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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林少英》电影(2 / 5)

可其他的小说,就算要拍,投资肯定也不会这么大。

像《女巫在现代》,拍的话偏向于小妞电影,票房不会差,但又很难爆到《一天》这种程度,投资可能不会超过三百万。

还有《莫妮卡》,偏向于文艺片,票房不用想了,虽然拍的话杨乐怡肯定会做好亏本的心里准备,但她又不是人傻钱多,投资肯定是能少一点是一点。

她的小说和其他的项目,最大的区别是,前者项目推进会快一些,且只要她点头,就不会中途流产,后者则容易推进到最后不了了之。

但就算这样,七六年到七七年,grp也有四个这样的项目陆续开机。

这四个项目投资都不高,制作费几十万到一百多万不等,题材有文艺片也有剧情片,导演以女性为主。

虽然grp闯出来后,好莱坞陆续出现了好几家女性创立的电影、发行公司,但女导演依然比男导演更难混。

有能力的男性导演,想出头相对难说没那么难,一直郁郁不得志的,大多水平一般。

女导演则不同,只有非常出色的,才能稳定有戏拍,能拿到大厂投资的,更是凤毛麟角。<

所以找到grp的导演中,女导演的水平通常比男导演强。

也因为她们没有太多选择,所以格外看中grp的机会,提出的项目相对成熟,在grp看来,回本的可能性更大。

这四个项目,有两个已经完成制作,其中一部还在九月份上映了。

票房不能说特别好,但小有盈利,成绩算是不错,所以grp会继续投资这名导演的下一部电影。

但电影正处于开发期,而且导演只要有一部作品能取得不错成绩,资本就会闻风而来,真正立项后会不会是grp独资,目前是未知数。

grp并不排斥跟人合作,一起投资能分担风险,就算是好莱坞的那些巨头,也会经常和其他公司合作投资。

当然,重点项目肯定是独家。

像已有成绩的淘金系列,和《一天》续篇,杨乐怡是不会让其他公司掺和的,最多让导演、演员按比例拿票房分成。

其他的有人愿意分担风险,杨乐怡很欢迎。

她这次去香江,也是为了谈合作。

虽然到七八年的现在,中国功夫的热度已经褪去不少,但杨乐怡一直想拍一部功夫片。

可功夫片,找外国导演拍很容易四不像,所以杨乐怡打算效仿华纳,和香江本土的制作公司合作。

到七十年代末,香江的电影行业已经非常繁荣。

武打片又是香江一大特色,擅长的电影公司不少,规模最大的有邵氏和嘉禾。

邵氏五十年代末成立,到七十年代,拍摄的功夫片数量是香江电影公司中最多的。不仅有数量,质量也很不错,出过不少爆款。

嘉禾则是后来居上,成立于七十年代初,但因为和李小龙合作的几部武打片大获成功,迅速成为和邵氏比肩的存在。

另外还有几家规模没那么大的公司,但杨乐怡这次要见的,主要是邵氏和嘉禾的人。

杨乐怡本来不打算太高调,为此她都没住这年代好莱坞明星到港,首选的半岛酒店,而去了更商务的文化酒店。

但香江影视圈的繁荣,让八卦行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到处都有记者出没。

杨乐怡这张脸,对香江人来说不算陌生。

虽然和好莱坞那些制作公司握手言和后,杨乐怡很少再主动站出来接受记者采访,《一天》之后,也没再出席电影首映等宣传活动。

但她身上的话题度一直很高,隔三差五能上报纸。

又因为她不管个人,还是小说,或者小说改编的电影,再香江本土都很火,所以本土的报纸,经常会转载美国和她有关的报道。

偶然撞上她的记者,很快认出了她,直觉这是大新闻,便拍下照片,迅速写了篇报道。

隔天,杨乐怡来港的消息就上了新闻。

都上新闻了,她还怎么低调得起来,接下

来几天除了和邵氏、嘉禾谈合作,被邀请着参加了好几场豪门宴会。

不得不说,香江这些豪门是真乱。

一夫一妻是少数,大半一妻多妾,哦,还有些家庭里的二房三房,妾都不是,只是女朋友。

但论待遇,正妻不一定比女朋友强。

就像她那个便宜舅舅,靠着第二任老婆起家,一朝翻身,当家做主,三房四房都迎回家了。

杨乐怡去陈家吃了顿饭,因为受不了这乱象,后面便宜舅舅再打电话来,一概婉拒。

吃瓜的同时,合作也谈得很顺利,最后定了和嘉禾合作。

嘉禾早年和华纳合作过《龙争虎斗》,在合拍片上很有经验。他们制作的电影,也更现代写实,偏国际化。

这部电影,杨乐怡不打算只在香江上映。

合作谈成,后续工作很快推进。

导演和编剧都定了嘉禾的人,主角则走后门定了杨宝怡。

杨乐怡要拍的这部电影,依然改编自她的小说,但不是y.l.杨笔名下的作品,而是《林少英》。

其实杨乐怡也犹豫了很久,要不要重新写一个故事,最好是像《龙争虎斗》一样,有华人演员,也有洋人演员的。

在北美和欧洲上映,有洋人演员更有利于冲票房。

所以拍功夫片的念头七六年年初就冒了出来,但直到年末,她才将这个项目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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