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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初恋日记3(1 / 5)

盛冬迟忽而改变了主意,把她抱坐到就近的高脚柜上。

“宝宝,穿百褶裙好漂亮。”

男人俯着身,两臂困在身前,这副痞帅浓颜背着光,那颗黑色的鼻尖痣明显,清冽气息覆了下来,很深刻的性感。

时舒发觉很受不住,他这种强势又侵略性的目光:“高中大家都一样穿的。”

“不一样。”盛冬迟目光锁着她,“你是人群里最漂亮可爱的那个。”

“有一次,还别了个小猫胸针。”

时舒说:“你怎么记得呀。”

突然,她想起来明明别的很隐蔽,就连她当时的同桌,都完全没发现,脸顿时红透了:“混蛋,你高中都往女孩的哪里看啊。”

盛冬迟偏头,唇角勾起,没忍住,他老婆实在是太可爱了,低头,脸深埋进她的肩窝,很肆意又混蛋地笑了起来。

隔着两片紧挨的胸膛,共振着那股有颗粒感的笑声。

“混蛋,你还好意思笑啊。”

盛冬迟笑够了,总算是肯抬头,微挑了挑眉:“宝宝,在你的眼里,你老公就这么混蛋?”

“难说。”时舒有些难为情了,毕竟刚刚她一时条件反射,脑抽了,怎么想盛冬迟也不是那种人。

盛冬迟说:“宝宝,好伤心。”

时舒说:“那我给你道歉,哥哥,我刚刚不是这个意思。”

她好乖,黑白分明的眼眸,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

时舒问:“那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她那时候跟他又不熟,印象中那天他们也没怎么打过照面,他那样一个天之骄子,众星捧月,要在礼堂台上优秀发言,身边围满了人,应该不怎么会注意到,习惯在角落力待着的她。

盛冬迟觑着她,手指点了点侧脸:“宝宝,亲我一下,就告诉你。”

“卖关子。”时舒嘴上这么说,还是好奇心占据上风,凑近,在侧脸轻碰了碰。

“可以了,快说。”

盛冬迟觑着她,笑得无辜又混蛋:“宝宝好敷衍,记忆力突然衰退了,怎么办。”

时舒心想,谁记忆都比不过他,他们高中举办过趣味竞赛,比拼记忆力,当时他就以一敌一个小队,得了断层第一,最强大脑说得就是他这种学神。

又使坏,他每次都浑得坦坦荡荡,明目张胆的,时舒直勾勾盯了几秒,微抿唇角,又凑近,咬了口他的下巴,有点重。

“行了吗。”反正就是不想让他如意。

盛冬迟看她这副再不顺着她,就要炸毛的小猫模样,微勾了勾唇角:“当时小猫发卡掉了,谁帮你捡回来的。”

时舒说:“是一个男同学。”

她突然想起来了:“…是方楚奕。”他身边亲近的兄弟之一。

盛冬迟说:“当时是我捡到的。”

时舒心想当时还在高一,他跟她还在完全不熟的状态,除了同班同学那点很浅薄的关系,几乎没什么交集,很可能她的名字,这位天之骄子根本就不记得。

盛冬迟说:“后悔了,我当时就该亲手拿给你的。”

站在角落里安静乖巧的女孩,白衬衫百褶裙,系着温莎结,穿着双黑色小皮鞋,她很白,浓黑的长直发,绑了马尾辫,有种生人勿近的冷感。

他那时的想法是,身边太闹了,没必要去打扰那个女孩的安静,所以随手就塞给了方楚奕,让他帮忙去一趟。

时舒说:“你那时候肯定没多在意我。”

不然以他这副性子,不可能会假手于其他人,尤其是让异性,跟她有任何私下接触的机会。

盛冬迟问起来:“他那时候,有没有跟你说奇怪的话?”

时舒说:“没有,他就是过来,很莫名结巴了会,然后说,同学,你的东西掉了,就走了。”

盛冬迟挑了挑眉:“就这样?”

时舒说:“嗯,就这样。”

盛冬迟说:“那次从书店回来,他就惦记着你,嘴上挂着那个像沈佳宜的乖乖女,气质像仙女,可他怂,没两天就放弃了。”

时舒觉得那也不算是喜欢,顶多是一个男孩,对某个异性偶尔的在意,是在青春期很正常的反应,又心想如果方楚奕真的有当真过,盛冬迟也不可能是这个反应。

“我以前看过一个很喜欢的电影,女主角一直暗恋男主角,为了他变漂亮,变得优秀,可最后因为男主角的兄弟,也喜欢女主,这段暗恋也走向了无疾而终的结果。”

“如果你是这个男主角,会怎么选择?”

她的世界很小,也很狭窄,只能完完整整地容纳得下一个人,她想要能够被盛冬迟坚定地选择,无论在什么时候。

盛冬迟说:“我不是个有道德的人,如果你有点喜欢我的苗头,我都会把你抢回来。”

时舒想,这就是她最喜欢盛冬迟的点,他永远会把她摆在第一顺位。

她发觉盛冬迟也是个很矛盾特质的人,就连她从前,也被完全骗过去了,在她的印象和认知里,这位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球场上来去如风,行事又张扬肆意,如果喜欢上一个人,该是那种直白和热烈到疯狂,宣告全世界的强势。

可他偏偏默不作声地暗恋了她十年。

盛冬迟看她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有些明显的出神:“在想什么?”

时舒说:“哥哥,你真的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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