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纯爱同人 » 小元宝被竹马大佬捡走后 » 第34章暴露你给我好好

第34章暴露你给我好好(1 / 2)

第34章暴露你给我好好

街道上仍然一片兵荒马乱。

元颂脸色惨白,攥着他的衣襟哭得厉害,到后面喘不上气,有哮喘发作的迹象。

还好霍闻臻无论在哪都随身带着药,抱着人一边亲他,一边哄他慢慢把药吸了进去,才渐渐找回了呼吸。

后面是怎么回到酒店的,元颂的记忆有些模糊,只记得他一路哭个不停,眼泪都把霍闻臻的衣服弄湿了。

男人心疼得无以复加,只能不厌其烦地替他擦眼泪,然后一遍遍重复:“真的没事,宝宝,是我的错。”

少年一说话就忍不住抽噎,用力抱紧他,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闻着他身上的气息来缓解还未散去的恐惧。

顾亦宵受了点轻伤,脸颊和手臂被飞溅过来的物品划了几道口子,好在并不严重,简单消毒处理过就没事了。

顾知渺在旁边吱哇乱叫,“夏威夷不是号称美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吗?怎么还能发生这种事!哥还好你没事,你要是有事,我们顾家靠我肯定是不行的......”

顾亦宵扫了一眼他的傻弟弟,还有心情开玩笑,“渺渺,我以为你刚才连怎么继承遗产都想好了。”

顾知渺一听就急了:“哥你怎么能这么想我!你不知道我刚刚有多着急!”

两兄弟还在斗嘴,元颂被霍闻臻揽在怀里,眼睛还是红的,看起来吓得不轻。

顾亦宵拽了拽顾知渺的袖子,小声说先回房间了,走之前朝霍闻臻比了个“好好休息”的手势。

霍闻臻把元颂带回房间,关上门。

房间里很安静,室外的大海依旧蔚蓝宁静,他把元颂放在床边,刚要起身,元颂拉住了他的衣角。

“你、把衣服、脱了。”少年说话还带着哭腔,磕磕巴巴的不成句。

霍闻臻看着他,没有问为什么,自己动手解了衬衫扣子。

衬衫脱下来,露出肩膀和胸膛,上面没有什么新伤,只有以前留下的那道旧疤痕,在左胸口偏下的位置。

元颂看了那道疤一眼,想起看过的新闻画面,鼻子一酸,眼泪又掉了下来:“呜呜呜呜,霍闻臻,你怎么老受伤?”

霍闻臻喉结压了压,有些无奈:“宝宝,这是前几年的。”

元颂瞪了他一眼,眼睛红红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哀怨又委屈:“那又怎么样?”

“没怎么样,宝宝。”

霍闻臻只能将他抱紧,承受着他因为不安、恐惧而发泄的任何小脾气。

至少这个世界上,暂时没有人能超越自己在元颂心里的地位。不论元颂爱不爱自己,他永远都是他最重要的人。

即便这次是意外,但是他心底仍会对这个认知感到无比的兴奋。

元颂哭了很久,体力几乎耗光了。

霍闻臻用温热的湿毛巾帮他擦干净脸,换上干爽的棉质睡衣,靠在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哄他睡觉。

少年蜷成一团,手攥着霍闻臻的衣角很快就睡着了。然而他睡得不安稳,梦里是他刚回到这个世界时的场景。白茫茫一片之后,是完全陌生的十年后。

他只能在人群中拼命寻找,于是,再一次的,他找到了霍闻臻。

元颂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原来十年后的世界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没有霍闻臻。

少年在梦里抱住了那个人,和现实中一样,紧紧地、用力地再也不肯松手。

因为这次的突发事件,他们在夏威夷多留了两天。新闻上说这是一起报复性的袭击,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伤亡人数不少。霍闻臻把这些消息都过滤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会刺激到元颂的内容之后,才把手机放下。

从那天之后,元颂就变成了一块粘人膏药。

就连霍闻臻晚上处理公事也要跟着,明明自己困到不行,还要手掌撑着脸颊,一边揉眼睛一边等他。

男人只好抱着他在床上,哄他睡着了再办公,不过一起床离开还是会被发现。

白天也一直跟着,注意到霍闻臻的视线时他就会眨眨眼,然后歪着头一脸坦荡地问:“怎么啦?”

霍闻臻走过来,一手端着水杯,一手捧着他的脸,低头亲了亲他的鼻尖。

“没什么,就是宝宝这两天特别粘我,好像怕走丢了似的。”

元颂脸上起来,嘴硬道:“哪有,套房就这么大,走着走着就会碰上了呀。”

男人咬着他的唇瓣,继续轻吻:“宝宝,我喜欢你粘着我。”

少年被他亲得轻轻哼唧:“那你就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霍闻臻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是沈微发来的消息。

“老板,上次下药的事情有进展了。”沈微在消息里说,“不是二房三房那边的人做的,是霍氏的一个竞争对手,想蓄意制造丑闻。具体的等您回来当面汇报。”

霍闻臻看完,才发现元颂像只小猫般,耳朵竖起,一脸警觉。这两天不仅要跟着,连他听电话也会特别注意。

“怎么了宝宝?”他问。

他没说信息的内容,竞争对手也好,霍家也罢,那些肮脏的谎言算计和防不胜防的恶意。元颂不需要知道。

元颂摇了摇头,把脸靠在霍闻臻肩膀上,打了个哈欠:“顾知渺介绍我玩一个游戏,不过要用电脑端登录,你的笔电能借我用一下吗?”

霍闻臻低头看了他一眼,手掌不轻不重地揉了揉他的脑袋:“颂颂,你和顾知渺倒是挺玩得来的。”

元颂听出他语气里那点酸味,忍不住弯起嘴角,仰起脸看着他,狐貍眼里带着一点故意逗他的笑意:“他挺有意思的啊,我们俩算是低山臭水遇知音吧。”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