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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名字看来他已经(2 / 3)

陈青柚怀疑地看着黎书。

她每天只在他面前出现不到两个小时吗?她怎么感觉有二十个小时那么长。

一会儿后,陈青柚从嗓子眼儿憋出一句:“你其实可以找一个愿意二十四小时都在你面前出现的人。”

黎书也搁下筷子,轻轻将碗一推,细细打量着她说道:“我只想看见你。”

陈青柚眼珠子差点瞪出去,直觉这是他想出的新的折磨她的法子,起身低头收拾碗筷。

她端着叠在一起的碗筷,走了几步,便听到椅子的四脚在地上拖动的声音。

“我们做这样的实验,只有一个目的。”黎书撑着桌子站起来,笔直地站着,像个正常人一样,笔直地站着。

陈青柚回头,揣着一点好奇和许多防备,看着黎书。

“他们希望你爱上我。”黎书想往前走一步,却不想马上回到自己其实并不正常的状态中,他依然站在原地,“我也希望你爱上我。”

尽管陈青柚早已知道这个事实,但黎书如此清晰、直白地讲出来,还是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她寻找无法支持他所说的这一事实的证据,笑着说:“如果真是这样,你难道不应该对我好一点吗?”

黎书反问:“你会接受我对你的好?”

他这话的逻辑有问题,或者有点霸道无耻。

不过陈青柚没有讲出来,只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程清佑?”黎书压着火喊出那个人的名字。

陈青柚走回餐桌,放下略重的餐盘碗筷,说:“对,陈青柚。”

“我说的是程清佑。”黎书突出后鼻音,声音极大极厚,不远处的人却没再像从前那样立即低眉垂目。

“我说的是我自己。”陈青柚笑着说,她没想到说喜欢自己,也会激动到心跳加速。

新的嫉妒在黎书的血液里奔涌。

他全身的肌肉都开始颤动,神经已经损伤或死去的残肢都在颤动。

她怎么能喜欢上自己,她怎么会喜欢上自己。

她应该永远跟他一样厌恶自己。

他宁愿她喜欢的是程清佑。

看来,她冲着他喊出的名字,并不全是程清佑。

碗筷杯盘瞬间被扫落一地,碎成一片,又一片。

陈青柚感觉到左脚踝的疼痛时,粉色的袜子已经被血染湿一大块。

单脚跳的黎书,掀翻了所有他能掀翻的东西,打碎了所有他能打碎的东西。

拿着工具蹲在地上清理碎片的陈青柚,仍然不敢相信她最初见到的黎书和如今与她相处的黎书是同一个人。

不过这些都跟她没关系,她只做能做的事。

收拾完乱七八糟的厨房和客厅,回到楼上卧室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陈青柚脱掉袜子,原本已经不再流血的伤口又流出新鲜的血。

她找了一件旧t恤包住伤口,坐到桌前,记录今天所发生的事情。

小到刷牙洗脸这样微不足道的事,大到黎书发了至今为止最可怕的火这样严重的事,都记录的清清楚楚。

这是实验刚开始没多久,徐至安随口提到的一种把握生活节奏的方法。

记录让她知道自己的一天、一周、一月、一年是怎么度过的,也让她知道一天、一周、一月、一年能如何度过。

控制感在一天天的记录中产生,每一天记录的内容则让她意识到人能控制的只有自己,平静感随之而来。

也不知道黎书要如何才能获得平静?

反正她单纯地爱上他肯定是不可能让他获得平静的。

陈青柚想着要不要给徐至安和孙波发消息报备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顾虑太多,始终没能将消息发出去,反而转到其他app开始在网上闲逛。

程清佑新节目录制结束的帖子跳了出来。

这是大数据的错,不是她陈青柚无法控制好奇心引起的。

他第二档综艺节目竟然是婚姻类的,而且是当观察室的嘉宾。

看来他已经结婚了。

“你结婚了?”郑琳盯着程清佑左手无名指的戒指惊讶道。

“我不能结婚?”程清佑掏出包内的笔记本电脑,“这是我同事让我帮她还的电脑。”

电脑上满是贴纸,菠萝、吉他、七星瓢虫、猫咪等等,应有尽有。

郑琳抚平左上角翘起的小狗的头,笑道:“那倒不是,只是没想到你这么早就结婚了。”

程清佑拉上包链,瞧了她一眼,说道:“能有你早?”

“这倒也是。”郑琳瘪了瘪嘴说,一秒后,反应过来他是替女同事来还电脑的,问道:“我听斯年说你去上海工作了,这是又回安城了?”

“嗯。”程清佑拎着包站在原地,四处张望,斜阳洒在窗边的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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