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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南洋巡演:这甚至能载入e国出版业的史册!(2 / 3)

然而她刚拿起笔来,就有一种想要转语音的冲动。

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呐!

实在不行,给个键盘也好啊!

……

满庭春后台

程云笙刚下台,正预备卸妆呢,就看到自己女儿抱着一个曲本在看。

他再一看,阿祥就在一边,当即意识到了什么,忙快步走了过来。

“是不是宿云微的曲本写好了?”

阿祥忙说:“是,刚写完的,我写完立即就送回来了。新鲜滚热辣的!”他一脸邀功的表情。

“好好好,你做得好!阿风,快唱给我听!”程云笙激动到连妆都不去卸了。<

程和风不理他,兀自看自己的。

程云笙气恼,他左右看看,干脆把自己背后的翎羽拔下来,敲到女儿的头上。

“阿爸!”程和风被这一记敲回了神,一脸委屈地抬头。

“还不快给我念!”

“哦……”程和风委屈瘪嘴。

……

良久后,程和风终于念完了最后一个唱段。

程云笙激动地快步在后台来回走动:“好好好!这是个好戏!难怪那些鬼佬都在夸!”

他等了快半个月,终于等到了这个曲本,而曲本的质量让他觉得,他的等待是值得的。

“爸,你要是演男主,又会像上次演狗娃她爸一样,被骂惨哦。”程和风贱嗖嗖地调侃她爸。

“不怕的,做了一辈子的戏了,难道我还会怕被人骂吗?被人骂只能说明我演得好!”程云笙一脸骄傲。

……

就在满庭春开始排练新戏的时候,言少微收到了一个从南洋寄回来的大包裹。

年后,嘤其鸣回到维岛后没多久,花着锦拒绝了东昇剧院方面的再三挽留,离开了维岛,跑去南洋巡演去了。

几个月过去,这还是言少微第一次收到花着锦那边的消息。

包裹是司摇光寄来的,里面附着一封信,大概讲了一下他们这些日子的情况。

原本花着锦戏班在南洋是寂寂无名的,但是他们第一站去了之前嘤其鸣去过的鸿运剧团。

做广告的时候,他们直接打出了开戏师爷云随棹的名号,戏票几乎是立即就卖光了。

这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开始在南洋的各大城市间巡演,这个国家巡演完了,又去那个国家巡演。

不管去到哪里,都会受到戏迷的热情追捧。

现在,她和木秋声在南洋已经算得上是最煞食的红伶了。煞食,即粤语特别受欢迎的意思。

他们甚至计划着,等着南洋巡演结束,就去阿美利卡,给那里的华侨看一看,现在华夏大戏的超高水准是什么样的。

言少微翻看包裹,就看到下面厚厚一摞剪切下来的当地报纸。还有一小包芒果干、椰子糖一类的零食。

言少微直接拆开包装,边吃边翻看报纸。

南洋的观众对待华夏来的名伶,其态度跟维岛的观众其实有一些微妙的不同。

南洋的很多华侨都是背井离乡,难免思乡情切,对待乡音,其实投射了更多的感情。

当他们认可一个戏班,一个大佬倌的时候,他们会认为那是母国派来的使者,是华夏文化的代表,是他们自己的文化根源。

是以,花着锦众人会在这里感觉到一种更加炽热,乃至于狂热的追捧。

这种微妙的感觉,其实言少微他们在南洋客演的那两个台期,也是感觉到了的。

只不过,他们呆的时间短,名声还没来得及完全传播开,感触并不深刻。

花着锦众人却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不一样。

他们在维岛的时候,虽然也受到追捧,但是维岛观众只是当他们是消遣娱乐的一部分,他们的身上还贴着戏子的标签。

但是在南洋,他们简直就被捧上了天,不论走到哪里都被人当做尊贵的座上宾。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时代,很多维岛戏班会选择到南洋去演出。

言少微看到南洋各大报纸的报道,也能感受到这种狂热。

不光是花着锦的名伶,就连没在南洋的云随棹,因为是《错爱》的开戏师爷,都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名字。

言少微一口把芒果干塞进嘴里嚼嚼嚼,心想,在外面这么受欢迎,难怪都舍不得回来了。

她继续翻看手中的报纸碎片。

马国、坡县、安南、菲国……

花着锦戏班就像是一个火把,在南洋转了一圈,走到哪里,就把火点到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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