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审积案成全连理情(2 / 2)
书吏接过四份陈表,宣读出来。
四份陈表,讲的是同一件事。
当年,地方官吏到京城报户报税,只要文书一到了贺佳彤手中,好好的数据就全都对不上了,除非给这位贺大人一笔不小的好处,贺大人才答应改正数据,向尚书石大人通报正确数据,并承诺返还地方一些“好处”,事后却毫无回音,只能让地方官员自认倒霉。
第一次,地方郡守全都上当受骗,以为真是出了问题,不料此后每年报税,都是一样,便明白了门道,只是敢怒不敢言。
当年向贺氏呈上的礼物,礼单在均有记录,已随陈表奉上。
四位官员的陈表,如四发连珠箭,坐实了这欺上瞒下的索贿之罪,令贺郡守辩无可辩,颓然呆坐。
雪瑶又命书吏将石倩雯抄家所得财物记录与送给贺佳彤的礼单记录相对比,又拿出了从石家抄出的礼单比对。有少量物品与石家抄没之财物相同。
那些名目相同的财宝,均为贺佳彤作为礼品,送与石倩雯的。当年查案,就是以此为证据,定了石倩雯欺君与索贿两大罪责,最终将石倩雯推上了刑场。但是今日堂上,这些宝物却又成了翻案的证据。
雨泽看这一场审问,暗自心惊:“以前听戏文中说过,金玉珠宝,口不能言,但是在人手中,一会是能使人欢欣的礼物,一会又是杀人的凶器,可见富贵之虚幻如烟云,聚散甚快。秦家兴朋结党,里通外敌,长此以往,是不是也会有这么一日?”
雪瑶手执几份礼单,向下道:
“当年事发之事,由于太上皇殿下刚刚诞下岭南王,还未出月子,不宜忙于外务,所以未曾亲审。由朝堂惯例,指派了刑部尚书贺佳颖、大理寺卿李吉芳来审理。
“贺佳颖是你贺佳彤本家近亲,偏袒隐瞒之事自是无话可说。李吉芳收贿之后,惧怕贺家过河拆桥,将往来密信和贺佳彤所供礼单,秘密交予侄女,就是丹鹤郡镜湖县县尹的李玉泉。
“左右差役,将李大人请上堂。”
堂下一阵朝靴踢踏,配以金玉铿锵之声传来,走到堂中央站定。
雨泽偷眼观瞧,果然是之前所见的那位李大人,心中不由得暗暗奇怪:“丹鹤到鸳鸯,路程足有千八百里之遥,何以这李大人可以随时出现在此?”
李大人上堂后自报官阶,原来她已经从丹鹤郡调任到鸳鸯郡,现任金符县的县尹,雨泽才释去疑惑。
李大人身为官员,讲话自然更有分量。她简单叙述了一番当时情形,语调平和,但表述清晰。
据她言道,当年大理寺卿李吉芳自知不敌贺氏朋党,将证物托与她保管,此后到了调任之时,便回了故乡做地方郡守,远远避开贺家势力。但贺家为封口,仍然软硬兼施地恐吓过,也送过另一批礼品。
陈述完毕后,李大人又送上了几封密信和礼单,证明自己所言属实。证物验看均无误,事情至此已经水落石出。
雪瑶取出玄铁朱笔,代表御审,当场圈定判决:
“王、贺二人就地罢免,立时抄没财产。
“贺佳彤罪涉欺君罔上、诬陷命官之条,判腰斩弃市。本应尽灭三族,因其家有幼女、儿郎,时年未满十一岁,依律赦其性命,没籍为官奴。
“平反已故命官石倩雯欺君罔上之罪,改批为失察之罪,当重整遗骸,重立陵墓,更改碑铭,以正身后之名。其抄没为奴的家眷子女等人,若遇朝廷大赦,便可还籍为良民。”
至此,前户部尚书石倩雯欺君瞒税索贿案,才算真正了结,石家所受的苦楚,今日终于落到了正主头上。
雪瑶再提朱笔,判县尹王黎图赖婚姻之罪,敕令王县尹之女入赘赵家,本月内完婚。擢升桃园集县尹张丽娘为鸳鸯郡郡守之职,桃园集和扶柳县空缺之位暂留,待吏部批复文书之后,指派补缺官员赴任。
最后上下人等,共谢皇恩。
下堂后,雪瑶也是紧绷着情绪,一副威严凛然的模样。直到回到客栈,亲手放飞了信鸽,她才露出一点轻松的神情。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