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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一百四十四章案中凶案21(3 / 3)

是一套纯金打造的首饰头面,不说首饰的花样如何,就掂掂重量,苏锦书笑得眉眼弯弯,“先生这是重酬啊!”

顺子说,老先生说了,他的都是苏姐姐的,早给晚给都一样。

苏锦书眼圈一红,险些落泪。

细究起来,她与诸葛云睿可不是同样的天涯沦落人吗?

老先生无妻无子,孤家寡人一个。

她呢,虽有一便宜老娘,可她那老娘是一辈子的恋爱脑,满心满眼里都是苏恒那个男人,至于她这个女儿,提及了或许会疼惜,会落泪,但不提不想,就跟没这个女儿一样。

原身曾给她托梦说,她老娘很疼她,一直都在为她打算,苏锦书真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死后犯糊涂了,把一个凉薄寡情的张姨娘说成是为女儿奋不顾身谋划一切的好母亲!

不过,她也不是离了什么人不可的,混迹了两辈子,她的身边都清清冷冷的。

习惯就好。

找了几个精美的盒子,把点心分类装好,这是给秦老夫人的。

那日在公主的避暑山庄里,老夫人当众对她的维护,是她不能忘记的一份人情。

她本来打算亲自送去。

但顺子遇到木生,问及秦老夫人,木生说,我们老夫人去庙里烧香了,要待三日才能回来呢!

索性就让木生把点心盒子带到前院秦逸之那里,他或是吃,或是送给他的杜家小表妹,那都是他的事儿了。

总之,苏锦书尽心了。

凡事尽心即可,其他的不可强求,顺天意吧。

剩下的,她给樱桃与顺子,张良各一份,后厨的仨婆子,也分了些,个个知道苏姑娘做的点心比街上点心铺子里做的都好吃,欢天喜地地拿着回家了。

赵大奎一直磨磨蹭蹭的不肯走。

樱桃与顺子都朝他翻白眼。

苏锦书把最后一份包好,递给赵大奎,“赵采买,拿回去给孩子们尝尝吧,别嫌少。”

赵大奎乐得嘴都咧到耳根前了,接了点心盒子,对苏锦书千恩万谢的。

苏锦书摆摆手,示意他走人。

傍晚时分,苏锦书回了家。

两进的宅子说起来不算大,但一个人住,还是显得空荡了。

好在,苏锦书清静惯了,也胆子大,根本不觉得自己一个人住一所大宅子有什么不好?

晚饭她给自己做了一碗打卤面。

手擀的面,西红柿鸡蛋卤子。

地地道道的家常面,吃一口,口感有西红柿的微酸,又有鸡蛋的香,好吃得很。

吃完饭,简单收拾了一下,她欲去后院自己屋里歇着。

路过前厅旁边的那间被秦逸之临时收拾出来书房兼卧房的屋子,她脚步顿了顿,瞥了一眼染尽了暮色的小屋,她忽然想起那日,秦逸之耍赖,往床上一躺,挑逗似的邀请她一起睡的情景,那也是这样一个月色微凉的夜晚,天上星子时不时眨眼睛,从上而下注视着小院里的一切!

她当时是被他吓得落荒而逃的。

她立于此,几乎能透过窗子,看到那日半躺在床上的某人,听着她尖叫着跑远时,嘴角漾起的那抹阴谋得逞的坏笑!

她穿书前是近三十岁的熟女了,没谈过恋爱,可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秦逸之这段时间,明里暗里对自己说的话,做的那些揽腰,抱上马背的举动,早就超出了一般男女之间的界限了。

他眼中应该是有她了。

心里有没有,她猜不透,也不想猜。

在大越国,在这里,身份就像是一种标杆,随时测量两个擦肩而过,亦或者相处相对的两人之间的距离,若是迈前一步就能逾越的距离,那是可能有一个好的结果的。但如她与秦逸之之间,横着的分明是一座大山。本书由lk团队为您独家整理

隔山倒不如隔海了,隔海可以相望,隔山则只能日复一日地被这高耸的大山给压得透不过气来。

她没有给自己找不痛快的打算。

所以,她就做个小厨娘挺好的,偶尔帮大理寺破给小案子,拿一份丰厚的酬劳。

想到大理寺,她又想到贺延舟了,比起秦逸之,贺延舟对她的好感是隐藏着的,读了那么多圣贤书的贺大人,为人处世主打一个不让别人为难,所以,他可能是喜欢自己,但他是不会说出做出让她难堪,让他自己也尴尬的事情来的。

那么,就只当不知道他的心思,时间久了,他就知悉她的意思了。

然后他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

这样挺好的。

这一夜,苏锦书用了半夜时间把与秦逸之、贺延舟之间的事情理顺了,心中再没了其他杂乱情愫,倒觉得神清气爽,没有了睡意。

好歹翻来覆去地到了凌晨,她才迟迟地睡去。

睡前嘟哝着,我要睡到自然醒,谁打搅我,我跟谁急……急……

但她的这个小小愿望,还是没达成。

一大早,她家大门就被人敲响了,一个不速之客,带来的消息让她的睡意分分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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