃过这一刀!”
只有一个女生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轻轻按下手指:“这个我真得放了,正谈着呢。”
“恭喜恭喜,百年好合!”陈泽嵩说,“那剩下的,全是母胎solo喽?”
周苏彦清了清嗓子:“我看未必,言煜这个大直男说的是女朋友,要是把男朋友也算上,说不定就有人坐不住了。”
“也是。”
言煜:“那我换一下,换成从没交过男女朋友吧。”
果然,这次多了几人按下一根手指。
闻言,江澈寻也抬眼巡梭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宋临的身上,停顿了几秒。
很明显的目光,宋临一下就注意到了。见江澈寻用一脸猜不透的表情盯着他,便十分友好地把竖着的中指往对方眼前凑了凑。
“看我干嘛?喏,那就送你个国际友好手势。”
江澈寻:“……谢谢你啊。”然后十分礼貌地冲对方比了个相同的手势。
思绪拉回,从宋临在这局游戏里一直竖着的中指来看,他也从没谈过恋爱。
可是,男朋友……
那天在酒吧的画面忽然浮现在江澈寻脑海——
也就是说,当时被宋临抱在怀里的人,确实不是他的男朋友,但当时宋临的神色匆忙,并不像单纯来酒吧喝酒的,反倒像特意过去捞人的。
何况就以他和陈泽嵩的相处方式来看,朋友喝醉时也多半不会小心抱着,能一只手拎着把人扛回去就不错了。
那么,宋临是因为喜欢那个男生吗?
江澈寻收回视线,不动声色地抿了口果汁。
……
聚会结束时已经近十点。
见时间不早,宋临他们还是打车来的,许钧便让人把他们送回了学校。
到了宿舍后,宋临和江澈寻立刻把衣服换了下来,又结伴去四餐旁的淋浴室洗澡。
出宿舍之前,江澈寻想到宋临今晚大概着了凉,特意嘱咐他多穿一件。
“风凉,洗完澡容易感冒,穿件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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