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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黑与白之间的真实VI(2 / 4)

“咦?”众人露出惊讶的表情。

“怎可能?”俞永廉说:“房间内和房间外加起来就是全都的可能!哪有东西既不在房间里亦不在房间外?”

“是在房门上吗?”棠叔插嘴说。

“嘟嘟。”这一声就像是“好尝试,可惜不对”。

“没有东西可以既不在房间里亦不在房间外啊!”俞永廉嚷道。

“哔。”难得的肯定答案显示在萤幕上。

“没有?”骆督察一副沉思中的样子。他说:“师傅你想说的其实是,死者没有留下死前讯息”?”

“哔。”

“这老头的脑袋坏了啦!刚才说有死前讯息,现在就说没有……”俞永廉嘲讽道。

“不,我明白师傅的意思了。”骆督察亮出笑容。“他想说‘死者没有留下死前讯息’就是最明显的死前讯息’。”

众人不解地瞪着骆督察。

“我们最初以为凶手是强盗,这种情况下,死者是无法留下死亡讯息的,因为他并不认识犯人,不知道该留下什么。可是,经过调查后我们发现犯人是死者的家人,那么,死者就应该知道可以留下什么简单明确的讯息。”

骆督察瞥了床上的老侦探一眼,继续说:“再来的是客观条件。首先是死者有没有能力去留下一字一句。死者腹部被鱼镖刺中,大量失血,就算他找不到笔,用手指沾血也可以留下指出凶手的线索。虽然死者有被捆绑的痕迹,但死者被发现时,手脚并没有被绑住,可以自由活动,证明他有能力去提供死前的情报。其次是时间上能否容许,从死者的情况来看,他亦有足够的时间去留下讯息,因为相册上沾满他的血指纹,证明他死前翻看过相簿。可是在这些优势下,他完全没有留下半点资讯,这就显得很不寻常。”

“所以这个没有讯息的讯息是指什么?”棠叔问。

“死者可以留下讯息但没有,说明了……死者宁愿死去也不想人知道凶手是谁。”骆督察这句推论,让众人哑然。

“你意思是他要保护凶手?”

“哔。”一直没有发出声音的电脑,因为棠叔的这一句话而复活了。

“或许……或许那个死前讯息被凶手擦去呢?”蔡婷问。

“唔……不对。”骆督察说:“死者身受重伤之时,他没有向门口爬过去,反而爬到书架旁拿起相簿,就像是放弃了求救。他很可能觉得自己快死,为了保护凶手,宁可静静地在一角假装被强盗所杀。”

骆督察突然面露笑容,像是在迷雾中看清真相的样子。

“我想我了解案发前段的情况了。死者跟凶手在书房谈话,凶手因为某事被惹怒,拿起花瓶打昏了死者。凶手或许以为自己错手杀人,于是连忙把房间布置成被劫的样子,拿工具撬开枪柜,又在保险柜上留下痕迹,再把书架上的东西扫到地上。这时候,死者苏醒,凶手一时情急,再次用花瓶打昏死者。或许他害怕自己被告发,或许因为其他理由,这时候他真的动了杀意。他用防水胶带——嗯,我想是从枪柜中取出吧,既然有潜水用具,有防水胶带亦很合理——他用防水胶带捆绑死者手脚,再打开窗子,用胶带在窗子外面伪装被侵入,然后利用鱼枪处刑。”

骆督察停顿一下,继续说:“凶手用鱼枪射击死者后,以为死者已死,于是解开捆绑死者手脚的胶带,逃离现场。凶手不知道,原来死者未死,之后死者以仅余的气力爬到书架旁……”

“等等,为什么凶手要解开捆绑手脚的胶带?”蔡婷问。

“这……”骆督察一时语塞。

“哔。”

“师傅,你有话要说?”

“哔。”这句话就像“当然”。

“是刚才蔡婷所问的问题吗?”

“哔。”

“那么,凶手是故意解开胶带的?”

“哔。”

“凶手这样做……是为了转移视线?”

“嘟嘟。”答案是NO。

“是为了杀害死者?”

“嘟嘟。”答案仍是NO。

“是……因为凶手的失误,不得不解开?”

“哔。”

骆督察左手摸著下巴,亮出沉思的表情,除了俞永义沮丧地垂下头,其余四位嫌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期待他解读出老侦探的想法。良久,骆督察忽然抬起头,向床上的老人问道:“师傅,我刚才的推论是完全无误,连”次序“也说中了?”

“哔。”

骆督察脸上再次泛起笑容。他对蔡婷说:“凶手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什么错误?”

“他搞错了次序。”

“什么次序?”

“把胶带贴在玻璃上伪装入侵,和捆绑死者的次序。”骆督察满意地说著。

众人因为这句话露出疑惑的表情,倒是阿声首先说话:“对啊,如果是入侵者,一定要先打破玻璃窗,进入室内再捆绑死者。如果反过来,鉴证人员搜证,就有机会发现问题——贴在玻璃上最底层的胶带,不可能跟死者手脚上的胶带接口吻合!”

假如犯人先在玻璃窗上贴了两张胶带——称为一号和二号,,再从胶带卷撕下两张捆绑死者——称为三号和四号,那么,一号和二号的接口相连,一一号和三号相连,三号和四号相连。不过,如果犯人先捆绑死者,再在窗子上伤装有人入侵,就会出现怪异的情况——被二号胶带盖著的一号胶带的接口,会跟三号或四号的吻合。

“胶带的搜证技术在美国早有研究,我读过相关的研究报告。”骆督察说:“凶手应该是行凶后才发现自己犯下这个错误,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解开死者手脚上的胶带,一是撕去玻璃上的胶带带走。前者较后者合理,因为后者他不但要处理胶带,更要处理碎玻璃。”

“但我看不到前者和后者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多了几片碎玻璃要处理吧。”俞永廉反驳道。

“胶带可以烧毁,但玻璃不能。”骆督察说出这句时,恍似已看穿一切。

“烧毁?”胡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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