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2)
去到夜场的第一晚,吴来见到宋怡的第一句话就是,“不是跟你说裙子要短,穿这么长是怕冻死你吗?”
宋怡下意识地往木门半掩的包厢内看去,仅几眼便匆匆地收回视线。
这里的夜场与宋怡想象中的大不相同,相比夜店的嘈杂,这里的装潢更像是一所高档酒店。
入门时既没有吵闹的环境也没有暧昧的灯光,环形顶上硕大的水晶灯簇将这里的每一处都照地暖洋洋的,为这里增添了几分奢靡的华彩。
如果不是吴来一直催着她上三楼,宋怡简直怀疑是自己找错了地方。
但心里稍微抱了些幻想的年轻女人将包厢内的残影看清时才反应过来,这里远比所谓的夜场更加没有束缚。
“怎么?要是怕了现在走也来的及。”
吴来略显疲态的眼睛将宋怡脸上的闪过的惊诧看得一清二楚,勾着笑低声调侃她。
这时,包厢内突然传了几声年轻女人抓耳的吟笑,几张红彤彤的票子从木门的门缝中钻了出来。
“靠边点。”吴来侧眸看了一眼,对着呆愣的宋怡招了下手。
半掩的门被拉开,年轻的男侍者推着一辆黄金制成的小推车出来,上下两层成捆的红票子被随意地堆放在上面,多得像是废纸。
他和吴来似乎很熟悉,年轻男人先是和吴来打了个招呼,随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宋怡一眼,从钱堆里随便拿了两沓塞到了宋怡的怀里。
塞钱的男人眯眼,笑得友善,“姐姐,我姓李,喊我小李就行,你们先忙着,我先走了。”
侍者走远,吴来看着宋怡笑了一声,“妹子,还想走吗?”
也许是被吴来硬推了进去,也许是宋怡自己走了进去。
总之,第一晚,宋怡被掀了裙子,也收获了她在餐厅工作一年也赚不到的钱。
人,一旦被这样的快钱冲昏了头脑,便很难再保持清醒。
就像走在湍急河流中间的独木,不仅走了,还要走一截断一截,永远都没有回头路。
第二天,年轻女人报复性地将昨晚赚到的钞票花了个干净,毕竟只要今晚再去还会有这么多钱。
第二晚,宋怡被摸了腿,但她并没有做好准备当场控制不住地挂了脸,许是当晚的老板觉得她这样子太过少见,新鲜劲上来反而让宋怡得到了比第一晚更多的收益。
于是第三晚宋怡想要故技重施,但她明显打错了算盘,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愿意吃这一套。
当晚,宋怡捂着被打红的脸,心里渐渐产生了退意。
但不愁钱花的日子才没过几天,她还不想就这样放弃。
这时宋怡意识到散客实在太不稳定也难伺候,如果能抓到一个长期饭票想来应该会更好混一些。
挨了打的女人将自己一直没放下的自尊敛了起来,顶着同共事人的嘲讽,学着如何去讨客人的欢心。
并不是她学乖了,而是她在筛选,只有在这里呆地越久,她才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但小半月有余,宋怡一直都没有找到自己心仪的对象,在她第二次差点失身的时,女人想要离开的心思愈发地强烈。
在她所见到的这些客户里十个有九个都是有老婆孩子的。
甚至有一部分是赘到自己老婆家,花着老婆一家的钱还要在外面偷腥诋毁给他丰厚生活的人。
另有一部分即便是单身,但精神状态并不稳定,脾气喜怒无常的人即使抓到了手里也只能让自己吃尽苦头。
彼时的宋怡不齿于做第三者,她心里总是一边为那些被背叛的女人感到愤怒和惋惜,一边又舍不得这些能够轻易到手的钞票。
道德和欲望的双重折磨让宋怡总是在半夜被惊醒。
要知道,她现在已经搬到了中心城区,每个月的房租都要六千块。
虽然入夜场的时间短,但她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会回到那个破败的小出租屋就满心的害怕和不甘。
宋怡盘算许久,始终不敢迈出回头的那一步。
当胃里的酒水抑制不住地上反,当面前肥头大耳的男人要亲过来时,宋怡终于忍不住冲出了包厢,握着镀金的楼梯扶手半坐在地板上吐了出来。
呕物的酸气让女人难堪地闭上了上眼,今晚的行为必定会引起客户的不满,今晚又是白干。
正这么想着,围绕在她鼻尖的酸气却忽然被一道好闻的香气冲散。
女人看着眼前干净的手帕,惊疑地抬起头。
青年落下的目光里,除了温和之外没有一丝令人不适的眼神,他身上浅淡的香气似乎正是宋怡想要的救命稻草。
“擦擦吧,天那么冷,早点回家。”
直到青年的身影在走廊的尽头消失宋怡才回过神来撑着手边的扶手慢慢起身。
女人将手中昂贵的布料死死地攥住,这或许就是她的机会。
几番费劲心思的打听之后,宋怡总算从烂醉如泥的客户嘴中探听到了青年的身份。
按辈分,他算是孟叙的表哥,也就是孟岳怀哥哥的儿子。
彼时的宋怡对孟氏并没有什么概念,只能从一些金融财报上有一些模糊的了解。
青年名叫孟琛,二十三岁,一直是单身状态,他的父亲孟岳君是孟氏现任的话事人,孟琛是孟岳君的独子,一直备受宠爱。
这几年孟岳君的身体状况愈发不好,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孟琛自然是要接父亲的班。
了解到这里,宋怡内心是打鼓的,毕竟她现在只空有一张脸蛋,还被孟琛撞见了在夜场的丑态,这样的男人真的会在她身上停留吗?
但他能出现在夜场那种地方估计也不是什么冰清玉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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