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x大是报道后的第三天正式开启军训,为期半个月出头。
军训的时间安排比上课更满,早上七点开始训练,晚上九点半结束,中午只有两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
走读生赶军训远比住校生辛苦,至少六点就得起床,洗漱收拾吃早饭,再有林白辛开车送到学校,而路上又堵车,差不多六点四十多才能赶过去,到了那边刚喘顺气就得集合操练了。
晚上还是林白辛来接,通常十点前都接不到人,于闵倒霉,碰上了卷王教官,别的队伍大多九点半能准时解散,他们队的教官非得让整个队伍加时,基本上其他队伍都散完了,他们队伍才会解散。
“明天我打车吧,太晚了,打车比你来接方便些,不然你来了还得等那么久。”于闵说,顾虑倒是周到。
可惜林白辛没答应,回道:“只有这阵子,又不是之后天天都得来,等你们上课了,我就不来了。”
“军训还有十三天才结束。”
“那快了,没多久了。”
因着多了一个学生,而林白辛本身又没精力照顾于闵,两天后,新的阿姨入职,专门负责她们的早晚两餐和日常起居,原先是请定期家政,现在行不通,林白辛一个人过得凑合,多了于闵不能再那样。
晚上到家,宵夜加餐已经做好了,阿姨不住家,她们都不喜欢被打扰,夜宵是七点多提前做的,到家后于闵先去洗澡换衣服,等洗完出来林白辛就把东西热好了,她们再一块儿吃点。
这种的生活节奏其实和于闵初二以前的经历相近,但到底过去太久了,她起初还有点不适应,老是怕给人添麻烦,直到军训快收尾,加餐没了,她才渐渐习惯。
林七隔三差五到这边串门,离得远随时能来,期间她闲得慌,提议林白辛没空的时候,她可以代接于闵,林白辛明拒:“我有时间,用不着你操心。”
“说的什么话,搞得像我跟你抢人似的,我那是为你分担,你是我的合伙人,咱俩一条绳上的蚂蚱,你哪天要是累坏了,我怎么办?”林七打趣,“再说了,咱妹妹我也稀罕,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得多照顾点。”
林白辛不应,林七没完没了,抢孩子呢。嫌她烦了,林白辛干脆把决定权抛给于闵,径直表示:“那你问她本人,看她同意吗。”
于闵自是不同意,与林七还没熟到那个程度,更不可能为了她而放弃林白辛,那两人没得比,于闵闭着眼都选林白辛。
林七捂住胸口,又伤到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你们还不领情,难受死我了,真是……妹妹,你怎么还区别对待呢,这不公平啊,我这有事没事往你们这边跑,昨天还给你带吃的了,你好狠的心,用完就扔呀。”
于闵听得出对方是在开玩笑,没那意思,可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不好让人家的话落地,憋了半晌但着实不圆滑,尬那儿了。
“不要套近乎,她不是你妹。”依旧林白辛打的圆场,拉开了林七。
林七叫嚷:“闵闵是你妹,我也是你妹,我们都和你有关系,按辈分算她就是我妹,我又没说错。干嘛,难不成她还是你专属的,只能是你的?”这人讲话没门把,爱乱扯,很快她不再关注于闵,放过于闵了,转而揪着林白辛,故意找话聊。
林白辛和于闵都太闷了,俩闷葫芦凑一堆简直让人憋闷得要命,林七成心耍宝,活跃一下气氛,不是真的找事闹。
过后有天晚上林白辛还真没空,腾不开身,有事去不了x大,是林七过去接的于闵。
一场军训下来,于闵整整瘦了三斤多,本来身上就没多少肉,这下看着更弱不禁风了。
林七心疼孩子,接下来的一些天总是生拉硬拽于闵下馆子,林七不会做饭,只会煮泡面,厨艺等同于无,她只能带于闵出去吃,如果林白辛没空,那她们回去了就再打包一份带给林白辛。
军训后晒黑了,于闵倒无所谓,黑就黑吧,反正明年这时候又能白回来了,是林白辛教她敷面膜,护肤,上了一堆瓶瓶罐罐,每天往她脸上招呼这样那样的。
于闵不会弄这些,天生不擅长捣鼓这方面,林白辛耐心,上手帮她弄。
林白辛的指尖有点凉,摸脸上是滑的,她没留指甲,一双手干净好看,骨节分明,手指比于闵的长。
于闵配合地仰头,总是干巴巴杵她面前,动也不动。
于闵眼睛挺大,倒映天花板上的灯光时尤其黑亮,她眉骨比其他人更突出,鼻梁也高,比起前几年早就长开了,林白辛一开始没太注意,直至被直勾勾盯久了,后知后觉,不由自主与她对视了一下。
女孩儿看人的目光深沉,真挚,不带半点杂质,里面都是林白辛的身影。
摸她脸侧的动作稍稍一滞,可能是不太习惯被这么盯着,林白辛指尖不小心碰到于闵的耳廓,拂到她垂落的碎发。
于闵怔怔的,整个人有点茫然,仰头仰累了,有些坚持不住了,温声说:“可以了吗?”
林白辛不着痕迹收回手,抓起另一瓶面霜:“等会儿,还有这个。”
“好嘛。”于闵再扬起下巴一些,继续配合。
护肤作用微乎其微,林七偶然发现林白辛竟用这么老土的办法,建议道:“这么费事干什么,整那么久还不如去一趟美容院,比你摸十次水都管用。”
于闵不去,不听她的建议。
不用于闵找借口,林七想了想,自个儿又说:“不过小年轻确实用不着去美容院,才十八岁,最好的年纪怎么都漂亮,咱变黑了也是黑里俏。”
“黑里俏”把于闵本人都逗笑了,林七那嘴里吐不出象牙,讲不出几句好听的。
实际上不是很黑,于闵他们班上那些同学比她黑多了,特别是那帮子不防晒的男生,快成炭了都,比起绝大多数人,于闵只是黑了一点点而已,她现在看起来是班上最白的了。
护肤护了十几天,于闵学会了,林白辛才不教了。
刚进入大学的前半学期是最活力满满的一段时期,大一新生们倍有干劲儿,还没经受过枯燥乏味的背书加夺命考试周的毒打,大家都对未来几年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于闵也不例外,在上大学前,她也曾听过许多关于学医辛苦之类的言论,可等进了医学院,她感觉还行,能接受。
毕竟除开学习,她闲人一个,也没别的能做的了。别的同学读书有的是为了未来,为了志向,她比较消极,读书于她而言就是打发时间,等同于消遣。
既然是消遣,那肯定就不累了,再怎么也不觉得累。
大学和高中显著不同,教室不固定,即便同在一个班级,同学相互之间也不一定谁都认识,更别提熟悉了。
大学里,最熟的莫过于同寝室友,大部分人上了几年学到最后也就跟室友关系好。于闵没有室友,加之她内向不爱主动结交朋友,理所当然的,她成了班里少有的独来独往的特殊分子,上课连个帮忙占座的都没有。
于闵浑然不觉那有什么坏处,其他同学都往后排挤,无论她多晚到,第一二排总是有空位,第一二排挺好的,起码更能听清楚老师讲的内容。
因为孤僻,从军训到期中,近乎三个月的时间,于闵一个班上的同学都没结交,还是林白辛无意问起这事,她才反应过来哪里奇怪,林白辛当时随口一提,说她在学校如果有玩得好的朋友,也可以请人家到这边来吃饭什么的,于闵答应了,然而压根找不到那种人。
不过虽然她不认识班上的同学,班里的人很多却知道她,于闵往教室里一坐就是最招眼的那个,颜值高无法低调,哪怕混进人群里也很难让人忽视。
何况于闵天天坐前排,老师们经常抽她回答问题,于闵是那种典型的很招老师喜欢的乖学生,上了大学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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