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寡妇的邀请(1 / 2)
没多久的时间,凌紫衣这边好了。
“你的衣服,给你……。”
林晖急忙将自己的破烂麻衣穿上。
衣服上还残留着凌紫衣的体温,当然了,那种属于少女的淡淡体香更是久久不散。
味道好极了。
林晖穿好衣服以后拿起来匕首,从火堆上烤着的野猪肉上割下来一块递给了凌紫衣。
“吃点吧,你还很虚弱,需要补充体力。”
看着林晖手中的匕首,凌紫衣眼睛都直了。
“你啥时候把我的匕首拿走了?”
“你这叫什么你知道吗?你这是偷,小偷。”
“别说的这么难听行不行,我就是借用一下而已。”
林晖把玩着手中的匕首,眼中满满的喜欢,作为特种兵出身的他,对这种冷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亲和感。
何况按照这个时代的铸造工艺来说,这把匕首已经非常完美了,纹路清晰,锋利异常,手感极佳。
更主要的是大小刚刚好,是近身格斗和暗杀的绝佳武器。
“你这匕首我非常喜欢,这样吧,你送给我,就当是报答我了,如何?”
说完之后,不等凌紫衣答应,林晖先收起来再说。
看见这一幕,凌紫衣直接无语,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不过人家救自己一命是事实,也就没说什么。
拿起来一块野猪肉啃起来。
一边吃一边问:“野猪死了?”
“死了。”
“怎么死的。”
“我杀的。”
“你杀的?”
凌紫衣眉头一皱。
“除了我,这山里还有别人吗?”
“也对……。”
凌紫衣突然间认真的端详了林晖一眼,眼神发生了变化。
那头野猪的情况她很清楚,力量很强,箭矢只能造成些许皮外伤,根本就杀不死。
可是林晖居然将野猪杀了,更重要的是,林晖居然毫发无伤,怎么可能呢?
看上去眉清目秀,个子虽然很高,但是身板很弱的样子,应该就是个吃不饱饭的猎户而已,为什么会这么厉害?
凌紫衣想不通,也就不在想了,继续吃肉,很快一块肉就被凌紫衣消灭了。
“再给我一块。”
林晖诧异的看着凌紫衣:“你还能吃得下?”
“怎么就吃不下了,你一个大男人能吃得下,我就不行了,小气……。”
“呵?”
林晖又割下来一块烤熟的野猪肉递给了凌紫衣。
当两人吃饱以后,外面的风已经停了,雪也小了很多。
凌紫衣站在山洞口往外看了看,然后说道:“我要走了,但是走之前我要警告你,这次是你救我一命,这份情我记着,但是你要敢把其他的事情说出去一句,我就杀了你。”
林晖无语的笑了,不就是脱了你的衣服嘛,多大点事情,我家媳妇的可比你的大多了,我夜夜把玩呢,谁稀罕你的两个枣啊。
没等林晖说话,凌紫衣已经出了洞口,几个箭步就消失在雪地里。
真正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林晖也没有继续停留,熄灭了篝火,然后将野猪一分为二,带走一半,将余下的一半藏起来。
不过藏的时候可让林晖为难了,因为山里野兽多,一旦被其他动物循着气味找到,下次来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为了不被其他野兽给吃了,林晖藏的时候格外小心,挖出来一个大坑,将野猪肉放进去以后又用雪一层又一层盖起来。
直到他觉得彻底得隔绝了气味才罢休。
至于剩下的野猪肉,林晖找了两根藤曼,绑起来背在背上,这才下山。
感受着背上沉甸甸的肉,林晖的心情好极了,嘴里哼着新时代的流行歌曲下山了。
同时还在盘算,这么多肉啊,吃,整个冬天绝对足够,要是想吃别得,还可以拿着野猪肉或者家里的鹿肉去县城换银子买米。
想想都美滋滋。
下山以后,刚刚进村,林晖就遇见了一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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