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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章藏金处(1 / 2)

因为一直以来,系统都是“死了人”的任务,李嘉宁就下意识的觉得,自己要破解的是死人……

所以她虽然对那些技能很眼馋,她也没想过主动去找。所谓但愿世上无疾苦,宁可架上药生尘。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主线任务还是要先把艾尔逊的书给看完。

而现在……

“嘉宁?”斯普林看着她,她回过神,又看了一眼照片。

因为技术的原因,这些照片并不是都很清晰,但的确,在这个时代,已经做到了天花板——否则她也看不出有十一个人。但要想从这十一个人里找出谁拿了金条,那真是千难万难了。

不过,这可是中级指纹术!

马踪术牛逼吗?牛逼!厉害吗?厉害!

但在刑侦中,指纹,是仅次于dna的强证据!马踪术,却还达不到。更多的时候,马踪术是一个思路,一个指向,而不是有证据。

当然,但凡犯过事,真被相关机关指出来,也就认了,很少有能犯了事还若无其事的——真有这种素质,他留下的各路证据,也就不只是足迹了,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不会只犯一件事。

总而言之,中级指纹,是她非常眼馋的一个东西,若有了这个……嗯,还做不到肉眼辩凶的地步,但,绝对是她成为名侦探不可或缺的技能!

“只有一个办法,有可能尝试一下。”她一边想着,一边斟酌着开口,一圈人都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比维斯几人刚才也在想这个游戏要怎么破,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当然,若是上了大记忆术,那绝对没任何问题。可这显然不是斯普林和布里要的。

几人也想到了搜查,不过同时也想到了,这应该也不是斯普林和布里要的。

安东尼和宾不免有些腹诽,真是有钱人的游戏——现实里都那么多案子解决不了,还人为的制造一个,制造也就罢了,还给自己做种种限制。本来,三十多个人里定下了四个都可以说是案件告破了……除了那种嫌疑人身份特殊的案子,一般的案子,在目标范围缩小到这个程度的时候,那可不是什么办法都能上了吗?

惯常手段不能用,他们实在想不到还能怎么解决。

“情景重现。”

……

卢卡斯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让自己尽量的和其他人一样。

同时他的目光虽然放在对面管家的脸上,思绪则各种飘忽,他听说那些有封号的剑士能听到人的心跳……虽然他从来没有真的见到过,但不得不小心!

当管家离开后,他们这些人也散开了,和他交好的园丁汤姆斯走了过来:“卢卡斯,你说咱们那位阁下这又是做什么?”

“阁下的事我怎么可能想的到?”

“也是,咱们每周也就十磅,工作一个月也不见得能买到一克金子。二百克金子,我们要工作十年!”

“这一次是三百了。”

“啊,对!上一次那二百也不知是哪个家伙拿到了,真是好运!”

卢卡斯跟着点头,汤姆斯搂着他的肩膀:“这一次我准备第一个进去,你呢?”

卢卡斯明白他的意思,上一次他们都很懵,不知道斯普林到底想做什么。虽然斯普林可以说是一个很温和的主人……从某个程度上来说,他甚至没有什么存在感,但,他们听过太多,这些贵族,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就把人赶走的事情了。甚至把人赶走都是好的,更有一些被放话,最后沦落到工厂甚至矿场的。

所以虽然当时管家一再对他们保证不会有任何后遗症,他们当时也没有谁自告奋勇的第一个走进去,最后还是管家给指派的。

他当时排在第三个,不是太好,但还不差,因为那些金子藏的并不隐秘,他几乎可以说是翻了两个地方就翻到了,虽然这也是因为他有经验,但若是排在第六位,他还真不知道是否能轮到他。

“你第二个吧,有好处,咱们也别让别人拿了。”

“……咱们还不见得能抢到第一第二呢。”

汤姆斯一怔,骂了句脏话,上一次这么做了之后,他们该做什么做什么,除了被叫去问了两句话外,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工作也没有……嗯,还得到了两次点心,大家在度过了最初的忐忑后,就都后悔了。

那是二百克金子啊!在帝都也许艰难,但完全可以在老家买房置产业了,就算不想回去,有这么一笔钱在手,干什么也很宽裕了!

虽然大家都说自己没有拿到,但他们都觉得第一个和第二个进去的最有可能!

回到住处,汤姆斯和卢克斯分开了。卢克斯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没坐下,他妻子就兴冲冲的走了过来:“卢克斯,你看这双鞋怎么样?你穿上这么一双鞋,就不会再冻脚了。”

她拿的,是一双黑色的带毛领皮靴,卢克斯一怔:“多少钱?”

“哎呀,你不要管,你先试试!”卢克斯看着她,他妻子白了他一眼,“放心,没有动咱们存的钱,这是我帮着爱丽丝过滤玫瑰汁赚的。”

蟹有蟹路,虾有虾道。汤姆斯是园丁,她的妻子就能跟着做一点相关生意。这个玫瑰汁就是其中之一,要把玫瑰花瓣捣碎了,然后再用纱布过滤出来。<

玫瑰汁可以用到水粉上,唇膏上,甚至调味品上,听起来这个活儿也不难,但这东西非常便宜……也许那些产品卖的很贵,但卢克斯知道,一升的玫瑰汁也换不来一先令。

而这双鞋,怎么也要二磅了!

他妻子,不知道过滤了多少玫瑰汁。

他不由自主的握着了他妻子的手,他妻子不好意思的斜了他一眼:“你做什么呀。”

“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了,你本来……已经很忙了。”妻子在庄园里做帮厨,厨师是个很好的工作,帮厨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妻子的脸更红了:“也、也没什么的,哎呀,你先试鞋子!先试鞋子!”

卢卡斯接过靴子,立刻就知道,这恐怕是三磅也拿不下来的。

“你现在这双,也穿了好几年了,也该换个新的了。”看出他的犹豫,妻子立刻道。

卢卡斯沉吟了一下:“亲爱的……你,愿意换个城市生活吗?”

妻子一怔,有些不解的看向他,卢卡斯说完就有些后悔,那些金子,他一直藏着,谁也没有说,连妻子也没有。这里面不能说完全没有防备的心理,但更多的是,他知道普通人面对这个事很容易露馅儿。

他本来想的是,藏上个几年,然后找个机会离开——最好是他犯了什么小错,然后被辞退。

但庄园的日子实在惬意,当然,作为仆人,怎么也说不上享受。但卢卡斯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知道外面是什么生活。毫不夸张的说,努力去做,还要担心各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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