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秋雨他是一场她生命中不可代替的、进……(2 / 3)
姒水:学长,我好着呢。是你把我送去校医室的吗?
情知有:是啊
周粥和他道谢,被屏幕打亮的脸,在后视镜中与父亲相对而无言。
“宝贝,你会在阳宁上大学,对吗?”
“嗯!”周粥挨在驾驶座头枕边,说着谎话,“我离不开家里,我那么依赖你。”
其实她和学长一样,也渴望去一个离家很远很远的,自由的地方。
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手字呢?
学校公告栏平铺着一副获奖的书法作品,落款人方彻,写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他字迹洒脱,像风拂柳丝;无拘无束,若飞鸟展翼。
周粥能想象到自己在广阔无际的草原上,纵马狂奔,去追逐永不落山的太阳。
听说公告栏准备更新,得撤下这副作品。
她不想让它在角落蒙尘,心念耸动,甚至觉得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比她更欣赏这幅字画。她要偷偷拿回家,裱在她的房间里。
虽然直接问学长也不失为一种妙计,但亲自问crush:“能不能把你的书法作品给我?”跟自首有什么区别?
周粥是个行动派,当晚决定早退。她鬼鬼祟祟来到公告栏,把这幅字收入囊中。
得到梦寐以求的物品时,周粥得意地看了又看。
笑纳笑纳!
“在做什么?”
方朝冷不丁从身后冒出来,把周粥抓包。
她心虚地转身,瞧见是学长,面色瞬间涨红,如三月的山樱开遍。
天底下,还有比偷暗恋对象书法作品,被正主抓到更尴尬的事情吗???
“我喜欢这个。”
“哦?”
方朝靠近,几乎把周粥逼到了墙角。
“喜欢到偷偷拿走的程度?”
她低头眼观鼻,鼻观心,不知道还有什么话能为自己辩驳,只好重重点了下头,忽然灵机一动。
“我一直很喜欢王羲之。”
方朝:……
“这又不是他本人写的。”
“但是很有他的神韵呀,反正我想要。学长不能给我吗?好像是你的作品。”
有时候破罐子破摔比什么都管用。
方朝不爽地顶腮,嘴角还贴着医用胶布,指尖状似无意地摩挲着那张洒金宣纸。
她就这么喜欢哥?
周粥不知道学长是什么意思,再僵持下去就要放学了,给人看到,感觉会身败名裂。
“算了,你拿走吧。”
她松了一口气,方朝揪住她的后衣领,“下次想要给我发信息,我给你写。”
虽然自己的字像蚯蚓爬,学一学,和哥也差不多吧?
周粥连连点头。
回到家,把字裱在触手可及之处,拿出前几天在图书馆借的学长读过的书,周粥觉得很幸福。
睡衣搭在膝窝,她双腿上下晃荡。
读到令人激动的地方,一张便签纸掉下来,是学长的字迹。
她偷偷描过千万次。
“人生不只有痛苦,幸福更刻骨铭心。生活不会让人一直垂头丧气,在困倦之时,总会有人像一束光,让你睁开哭肿的双眼,让你跌跌撞撞地爬起来,让你奋不顾身扑过去,企图获得一个不知被谁施舍的梦想,以渡过不幸。”
她鼻尖凑过去,嗅闻他的墨香,多么细腻,留有他的体温,将他的感悟雕在心上。
周粥喜欢这样细腻的学长,她喜欢偷偷了解一个人。
你热情,开怀畅笑;你冷漠,不苟言笑。她都渴求读懂背后的涵义,就像侦探不厌其烦地破解凶杀案。
她小时候很爱拼拼图,把打乱的碎片拼成一副完整的画,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喜欢一个人也是这样,只不过周粥情窦初开,越拼下去,越觉得虎头蛇尾。学长好似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她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一个,喜欢哪一部分。但她就是纯粹地喜欢人家,仿佛在消磨时光。
是谁告诉她的呢?
“如果你能说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你能说清楚每一点、每个性格特质、每种外貌特征,从纤痩的脚腕,到锁骨的一粒小痣;从易红的耳垂,到卷翘的发尾,那就不是爱。
但如果你说不清,讲不出理由,他只需要站在那里,你就喜欢。那你完蛋了,这种感情太糊涂,连人都换不了。”
世界不会存在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和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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