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芝加哥庄园惨案》(4 / 5)
现在再有人给她介绍这样的对象,经过杨乐怡洗脑的她会想,这媒人跟她有仇吧?
目前来看,杨乐怡的洗脑很成功,短时间内她不必太担心家里多个男人。
但时间长了呢?
唐人街的大龄单身汉条件是不怎么样,《移民法案》颁布第一年,移民来纽约的,也大多是唐人街居民的亲属,条件好的也少。
但除了亲属移民,还有技术移民呢,只是后者走流程时间比较长,这一年通过技术移民进来的人少之又少。
可看趋势,未来这部分移民肯定会持续增长。
而技术移民来的,一般是医生、教授、工程师等高级知识分子。
有些人可能会对高知有滤镜,觉得他们不会为了钱,去跟一个大字不识的中年女人结婚。杨乐怡却没什么滤镜,在她看来,高知不一定代表人品好,甚至高知,更会算计人。
她也不是一杆子打死所有人,而是每个群体都有坏人,
更重要的是,这时候普通中产家庭,年收入也就七八千美元。而她这一年赚了多少?到现在有九千左右。
如果接下来连载和出版都能爆,她又能赚到多少?
年入几万都是往少了估。
有句话说爱和贫穷一样藏不住,其实财富也是如此,再怎么会演,有钱也很难装出没钱的样子。
富豪装穷人浑然天成都出自文艺作品,现实中可不存在这样的故事。
别的不说,穷人可不会频繁出入银行,也不会经常见律师,这些都是破绽。
她也许没办法在几年内变成富豪,但她相信自己能挣到的这笔钱,对普通高知来说会很有诱惑力。
未来七年里,她们会不会被有心人盯上,是未知数。
陈阿莲会不会被人蛊惑,也是未知。
杨乐怡愿意相信陈阿莲,但她也知道把未来完全交到别人手上是愚蠢的,哪怕这个别人是亲生父母。
她需要为自己争取更多保障。
买房,是她目前能查到的,最好的保障。
虽然未成年不能单独签署购房合同,但可以选择共同署名。
这样房产可以由父母、孩子共同持有,这样的共持和银行账户可不一样,后者孩子对账户没有支配权,而父母想用就用。
而前者是真共有,虽然父母可以全权决定是否出租和居住,但孩子成年前如果要卖房,只能去法院申请。
但如果孩子不同意,就算父母坚持卖房是为孩子考虑也没用。
缺点是房子是孩子长大后依然拿不到房子的全部产权,想要变现,同样需要和父母打官司卖房。
可就算是这样,也比把钱存在银行强。
还有一种办法,是父母以监护人名义代持,签署全部文件,但在法律上,房子产权会完全属于孩子,监护人只是管理者。[1]
通过这种方式买房,孩子成年前,监护人不能随便卖房。
当然也可以走诉讼流程,在孩子不满十四岁的情况下,只要父母能拿出为孩子利益卖房的证据,胜诉概率不小。<
但超过十四岁,法官会更重视孩子的意见,孩子不同意就卖不了房。
且孩子满二十一岁后,监护人需要将房产正式过户给孩子。[1]
过完年,杨乐怡就满十四岁了,选择第二种购房方式,基本能保障她的权益。
她想好了,成年前她不会做其他投资,只一心买房。
至于这第一套房,是由陈阿莲作为监护人代持,还是她共同所有,杨乐怡无所谓。
她相信这辈子,她能挣到的不会只有一套房。
而如果未来她能挣到两套、三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她不会吝啬一套房子,产权全部送给陈阿莲都可以。
毕竟,她用的是陈阿莲女儿的身体。
穿越后,陈阿莲对她也一直很好。
但后面再买房,杨乐怡会更倾向于由陈阿莲代持,这样等她成年了能少些纠纷。当然,她希望到那时,她们母女关系依然融洽,没有纠纷。
杨乐怡是个理智的人,因为过去的经历,她很容易把人往最坏的地方去想。就算是父母,也很难完全信任他们。
可她知道大多数人不喜欢算得这么清,像陈阿莲,虽然不动杨乐怡的钱,但如果杨乐怡真把想法都说出来,她可能会心寒。
所以杨乐怡没有提那些预设,只介绍了两种持有房产的方式,并说这套房由两人共同持有。
陈阿莲恍然大悟,再开口说:“那写你的名字就好了呀,我手上加起来不到两千,能拿出的不到你的零头,怎么能加我的名
字?”
“妈你只能拿出这么多钱,是因为你承担了生活开支,”杨乐怡说道,“这套房虽然是我出大头,但不是我一个人买的,有我们共同的努力,当然谁的名字都不能少。”
“可是……”
“没有可是。”杨乐怡打断说,“妈,你要相信,我不会只买这一套房,后面再买第二套,第三套房,我可不会跟你客气。”
“妈也不要你客气。”
陈阿莲说完失笑,看着杨乐怡摇头说:“年纪小小,口气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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