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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摄影(2 / 2)

沈浔放下手里的活,惊喜:“我想要一杯焦糖玛奇朵,可以吗?”

叶越点头,作为朝暮书屋的员工,能报上名字的咖啡他大致都会。

很快,他就端着杯焦糖玛奇朵放在桌上,雕花是简单的普通款圆圈,没太多设计。

“谢谢。”沈浔捧住陶瓷杯,看着焦糖花纹,不知想到了什么。

等叶越坐下后,他不太好意思地说:“我其实是你的书迷,《怪谈1》从连载起就在追,每天都守在电脑前等更新。发现你搬家到我隔壁后,我都没敢信。所以在聚会上见到你有点激动。”

叶越切松饼蛋糕:“过誉了。你做了多久的摄影?”

“唔,其实大学的时候就在用课余时间干这事了。”沈浔思索道:“只算正式工作时间的话,差不多四年吧。有时候待摄影棚,有空了就会跟拍活动,跟风华杂志社也合作快1年了。”

叶越尝了口热乎乎的松饼,味道出乎意料的不错,松软可口,入口即化,而且跟不常吃带壳的海鲜一样,他本来就偏好青提这类无籽的水果:“你糕点做得也很好。”

“喜欢就好。”沈浔弯起眉眼,慢吞吞地喝口咖啡:“这算个人爱好。平时不蹲摄影棚,我就会去面包店做兼职,这种生活还挺自由自在的。”

叶越没忘西洲讲的事:“那两次跟拍,你对庄晓蝶有印象吗?”

“庄晓蝶?那个写文评的女生?”沈浔摇头,“说实话,两次跟拍活动中,我对她的印象不深,可能比较安静吧。你是知道了照片的事?”

叶越应声。

沈浔同为知情者,恍然:“乔胡,就是另个摄影和我说过。最后他选了第4张修完给了杂志社。不过他说有点吓人,而且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看到,就没发我照片。后来梁梓竹就拜托我把相机卖给她。我起先并不打算卖,毕竟相机陪了我很多年,我又有一点点念旧。但后来看她比较迫切,想想还是同意了。”

“相机现在在我这,你可以看眼。”叶越说罢,放下叉子,准备在取相机前擦下脸,他有轻度洁癖,无法忍受此时脸沾上了面包屑。

他正要抽纸巾,旁边的沈浔突然抬手靠近他的脸,一副下意识想帮忙抹掉的模样,又旋即猛地僵在半空。

两人皆是一愣。

叶越拿起纸巾,皱眉:“怎么了?”

沈浔迅速抽回,另手握住那只手的腕部,由于抓得很紧,他的指尖甚至有些泛白,好像还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

半晌后沈浔笑笑,神色如常地说:“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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