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吾皇万岁(一)(2 / 4)
谢恒厥瞪着他,他当然知道回家!
谢晏走了出去,脚步声在回廊里渐行渐远。殿内安静下来,只有窗外的蝉鸣声,一声接一声,不依不饶的。
谢恒厥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明昭。”
他的声音比方才更哑了。
“嗯?”
“你什么时候把他休了?”
明昭大脑当机了一下,“啊,这个,谢晏很好,我们婚姻美满,我为什么要休他?”
“我也很好。”
明昭:……
“这个下次再说,说说幽州的情况,拓拔部怎么样了?”
谢恒厥的表情明显垮了一下,像一只被抢了鱼干的猫,眉毛眼睛都耷拉下来。但他知道明昭是在岔开话题,也知道这个话题他不能再继续了——
“幽州的情况,不太好。”他的声音沉稳下来,“去年冬天,草原上出了一支新的部族,自称突厥。从西边打过来的,骑射极精,来去如风。拓跋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丢了三座牧场,老弱妇孺被掳走了上千人。拓跋部首领先是硬扛,扛不住,派人来幽州求援。”
明昭的眉头皱起来。“突厥?”
“嗯。”谢恒厥从袖中取出一张羊皮地图,展开铺在案上。地图画得很粗糙,但山川河流、牧场戈壁,标注得清清楚楚。他的手指点在地图的最西边,然后一路往东划过来。“去年秋天,突厥人从金山那边翻过来,先打了高车,高车溃败,残部往东逃。突厥人追着高车残部一路往东,到了冬天,就撞上了拓跋部的牧场。拓跋部本来就在雪灾里损失惨重,根本经不起打。拓跋首领派人来幽州,说愿意称臣纳贡,只求朝廷出兵。”<
明昭看着地图,沉默了片刻。“你出兵了?”
“出了。”谢恒厥点点头,鲜卑人好歹通汉话,依附汉地数百年了,“去年十一月,我带了三千骑兵出关。拓跋部那边凑了五千人,合兵八千,在狼山脚下跟突厥人打了一仗。突厥人确实勇猛,骑射精湛,单兵作战能力比鲜卑人强。但他们人少,那一仗来的不到两千人。我们人多,压也压死他们了。打完之后,突厥人退了二百里,拓跋部的牧场保住了。”
明昭忙问,“然后呢?”
“然后突厥人又来了。”谢恒厥的声音更低了,“去年十二月,来了五千。今年二月,来了八千。三月又来了一万。一次比一次人多,一次比一次难打。最后一次,我跟拓跋首领合兵一万二,在漠北跟他们打了一场硬仗,两边都死伤惨重。突厥人退走了,我们也退回来了。拓跋部的损失比我们大得多,牛羊死了一大半,壮丁折了三四千。”
明昭皱了眉头,突厥这时候不应该在西方称霸吗?“拓跋部还撑得住吗?”
“撑不住。”谢恒厥摇头,“他们现在全靠幽州的粮草接济。去年冬天到现在,幽州运了十二批粮草过去,才勉强没让他们饿死。拓跋首领倒是硬气,跟我说——‘谢将军,我拓跋部不是忘恩负义的人。朝廷的恩情,我们记着。等打完突厥,我们举族内附,绝无二话。’”
明昭靠在椅背上,看着他。“你信他?”
谢恒厥点点头,对面别无选择,“拓跋封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突厥,也知道没有朝廷撑腰,他撑不过这个冬天。但他也是个枭雄,等他缓过来,会不会反悔,谁也说不准。所以我在幽州留了三万人,没敢动。卫长史在那边盯着,出不了大乱子。”
明昭点了点头,“突厥那边,你摸清底细了吗?”
谢恒厥也不太清楚这些人的来历。“突厥人是从金山那边过来的,那边草原太小,养不活那么多人,他们要往东扩。拓跋部是他们东进的第一道坎,打不下拓跋部,他们就到不了幽州。所以他们会一直打,打到拓跋部彻底垮了为止。今年秋天,他们一定还会来。”
天下从来没有太平这回事,匈奴倒了,鲜卑起来。鲜卑弱了,突厥起来。一个接一个,像草原上的草,烧不尽,吹又生。
“大典之后,你什么时候回去?”
谢恒厥抿了抿唇,“我跟卫长史约好了,最迟九月初十,我一定得回去。秋草黄了,突厥人就该来了。”
明昭看着他,恒厥一直是个有分寸的孩子,“拓跋部那边,你跟他们说,让他们派使团来洛阳,内附的事当面谈。他们要什么,朝廷给什么。粮食、布匹、铁器,都可以谈,但是有条件。”
谢恒厥不解,“什么条件?”
明昭笑了笑,“这得等他们来了谈。”
“好。”
谢恒厥把地图收起来,卷好,塞回袖中。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拖延什么。明昭没有催他,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风吹进来,带着槐花的甜香,将案上那张空白的宣纸吹起一角。谢恒厥把地图塞好了,“明昭。”
“嗯?”
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来,双手搭在椅子扶手上,仰着头看她。
他的眼睛很亮,“明昭——”
“嗯。”
“我在幽州的时候,每天晚上天黑透了,营帐外面全是风。草原上的风跟别处不一样,一直在吹,永远不停。我坐在帐子里,点一盏油灯,把你给我的那封信拿出来看。”
明昭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我看了三年。信纸都揉烂了,字迹都模糊了。后来我不敢再看了,我怕再看下去,字都看不清了。”
“去年冬天,狼山那一仗。突厥人的弯刀砍在我胳膊上,血一下子涌出来,把整条袖子都染红了。我躺在雪地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心想——完了,回不去了,我还没跟你成亲呢。”
他低下头,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后来我没死,军医把我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了,明昭,我喜欢你。”
明昭低下头,看着蹲在她面前的这个人。他的睫毛很长,微微垂着,他的手搭在椅子扶手上,指节修长,虎口处那道疤在白净的皮肤上格外显眼。
他就这样蹲在她面前,一米九几的个子,肩宽背厚,像个顶天立地的将军,可看她的眼神还跟以前一模一样,亮亮的,小心翼翼的期待,像一只把最心爱的骨头叼到主人面前的大狗。
“恒厥。”
“嗯。”
“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你父亲为你起这名字,是想你保家卫国,做天下的屏障。”
“恒厥,我一直把你当弟弟。”
谢恒厥的身子僵了一下,他抬起头,看着她,眼眶红了。“你只比我大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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