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话梅(4 / 4)
因为理解,她不忍心提起。但因为关爱,她不能不干预。
况且,顾希延并不只是一名警察,她还有别的角色。她是女儿,也会成为伴侣,甚至成为妈妈。
她值得毫无负担地享受美好生活,而不应该因为善良导致灵魂一角被困在某处遭受炙烤。
“顾闲,”田晶晶思考良久,寻找机会旁敲侧击,“你跟陈老板怎么样了?
试试爱的感化。
“就那样。”
顾希延目视前方,看见红灯读秒最后的“0”,猛地踩下油门。
“你能不能别这么暴力啊,每次都火烧屁股一样!
“还有啊,就那样是哪样?表白没?确认关系了吗?啥时候见家长?这么多节点能一样吗?”
那人脸上莫名娇羞,“啧,你这人...
“这是私事,我不能跟你聊。”
“好好好,私事。”田晶晶有意无意,话锋一转,“陈老板看上去心态成熟,内核又稳,你好好运哦。”
“晶姐,我懂。”顾希延一脸平静,左右腾挪大飙车,“你放心,我有分寸。如果真影响到工作,我会休假。”
“你懂个屁!”田晶晶猛踹一脚前挡板,咔咔作响,“我是那个意思吗?
“我意思是,你无论如何都要自己调整好。你不能不当警察,我不能没有搭档!”
车里暴起一股灰尘味。
“咳咳...
“明白,了解。劳烦您开下窗户,小的鼻炎犯了。”
远远的,岚市实验中学的白色校牌浮现在前窗。
“对了晶姐,失踪女孩班主任联系没?一会儿你去找老师,我去找她们同学。”
“联系了。不过她们不是一个班的,没有交集。”
“没交集?!”
顾希延又一惊。靠,麻烦了。
作者有话说:
引用网络内容如下: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人口失踪报案的时间限制是24小时。但对于儿童尤其是未成年女童来说,24小时足以发生任何可能的重大危险。
因此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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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们这些看文不评论的小天使拼了!(不是)
我将继续埋头苦干,请大家自行品味
如果能吱一声就更好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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