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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4 / 4)

许榕无辜道:“我真的只是想随便走走,再这样待下去我头上都要长草了。”

“反正这下你是出不去了。”

不一定。

估计路德义下了那样的命令,也从来没想到许榕拖着这样一副病殃殃的身体,竟然还能躲过戒备森严的守卫,在研究院里不断搞事。

比如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监控室,随机把值班人员吓一跳,比如在尼桑和别人交谈的时候突然出现插一句嘴,甚至还能在路德义风尘仆仆地回来时及时递上一支营养液……

研究院的最高警报在一周内响了十余次。

尼桑来的时候哈哈大笑:“你没看到路德义昨天的脸都黑成什么样了。我可真是佩服你啊许榕。”

这是尼桑第一次叫许榕的名字。

“路德义一直是一个假面人,能摘掉他的面具的人,除了先生,我也只见过你了。”

尼桑非常愉悦道:“所以你跟我说说,你为什么那么执着于出门呢?”

许榕也同样像他一样愉快道:“这很有趣不是吗?看着这一群人因为我而抓耳挠腮,讨厌我却又不得不时时刻刻盯着我,最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只能发现我真的是在随意的散步。”

尼桑沉默了两秒,然后道:“我想我需要重新认识一下你了。如果我们在其他时候其他地点相遇,我想我们会成为朋友的。”

可惜许榕本人并不这样认为。

尼桑的逆反心理非常强,经过路德义向他无缘无故发了好几次火以后,他有事儿没事儿就给许榕带一些口香糖或者其他的一些零嘴。

许榕乐得如此。

这一天,在所有的研究环节结束以后,许榕再次在夜半三分醒来。

许榕躺在床上,在黑暗中将右手慢慢移动到左臂内侧,那个今天被抽了三次血的地方。他的指尖在皮肤上摸索着,终于找到了那个微微隆起的针眼。

他的指甲嵌入皮肤。

血渗了出来,但他没有停。

他的动作很慢,生生剖开自己血肉的疼痛无异于凌迟。

终于,他的指尖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一小块金属,米粒大小,埋在他的皮肉之下。

追踪器。

他被送进来的第一天就被植入的东西。

许榕的呼吸没有任何变化,他只是用指甲抵住那块金属,一点一点地把它往皮肤表面推。

这个过程很疼,不过好在在研究院的这些日子他已经习惯了疼。

三分钟后,那块沾满血的小东西落在他掌心。

他没有把它扔掉,而是从枕头下摸出一小团早就准备好的口香糖。

许榕把口香糖裹住追踪器,然后重新塞回那个伤口里。

血很快凝固。口香糖的黏性足够让它暂时固定。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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