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3)
林瓊华跑到大伯家,就发现菊花姐的女儿妞妞正在院子里玩。
妞妞今年才两岁多,正是喜欢走路的年纪,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
大伯和大伯母正在堂屋跟菊花姐说事情。
晴晴见气氛不对,跟林瓊华打声招呼,回家了。
林瓊华进来,菊花招手,“听说你跳了五年级,这么厉害?!”
林瓊华有点不好意思,“菊花姐,你知道了吧?咱们村拆迁了。”
“对!我听说了,之前忙,没空回来。”菊花招呼让她坐下,给她拿些好吃的。
林琼华吃着花生,有点疑惑,“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不是过几天才到中秋嗎?”
菊花不想跟小孩子说这些,但是林为木觉得没什么,“这孩子聪慧,让她知晓,也没什么。”
林为木叹气,“菊花找的对象不是好东西。”
林琼华心里一个咯噔,“是不是因为二叔的事儿?”
菊花摆手,“不是。之前他们家怨恨我爸把二叔弄去坐牢。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我跟他们吵了好几架,我有理,我怕什么。是他们家不要臉,好好的人不当,拐人家孩子。他们家都不怕天打五雷轰,我怕什么。这回是因为妞妞爸爸,他去外地打工,没掙到錢。”
林琼华蹙眉,“工地没结錢嗎?”
她记得许多工地都是到了年底才一起结工资。
“不是。”菊花说到这里,气得咬牙切齿,“他把錢全花光了,一分錢没给我。我还要他干嘛?!”
林琼华懂了,这种男人心里永远想的是自己,自己掙自己花,根本不养媳妇和孩子。
上輩子她没听说菊花姐離婚,这輩子会離吗?
菊花说到这里,看向爸媽,“我真的不想跟他过了。结婚这四年,他一分钱没往家拿。都是我自己种地养活自己,我连走礼的钱,都得自己卖菜卖粮食。孩子还没上学,这要是上学,我种地挣的那些钱根本就够开销。”
大伯和大伯母罕见地沉默了。要是以往两人肯定不同意,離婚肯定会被村里人嘀咕,他们也会觉得丢人。
但现在他们有了更大的私心,他们想让菊花留下招赘,这样他们就是一家人。
他们马上就要搬去镇上,那是商品房,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自家的情况也不会跟别人说。
林为木没有吭声,但是他怕别人觉得他自私,只顾着自己,半点不考虑女儿。
“離婚可是大事,万一你将来反悔,怎么办?”林为木不敢打包票,女儿招赘后就一定幸福。
而且还有个妞妞,这个孩子怎么办?
菊花看着女儿,“不会,这几年我都是自己养孩子,他没有幫过我忙。有他没他,没区别。”
林为木看了一眼妞妞,“那孩子呢?”
“我带着。”菊花想都不想就回答,“这些年都是我养的她。他父母也没伸过手幫我一把。我不会把孩子留给他。”
林为木蹙眉,“但是他要是跟你争孩子,怎么办?”
他们没有财产,孩子就是唯一的牵绊。万一男方坚决不肯放手,她未必争得过。
菊花没有犹豫,“我跟他打官司。”
她看向爸媽,“你们能借我点钱吗?等我打赢官司,我赚钱还你们。”
林为木叹气,“打官司,没个两年,根本就不行。”
菊花还真不知道,“要这么久?”
林为木点头,村里之前就有个离婚的,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互相扯皮,最后才判离,这期间来回打官司,折腾两年才结束。
菊花不可能扔下女儿,“打多久都行。我必须打!”
林为木让她想清楚,不要冲动做决定,“你已经大了,我不可能帮你一辈子。你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做完就不要后悔。”
菊花点点头。
林为木从兜里掏了五百块钱,菊花刚要道谢,林为木摇头,“这钱是琼华给你的。”
菊花微怔,看向林琼华,“你哪来的钱?”
林琼华没有说得太祥细,“人贩子拐来的孩子送回去后,他家人奖励的。你肯定被他们骂了吧?这五百就给你吧。”
菊花苦笑,嫁过去挨骂是家常便饭,她想退还这五百,可是想到接下来要打官司,正是缺钱的时候,她就厚着臉皮收下了。
菊花是个勤快人,回到家,不想当闲人,去地里拔菜。
林琼华也跟过去,跟菊花姐说大伯的打算,“之前杏花姐回来了,她處了个对象,但是大伯想留她招赘,她不同意。”
她看着菊花姐,“我看大伯同意你离婚,可能是想留你在家招赘。”
菊花面无表情的脸上多了几分欢喜,“真的?”
她之前还在擔心离婚后,爸媽会嫌她丢人,让她搬出去。如果真能留在家招赘,妞妞不用寄人篱下。这样也不错。
林琼华点头,“这是我猜的,至于大伯是不是这么想的,你自己问问他吧。”
菊花表示自己会问,但她有点想不通,“你确定杏花不肯招赘?”
“真的。她临走的时候,还跟大伯闹了别扭。”林琼华叹气,“她在县城處了对象。跟大伯介绍的小白脸不是一个类型。”
菊花懂了。妹妹自己处的对象,不像她是相亲认识的,婚前没有感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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