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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 / 3)

不知道怎么走出电影院的。到门口时,天开始飘雨。

应拾秋叫了计程车,和欣怡缩在影院外小商铺的门前等。欣怡还没从电影里缓过来,眼睛湿湿的。

“姐,这个故事我好喜欢,甚至能在电影里看到你的影子。”

“真假?”应拾秋顿了一顿,“我的影子?”

“对啊,就是有些台词像是你会说的,比如阿梅说‘省到就是赚到’,好熟悉的感觉。”

“这你都还记得?”

欣怡摇摇头,“可能是因为我了解你。”

她说自己从没好好看完一部文艺片,以前总觉得闷,看不懂。可这次因为是姐姐写的,她竟坐住了。

那些以往觉得模糊懵懂的镜头语言,这一刻,她好像忽然拿到了钥匙,轻轻一拧,深意全都打开了。

“姐,你得多写剧本。”她转头,眼睛还红着,“文艺片没你不能活。”

“噗,哪有那么夸张。”应拾秋笑着别开脸,“我都说了,只有一点剧情和台词是我写的。”

“那也很厉害啊!”欣怡拽她袖子,“下一本什么时候开始?”

应拾秋弯了弯嘴角,没接话,只推她肩膀:“车来了啦,快走。”

到家时,楼庭那扇窗还是黑的。

院里几株绣球已经蔫得垂了头,只有墙角的蓝雪花模样依旧。应拾秋在路灯下站了会儿,发了条短信过去:【谢谢你。】

那边几乎秒回:【看电影了?】

想了半天,应拾秋随口扯了个看起来还算像样的谎:【周末带我妹去影院,她要看文艺片,挑来挑去……最后选了这部她喜欢的文艺片。】

消息刚发出去,应拾秋才想起这谎满是漏洞。

那天洗碗时,欣怡凑过去跟楼庭聊天,明明提过不爱看文艺片。

她懊恼地敲了下自己额头。

也不知楼庭是不是装不记得,并未戳破她,而是半开玩笑地说,【口头道谢不算,等我回来,请我吃饭。】

应拾秋怔了怔:【你没搬走?】

【谁说我搬了?】那边回得快,【我说过要定居台北,你不记得了?】

她当然记得。

只是以为那不过是句场面话。看她辗转大陆各地跑路演,就顺势留在大陆,不会再回来了。

应拾秋索性直接问:【想吃什么?】

【卤肉饭。】

【怎么突然想吃这个?】

【脑子里莫名其妙冒出来的。】

应拾秋以为她是听说台湾这个出名,想尝个鲜,略一思索,敲下几个字:【请你吃别的吧,卤肉饭太便宜,你可赚不回本。】

【主要是想吃你做的。】

她一愣,【我不会做。】

【你肯定会。】

【你怎么知道?】

【感觉我以前常吃,不知道记错没有。】

过去她们挤在淡水那间小屋里时,吃得最多的就是卤肉饭。

挑一块上好的五花,切成丁,在锅里煸出油。再加炸过的洋葱丝,倒开水、调料,慢慢煮到软糯。

收汁时浇在饭上,一口下去满腔幸福。

这样稀疏平常的事,重复过千百遍。

可应拾秋忽然发觉,想起这些竟需要用力了。记忆正被新日子一点点覆盖,潮水退去,又有了新的潮浪。

终有一天,所有难以忘怀的过去,是不是都只会变成一个模糊的轮廓?想要触碰的时候,却只抓住一把枯枝残骸。

至于树叶的形状和脉络,早死在不知哪个秋冬里。

等楼庭回台北,是三天后的事。

说好应拾秋请客,楼庭却主动发来消息:【来我家吃吧,餐厅大一点,五花肉我也买好了。】

应拾秋微怔:【不是说好我请你吗?】

【下次吧。】楼庭回得轻描淡写,【我想试试……总感觉自己应该很会做卤肉饭。】

是。很多年前,应拾秋做的饭还难以下咽。卤肉饭是楼庭手把手教的。

那时候只要她下班早,厨房就一定是她的。两人挤在那个小屋里,最常吃的就是这一碗。

应拾秋到她家时,楼庭正卷着袖子在灶台前忙。衬衫松垮,最上面两颗扣子没系,露出一段清瘦的锁骨,下面一点时隐时现的潜流。

“要帮忙吗?”看她动作有些生涩,像第一次碰锅铲,应拾秋轻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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