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summary:说话押韵的大都会,随时随地唱音乐剧的哥谭……fine,这很正常。
——
维奥拉有时候会微妙地觉得哥谭人也许对蝙蝠侠有些过于偏爱了,以至于他们对这座城市出现的任何别的义警都嗤之以鼻。
罗宾?蝙蝠侠跟班罢了!
夜翼?隔壁过来多管闲事的罢了!
蝙蝠女?女装蝙蝠侠(?)罢了!
蝙蝠女孩?小号女装蝙蝠侠罢了!
……
维奥拉一直敬畏地欣赏哥谭市民的精神状态,直到她来到了——
大都会。
现在,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路上随处可见超人巨幅海报,走两步就有一家超人周边店,公园里矗立着超人雕像,随便一个路人小孩走过来都穿着超人文化衫,咖啡店甚至用超人马克杯,美妆店还在卖超人同色系美瞳!
维奥拉:“???”
大都会人你们个个都是超人的狂热粉丝吗?
“怎么样?”迪克拍拍她的肩膀,问,“和哥谭有什么不同?”
“太不同了……”维奥拉喃喃道,“回去之后我想开一家蝙蝠侠周边店。”
然后印上“becauseiambatman”的周边短袖,店内摆满蝙蝠镖纪念品,做蝙蝠侠的玩偶,定制蝙蝠侠印象香水,最后,还要在路边摆一排蝙蝠侠等身立牌招揽生意。
——当然维奥拉十分忧虑这些立牌会被阿卡姆疯人院潜逃的病人们尖叫着抢走。
迪克笑起来:“那你会拥有很多忠实的顾客。”
他为维奥拉和杰森一人买了一个超人三原色配色的甜筒,自己买了一杯超人气泡水,悠闲惬意地走在路上。
“这里和哥谭的氛围不一样,”迪克尽职地解说,“但到了这里,我们就应该尊重他们的习俗。”
维奥拉摸摸脑袋,以为他的意思是尊重超人,点头:“当然,当然,我一直很尊……”
一旁走过一个路人,对他们热情打招呼:“今天天气真好,愿你们睡了个好觉!”
维奥拉还没有回应,迪克迅速回道:“谢谢你的问好,我们确实没什么烦恼!”
维奥拉觉得哪里不对。
“你们看起来不是本地青年,”那人笑容洋溢,“来大都会周末消遣?”
迪克表现得相当从容:“说得没错,我们在这里度过周末!”
维奥拉总算发现哪里不对了。
“噢,祝你们在大都会玩得开心!”男人告别他们,“有事就呼叫超人寻求安心!”
“我们知道了,先生!”迪克和他招手,“意外不会发生!”
没错,他们的对话一直在押韵。
这就是大都会的习俗?
迪克停下来,对她点头:“就像我们的哥谭拥有音乐剧,大都会的人说话都喜欢押韵。”
维奥拉:“嗯?”
下一秒,迪克已经跳到街沿,做了个舞台谢幕的动作,抓住路灯灯杆,浪漫地转了一圈,毫无预兆地开口唱:
[这里的人,他们时刻押韵!]
[正如我们,在音乐里欢庆!]
[可怜的大都会人,他们没见过音乐剧盛景]
[而我们哥谭人,却天生会押大都会的韵!]
遗憾的是,可能由于这里并非哥谭,因此迪克身边没有舞台、灯光和配乐,有的只是他一个人沉浸的无音乐演唱,引得来往行人注目。
维奥拉总算知道别人眼里旁若无人唱歌的自己是什么样了。
“又是一个哥谭人!”一位路人抱怨道,“说着说着突然唱歌,真是吓死人!”
“我们的路灯迟早会被哥谭人拽断,因为他们人人都爱抱着路灯唱打转!”另一个人翻了个白眼走过去。
“多漂亮的帅哥!可惜来自哥谭,只喜欢唱歌!”一位年轻女孩遗憾地路过。
维奥拉:“???”
这些说话喜欢押韵的人和说着说着突然唱音乐剧的人有什么区别!
“这很正常,”迪克见怪不怪,宽慰地说,“如果你实在押不出韵,他们也不会怪你。毕竟我们是哥谭人,不是大都会人,没人会责怪外地游客。”
“那可不一定,”杰森咬了一大口甜筒,“如果有人身处哥谭却不会唱音乐剧,将会被全哥谭市民围剿。”
维奥拉:“……”
哥谭人是不是有点太霸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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