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1 / 2)
又是一起火灾案,大火烧的旺盛,但楼上楼下仅被烟熏,只有火灾发生的那间屋子被烧得火焰翻腾。
等好不容易将火扑灭,就看到失火客厅里躺着一具烧焦的尸体,明明是被烧死的人,尸身却是僵直躺平的状态,加上怎么都烧不到别人家的火,怎么看怎么诡异。
案件发生的地方在越城,一处三线小城,这里没有管理局直辖大队,但有附属大队。
因为多个城市近段时间密集地发生这种不同寻常的火灾,管理局也基本确认是妖作案,所以下发了通知,让各个地区的分管部门高度戒备起来。
火灾一发生的时候,越城大队的队长张壹就带着人第一时间来到了现场,每个城市每天都会有各种大大小小的火灾发生,以前这种事自然不在管理局的管辖范围,但现在知道有只妖在流窜作案,他们要确认发生的是普通火灾还是非普通火灾。
屋里的火还没彻底扑灭的时候,张壹就进到了现场,看了眼地上的人,还有屋内残留的妖气,让队员守在这里,张壹转身就追了出去。
这次发现的早,成功让张壹捕捉到了妖气的残留,一路追踪,结果妖气断在了半道,来来往往的人走过,残留的那点妖气很快就被人流彻底带散。
据说放火的妖身上有异宝,能遮掩住妖气,所以每次都能顺利逃脱。
发现妖气消散全无的时候,张壹也没放弃,而是在妖气消散的地方继续搜寻。
直到他看到一个看起来很正常,像普通人一样围观商场不知道是哪个明星商演热闹的人,直觉告诉他这人不对劲。
因为他长得过于好看。
好看的人有很多,但妖至少都是上百年的修为,那份气质跟普通人完全不一样,这人不止长得好看,周身的气质还有一点妖邪之气,眉眼间更是天生带着一股阴郁。
张壹朝着站在护栏外跟着人群往舞台中间看热闹的人走去,视线死死盯住对方,那人好像毫无所觉一样朝着舞台上的明星欢呼,但等越走越近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对方时,那人一个转身,随手将旁边一起看热闹的小孩抓起来朝他丢了过来。
张壹下意识伸手接住孩子,一转头,那个全身黑衣的青年朝他露出一抹挑衅的笑容再次隐入人群中。
张壹放下惊吓到大哭的小孩想要追上去,但因为刚刚丢孩子的动作让周围的群众慌乱起来,又因为今天商场有明星商演,人本来就多,就算张壹很努力扒开人群想要追过去,还是被组断了去路。
甩掉了人族的修士,祸斗脚步轻快走出商场。
很多年前他来过人间,那时候人族还没有如今这般兴盛,虽然也算国泰民安,但君主制度下,民众远不如现在这么自由。
绫罗绸缎锦衣玉食是属于富人和权贵的,整个人间的色调在他眼里都是灰扑扑的,他走过不少繁华之地,也去过荒郊乡野,看到过锦衣加身,被养得油光水滑的猎犬,也见过骨瘦如柴,最后只能沦为锅中食物的野狗。
祸斗的根脚虽然是狗,但开智的和未开智的,从来就是两个物种,他不会因自身根脚去可怜那些沦为食物的野狗,这个世界自有法则,有人驯养犬只来猎捕食物,也有人没那个能力,只能以野狗为食。
大自然的优胜劣汰,人族生来就带着妖族需要修炼上百年才能拥有的灵智,他们成为万物灵长也是理所应当。
那时候虽有妖邪,但君主制度下的信仰令皇权气势强盛,气运向来是妖最想要的,也最畏惧的。
人间匆忙走马观花了一趟,因为灵气的稀薄,人族运势的不可抗力,祸斗选择再次回到山里沉睡。
这一睡又不知道过去几百年。
土路变得宽阔平坦,皇权不再,普通人也自由地站了起来,人们崇尚科学,再也不愚昧迷信,每个人的精神面貌也不像曾经那些奴隶疲惫而麻木。
这原本是个很好的转变,祸斗也很惊奇这种转变,甚至很新鲜如今的科技便捷,直到他遇到一个女孩,一个明明是自己的宠物狗被家里人吃了,却人人都指责她小题大做不知感恩父母的女孩。
那天他随便挑了个楼顶,坐在上面俯视整个城市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的繁华时,下方的争吵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个女孩养的宠物狗被家里人杀掉吃了,女孩的母亲好像不在了,父亲另娶,还生了一个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狗是女孩母亲在世时给女孩买的,从女孩小学一直陪伴她到高中,但因为父亲另娶又有了别的孩子,小小的房子里再无女孩的容身之处。
那间屋子连她都容不下,更不用说她养的狗,但因为继弟的喜欢,反倒是让狗多留了一段时间。
女孩高中毕业了,似乎要去更高的学府念书,所以回来想要把狗带走,那只狗很亲近女孩,它知道谁才是它的主人,只要见到女孩,狗就不会再亲近其他人。
女孩的继弟也很喜欢狗,想要把狗留下,女孩不同意,这是她母亲生前给她买的礼物,自从父亲有了新的家庭,就不再是她的父亲的,她现在唯一拥有的就是这只母亲为她留下的狗了,所以女孩说什么都不愿意放手。
争执间小狗以为女孩被欺负,护主的时候狗爪子伤到了过来拉拽它的继弟,女孩的父亲一气之下用棒球棍敲死了那只狗,还给扒毛去骨端上了餐桌。
女孩的继弟被他亲妈安抚,说再给他买一只只属于他的狗,继弟被安抚住了,那一家子又和和乐乐了,只有女孩,失去了最后被她视为亲人的存在。
她大哭大闹,打砸反抗,却被她父亲重重打倒在地,一巴掌又一巴掌抽在脸上。
邻居们听到声音都出来劝架,但劝的更多的是女孩,说一只狗而已,没必要闹成这样,说她父亲供她读书,把她养这么大多不容易,没必要为了一只畜生跟家里闹成这样,喊打喊杀的。
热闹慢慢散去,看男人不再动手,邻居也各回了各家,在继弟一声声打死她,就再没有人跟他抢狗的稚嫩又恶毒的声音中,女孩的父亲和后妈一家也回到了屋中。
餐桌上狗肉还泛着热气,随着天色渐暗,家家户户也亮起了灯。
只有女孩一个人跪坐在楼栋外的地上,孤身一人,无家可归。
祸斗朝着女孩走了过去,垂眸看着她,声音轻缓而平静:“只是一只狗而已。”
女孩抬起头,眼神空洞而绝望,她摇了摇头,嘶哑着声音说:“不是的,它不只是狗,它是我妈妈留给我最后的家人。”
现在她彻底没有家,也没有家人了,那个满心满眼只爱她,不管什么时候看到她就会摇着尾巴跑来宝贝,没有了。
祸斗这才知道,现在的狗不再是抓捕猎物的工具,也不再是饥饿之人的果腹之食,它们是宠物,是精神寄托,更是家人。
被人类驯养了几千年的狗,终于得到了一点点地位,但也只是一点点,杀狗吃狗,不需要付出代价,虐杀被主人视为家人的宠物,也不需要付出代价,有人爱它们,也有人恨它们。
那是祸斗放的第一把火,烧掉了一家三口,他不在乎有人吃狗,就像猪精牛精,他们自己不吃,但也不会因为人类吃就记恨人类。
可虐杀就不一样了,数千年的驯养陪伴,换来的是虐杀,是驱赶,是当街随便打死都不用为此负责,是为了所谓的安全禁止出现在城市中。
哪怕是古时候,若是无理由打杀他人猫狗,轻则以盗窃罪论,重则杖责二十到三十棍,再以市价赔偿。
怎么到了文明的如今,责罚还不如古时候的人。
虐杀,毒杀,无主的流浪猫狗不用为此付任何的责任和代价,有主的,有些想要以宠物的价格和损坏私有物来定罪都办不到。
可是凭什么呢。
伤了人的狗多半都被打死了,即便不是当时立刻打死,事后也会有处理这种事的部门强行将伤人的狗带去解决,更不用说咬死人的狗,不管是什么原因,发狂,或是护主,结局都只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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