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遗忘(2)(2 / 3)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闲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闲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里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闲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这也算学以致用?”“以前在实验室调制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干、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莉芸也跟着笑,依然是干净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得不好。”“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墙上每张照片,说,“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喔?”我有些意外。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字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里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墙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干净而温馨,但墙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分。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这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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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跟小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但由于这个小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里用餐,因而在店里我认识了一些邻居。比方说管委会主任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又车祸身亡。”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六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着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着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炼,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着一片cd走进“遗忘”,里头只有一首歌:《knife》。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着唱:“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愈,我受伤好深。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里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着迷。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就好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没有。”他说。“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周先生又跟着哼唱中文歌词。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九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姜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搞不好你后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后一遍遍播放。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痛苦。”她说。
“你才二十岁吧?”我问。“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二十岁不可以谈恋爱吗?”“当然可以。”我说,“但二十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你怎么搞成这样?”“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可是忘不掉又有什么办法。”
王同学走后,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很多人会来店里寻找遗忘的感觉。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尝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着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后,凝视着我。
我的记忆从中学二年级以后,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么?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李太太念小学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里,要了一杯饮料。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么了?”“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请节哀。”我说。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后,问我:“你了解生命吗?”竟然是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着说,“真是无常啊。”“你才十一岁啊!大哥。”我大声说。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里待着的时间变长。吃完饭喝完咖啡后,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于是显得无可奈何。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么?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计算机防毒软件的自我防护机制,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计算机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么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你想遗忘什么?”“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不想遗忘?”“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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