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更何况这不是什么普通的机会,劳拉曼森是他从听说这个学校的名声起开始的梦想。
但真正让他惊讶的是提姆。提姆,出身哥谭上流社会,读不读书都一辈子衣食无忧,明明最该清楚以韦恩家的影响力知道布鲁斯无论如何都会让他有学上,却奇异地理解了jason的焦虑,甚至主动提出来帮他补习。
jason的确跟三代罗宾不熟,buthell,他才不会拒绝任何能增加考试把握的资源。
所以提姆帮他补习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在考试之前他每天下午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解答jason的问题,还帮他准备了不少劳拉曼森高中考试的例题做做准备。
绝大多数时候提姆都捧着一杯咖啡,眼皮底下的青黑浓到瞎子都能看见,jason好几次都以为提姆要累得直接睡着了,但没有,提姆想帮他的决心简直堪比蝙蝠侠对哥谭,他们最后每一次都把补习时间最大利益化。
jason的愧疚在考试那天达到顶峰。
因为,whatthehell?监督他考试的人竟然是提姆??别说提姆本人了,连jason都能替他想出无数个比在房间发一整天呆更有效率的事,更何况工作不会凭空消失,假如提姆已经这么忙了,推迟只意味着他接下来要花更多的时间赶工。
在提姆收走最后一份试卷后,他拽住他的衣角。
提姆略微惊讶地转身看他,“怎么了,jay?”
jason看着他,在经过一周半的一对一补习后两人熟悉很多,起码现在提姆已经能自然地喊他jay或者jaybird了。面前的青年显然不像迪克那样自来熟,但越了解提姆,jason就知道自己从前对三代罗宾的印象有多正确——提姆很聪明,侦探能力不亚于蝙蝠侠,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超越。他的工作能力很强,效率很高,在当全职老师的同时还管理着大部分德雷克集团的事业。但最重要的是,提姆在已经拥有了这么多的情况下仍然很努力,jason尊重所有努力的人。
唯一让他无法理解的一点是,提姆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帮他。sure,提姆是三代罗宾,hewassupposedtobenice,而且跟迪克一样算是jason的兄弟了,但迪克知道布鲁斯会管他所以完全不担忧他的学习,不像提姆,主动帮他找到了这个网课机会,还提出补习,还花一整天的时间监督他考试,尤其是在他已经这么忙的情况下。不是jason不感激,就是.......提姆明明没必要做到这种地步,不是吗?
“为什么?”他忍不住问道。
提姆迷茫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
“我是说。”jason指了下试卷,“这过去一周......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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