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2 / 3)
刚一醒来,它就闻到了那个熟悉的味道——是她!这个认知让诺德斯感到兴奋,她来了,她就在门外!
它迫不及待地想要冲到客厅,给她一个最棒的欢迎,但门锁和它记忆中不一样了,变得又小又滑,让它的爪子显得又大又笨拙。诺德斯很着急,下意识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但哪里都出不去,于是它回到门锁前,再次试着用指甲拨动它,可仍然毫无进展。
我想出去!为什么人类的它要把门锁变成这样?一想到他们之间只隔了一扇薄薄的门,而自己却无法真正见到她,诺德斯就难过得想要啜泣,想要像所有伤心的小狗一样发出呜呜的声音。
“别急,小伙子。”
是她在说话!诺德斯感到雀跃,本能地用尾巴扫着地毯,空气中满是绒毛,伴随着那阵熟悉而又久远的气味,她现在一定离它很近!
果不其然,卧室门很快就被打开了。诺德斯必须非常努力才没有扑到她身上,它太沉了,会伤到她的,所以它用更多的嗅嗅和摇尾巴来表达自己的热情。
“哇噢,你好像又长大了一圈。”伍明诗咯咯笑着,这样轻松的笑容是人类的它难以看到的,“别再拱我了,真的,你的鼻子弄得我好痒。”
诺德斯也想听话,它一直是个好孩子,但它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过她了!
小妹偶尔会给它一个玩偶,上面有着她的气味。诺德斯喜欢那个玩偶,但玩偶不会揉它的脑袋,不会和它玩拔河,也不会一边抚摸着它的皮毛,一边说“晚安,我的小狗”……
而现在,她来了!诺德斯太激动了,忍不住绕着她转圈。可它的身体相比过去又长大了,在客厅里活动起来也更加艰难,稍不留神尾巴就会从桌上扫过,差一点把花瓶和台灯摔在地上。
“我知道你想欢迎我,宝贝,但你真的不能在房间里跑来跑去了。”伍明诗拍了拍它的后背,示意它坐下,“让我们有条理地办事——首先,你饿吗?”
我是她的宝贝!诺德斯开心极了,但没有忘记回应她的问题,认真地摇了摇头。
“想喝水吗?”
依然是摇头。
“想出去玩吗?”
出去玩——这让诺德斯的耳朵竖了起来。它的确想要出去,无论房间还是客厅都太小了。它想要在更加宽敞的地方奔跑,想要在草坪上打滚,对着月亮唱歌,想要和她一起玩各种各样的游戏!
不过,它没有忘记他们距离地面有多高,而她并不像小妹一样,可以自由地飞来飞去。
于是它摇了摇头——说到底,它只要和她待在一起就很快乐了,至于玩耍,以后总是有机会的。
“撒谎精。”她点了一下它的鼻子,“我可能不是什么狗语者,但也知道狗摇尾巴是什么意思。走吧,我们去玩飞盘。”
哦!哦!诺德斯又想围着她转圈了,但它要当一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它不想让她迁就自己,诺德斯希望他们都能快乐。因此它没有动,只是询问地朝她歪了歪脑袋。
“没关系。”她挠了挠它的脖颈,“我在办公室里泡得够久了,是时候运动一下了。”
二十二层楼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个小数字,好在下楼的过程相对简单,只是多花了一点时间。同它的体型相比,就连楼下的绿化带都显得有点窄了,所以她带着它来到了附近的公园,那里有着宽阔的草坪和一片幽蓝的人工湖。
不光天上有月亮,就连水里也有月亮,这让它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长啸。
伍明诗在它背后笑了起来:“幸好现在是黑蚀时间,否则你的邻居可能会以为有坦克车开进来了。”
这让诺德斯很是害臊,轻轻呜了一声,它的声音才没那么粗鲁,它还是一只小狗呢。
“对不起,我是不是伤害了一位未来的高音歌唱家?”她拍拍它的脑袋,“别难过,也不用装小夹子,我喜欢你原本的声音。”
这次它汪了一声,又高兴地摇起了尾巴。
“这就对了,做你自己。”伍明诗从背包里拿出了飞盘,“老实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飞盘,像是用来装印度飞饼的……我们多练习几次,说不定我就能去奥运会拿铁饼冠军了。”
诺德斯不明白飞盘和奥运会有什么关系,但它很高兴能和她一起拿冠军。
这是不对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告诉它,小妹是你最重要的家人,你不应该羡慕她能成为她的搭档。
我没有想取代小妹,它告诉自己,假设一个月有三十天,小妹有三十天都是她的搭档,而它只要三个小时。
这不是一个很自私的愿望……对吗?
“嘿,愣着干什么?”伍明诗戳了戳它的鼻子,“是你自己想下来玩的,我可不允许你半途后悔。”
诺德斯应了一声,决定把那些烦恼抛之脑后。狗不需要考虑那么复杂的事情,最重要的永远是当下的快乐。
事实上,它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玩耍过了——自从成为医疗部部长后,小妹就变得很忙。上上个月,她太困了,不自觉地在绿化带的长椅上打起了瞌睡,诺德斯不愿打扰她,于是独自在附近溜达了几圈。上个月,她在黑蚀时间开始前就睡着了,诺德斯没有叫醒她,它知道她九点半才刚下飞机。
那个曾经被认定“不适合作为一线成员参与战斗”的孩子,如今已然成为了放眼全球都首屈一指的治疗型心锚。
不过对它来说,最重要的是小妹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做得好!”当诺德斯再一次将飞盘叼回来时,伍明诗用力揉了揉它的脸,“抱歉,我不该朝有湖的地方扔的,幸好你在飞盘落地之前就把它叼住了……话说回来,你会游泳吗?”
会!诺德斯自豪地叫了一声。
“那记得不许下水。”她叮嘱道,“要是你敢跳进水里,今天晚上就不要再靠近我。”
噢……诺德斯难过地叫了一声。
除了扔飞盘,他们还一起做了各种有趣的事情——捉迷藏,绕着人工湖赛跑,玩一二三木头人,甚至还模仿起了选美比赛,它在一个小平台上摆出各种姿势,伍明诗则煞有介事地丈量它的腿和尾巴,像评审员一样为它打分。
当然啦,肯定是它拿了第一名!
他们就这样疯玩了好久,直到伍明诗体力不支,躺在湖畔的草坪上休息。诺德斯倒是精力充沛,但比起玩乐,它更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于是诺德斯在她旁边躺了下来,哼唧了一声。伍明诗自然听懂了它的示意,一边笑着,一边挪动着位置,将脑袋搁在它的肚子上。
“这是我这辈子拥有过最好的枕头。”她说。
诺德斯不想表现得太过骄傲,因此只是轻轻应了一声,假装不知道它的尾巴把草屑和泥土都扬了起来。
“我好像很久都没这么放松过了。”她继续道,语气中充满了感慨,“虽然我不后悔成为点灯人,但总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比如说,有时候你实在很累,很想躺在地上什么也不干,等着别人来替你收拾烂摊子,但事实是,有些事情只有你能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你分担这些。”
她怅然的情绪也感染了它,它蹭了蹭她的脑袋,用舌头轻舔她的脸颊。
“不用为我难过,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她用手指替它梳理着毛发,“当然,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快乐……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对不对?”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