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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果然!过目不忘是每个男主必备的技能(1 / 2)

齐煜执笔是像模像样的,但是却不知如何下笔,想着临摹绘画吧,也不知从哪一笔画下去,毕竟毛笔字还是有些复杂在身上的。

就思考一会的功夫,吸饱墨汁的毛笔,滴下来一滴墨,晕染到微黄的宣纸上。

见此齐煜也不纠结了,直接下笔照着课本上的字,画了起来。

曹德臻看着齐煜像是自暴自弃的样子忍不住摇摇头,又走过去看了看江黎的。

江黎没有练过字,写起来非常别扭,可能是因为男主光环,江黎学习速度倒是快,看了齐煜拿笔,此时拿笔的姿势倒是比齐煜稳得多。

曹德臻让两人停下道“你们两个看好,这是毛笔正确执笔手法,只有这样的执笔姿势才方便写出一手好字。”

曹德臻此时站在两人面前,手上握着毛笔,不得不说正确的姿势看起来,确实比齐煜电视上学习的姿势好写许多。

“毛笔的使用手法有,押、钩、格、抵、按,笔法有摆动、平动、提按、使转,你们今日回去后先拿不沾墨的毛笔练练手,我看你们浪费这上好的宣纸,我都替王爷心疼买纸的钱。”曹德臻示范了一番之后,让二人自己回家练习。

他怕再看俩人浪费一会,他会当场气得一命呜呼。

现在还是两人认字吧,曹德臻让两人放下手中毛笔,重新拿起桌上三字经开始一字一句的教两人学习。

齐煜倒是会背三字经,但是那是现代字体的,对照到现在这本书上,他倒是可以开始认字了。

现在只需要把读音和对应的字匹配上就行了,简体字也是通过繁体字的文字转变过来的,齐煜依稀可以看得懂几个字,这倒是足够他定位读到什么地方了。

摆烂的是原主,苦命的变成了自己~

经过一上午的学习,齐煜总算是认全了这本三字经上的字,虽说还是不能写出来吧,但是看到上面的字至少知道是哪个字了。

这点倒是让曹德臻抽查齐煜学习成果时,小小的惊讶了一番。

“这段话是怎么读?”曹德臻指着从书上誊抄下来的一段三字经后,抽问了齐煜。

齐煜张口就来“此四方,应乎中,曰水火,金木土,此五行,本呼数。”

“不错,江黎你来这段。”曹德臻满意的捋了捋胡须,开始抽问江黎。

“地所生,皆草木,此植物,遍水陆,曰入去,此四声。”江黎可能是正在变声期,此时声音有些嘶哑,但却是掷地有声。

曹德臻满意至极,没想到这两人虽然开蒙晚,但是记忆力确实不错。

一上午的时间就记住了这些字,他刚刚还故意调转了顺序,没想到江黎倒是对答如流了。

“给你们一个考验,两个时辰内把整本三字经背下来,背不出来的人,戒尺打手心三十下,下课了也不许离开,直到背完为止!”

说完后,曹德臻拿起戒尺重重的砸在了课桌上,发出啪的一声,一听就知道打手掌贼疼。

齐煜默默举手“曹先生,我现在就已经会背了……是不是现在就可以走了?”

齐煜想,与其在这里装作背早已滚瓜烂熟的三字经,还不如早点背完了回汀兰苑睡大觉。

现在才下午一点,回去睡个午觉,还能出去溜达一圈。

“你的意思是现在会背咯?”曹德臻皱眉,怀疑齐煜是框他的。

齐煜乖巧点头~

“那你从三才者开始背,全段背完,背不完加三十戒尺,并且等你会写字之后,再誊抄三字经一百遍。”曹德臻打算震慑一番这位世子,让他知道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脚踏实地,别吹牛。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宜勉力。曹先生,我背完了,是不是可以走了?”齐煜舔了舔干涸的嘴唇。

曹德臻惊了,齐煜记性这么好的吗?要知道三字经虽然字不算多,但是也有一千多字。

“倒是一字不差,那行,算你过关了,你回去吧,你这两天就先练习书法吧,两日后你得写出像样的字来,不然这三十戒尺还是跑不掉!”曹德臻守信的放齐煜离开了。

一直没说话的江黎此时也开口道“曹先生,我也会背,我能否和齐世子一块回去练习书法?”

江黎想寸步不离的跟着齐煜!

“那你从头开始背吧,背完我就放你走。”曹德臻不太相信江黎也会,这一下子出现两个记性好的人,应该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江黎开口从第一句一直背完到了最后一句后,曹德臻已经麻木了,这一个二个的记性这么好,若是早点读书的话,怕是现在考状元都是绰绰有余吧……

倒是可惜了好苗子,曹德臻心中有些惋惜两个开蒙晚的娃子。

齐煜打断了曹德臻的惋惜,问道“曹先生,江黎背完了是不是可以走了?”

“你们走吧,回去之后不要贪玩,还是要多温习一下明天的功课,不然下次抽查忘记了怎么背的,还是一样要挨打。”曹德臻为了不让两个好苗子懒惰,故意用戒尺在两人眼前晃了晃。

齐煜心说:我圆周率都能背到200位后面,还怕一个三字经?

齐煜就算了,他是本身就会背,但是江黎……

不愧是男主啊,记忆力超群这个优点果然是每个男主必备的金手指!学会认字加上背书,江黎才用了半个时辰左右,不是金手指是什么?

齐煜之所以能背三字经,还得多亏了一位社会上的好心人,赠送了福利院一堆图书,其中就有一本三字经。

在别的小朋友看漫画书的时候,齐煜当时就挑了一本三字经,他当时就爱看这种有拼音的书,于是一来二去,看了一天就背下来了。

齐煜心想虽然自己记忆力也不差吧,但是和江黎的过目不忘比起来多少还是逊色几分……

两人告辞曹德臻之后,就回到了汀兰苑,今日训练没有之前累,于是休息了一会的齐煜,提议再去练武场再练一会。

江黎欣然同意。

比起读书,齐煜还是更喜欢练武,毕竟某人现代就是一直读书,一直考试,最终考上了好的大学。

古代的东西齐煜大部分都知道,古诗词是什么意思,齐煜也都知道,着实不用再在这上面花时间了。

主要是真的读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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