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完全拿捏得逞(1 / 2)
封市某高档会所。
程非余背靠沙发,双手捧着手机直笑,垂在肩上的长发轻轻摆动,显然一副心情极好的模样。
他被云养的崽叫爹了。
这件好事足够他暂时原谅全世界,就算是新找的玩伴没了也不影响他的好心情。
以至于于耿找来时,他的眉眼还含着笑意。
于耿见到他这幅模样,步子一顿,皱了皱眉,“你疯了?”
程非余秒变脸,瞪了他一眼,“滚。”
“不是你叫我来的?”
于耿没计较,习以为常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比起刚才让他瘆得慌的样子,他更熟悉这样的程非余。
“我没空陪你太久,处理完我爹交代的事情,就要回海市了。”
“这么急?陪你女神?”
于耿没搭理他的调侃,身子微微往后仰靠,“他不用我陪。”
闻言,程非余扫了他一眼,捕捉到他空茫的眼神,撇了撇嘴,阴阳怪气道:“以前看见狼都不怂,怎么岁数大了,反而变窝囊了。”
于耿揉了揉头发,“你还敢说,要不是你想去,我可能这辈子都遇不上。”
程非余一直就是又怂又贪玩,一句“世界这么大他想去看看”,就想拉个垫背的倒霉货一起走,他很不幸地成为了这个垫背的人。
那时候他们还没成年,出了事不好交代,普通的旅游还好,程非余非要去各种人烟稀少的地方,理由是想接触大自然。
程非余不想告诉家长,自行购置完装备后,带着于耿两个人就出发了。
途中的意外多了去了,第一个意外就是遇上了狼。
狼的领地意识很强,但凡他们再小心谨慎一些,没有主动招惹,或许不会陷入险境。
可惜遇到狼的是两个混子,一个喜欢玩火的花架子,一个遇事只会抄家伙干的冲动分子,所以两人就这么莽撞地误入领地。
幸好手上有胳膊粗的树枝,于耿跟狼周旋一番,逮到机会后拽着程非余狂奔。
干是不敢干,因为狼是群居动物。
那天他们跑了很长一段路,跑到日光变得昏黄,跑到程非余体力不支,喘着气骂于耿小气。
他不明白于耿看起来不虚不喘,为什么就是不肯背他,毕竟他是个体力废物,于耿这个身强力壮的背着他指定能跑得更快。
当时风刮得很大,凌乱的头发拍在脸上,于耿眯起眼睛,说了句非常装的话,“我这辈子只会背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心上人。”
程非余半信半疑。
直到他累得一步也不想走,落在了于耿的身后,这才瞧见他后背的衣服被划出道口子,伤痕混着血渍,瞧起来狼狈又好笑。
于耿才往前走了两步,身子猛地一僵,掉过头来正好对上程非余的视线。
两人面面相觑,先是沉默,后来不知道是谁先笑起来,笑声跟瘟疫一样蔓延开。
程非余笑得几乎要岔气,指着于耿说:“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吗——跟只土狗一样。”
他的嘴毒得于耿想立刻骂回去。
可惜当他看向程非余,发现就算这家伙笑得很有病,形象也潦草得几乎没有,夕阳的余晖却格外眷顾他,任谁看了也忘不掉。
于耿想挑刺却找不到词,心下一阵无语。
过后程非余只要见了于耿就叫“于小狗”,本想叫土狗,但没成,于耿怎么样都不肯。
回想起来后,程非余不无嘲讽地说道:“就你最装。”
这次于耿却没有反驳,他的神色变得轻松,还笑了笑。
其实当年他没说错,到如今他就背过一个人,也确实是他的心上人。
他这辈子,只会背金香言一个人。
见到他的表情,程非余又嘲讽,“虽然我看不惯那个疯子,但他做事有一点我倒是很满意,那就是爽快,像你现在这个窝囊劲,再来个一百年都拿不下。”
于耿扯了扯嘴角,“爽快?是爽吧?”
“滚!”
程非余不留余力地踢了他一脚。
说完几句话后,于耿又走了神,不管聊什么他的神色都很淡,明显没听进去。
察觉到的程非余不由得咂舌,心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认识一下那个人物,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于耿被迷得这么神魂颠倒,换作从前,他根本不敢相信最刺头的人会做出这种姿态。
“爱情啊。”
他替于耿发出了一句感慨。
......
金香言不认为这是爱情。
所以无论于回衷说什么,他都没放在心上。
就算谭安弈不说,他也不会考虑这样轻佻的男人,即便他很向往婚姻。当然,虚不虚的事情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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