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十六话】崩溃的死神~:by死神(2 / 4)
直到大学毕业,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东方神国公务员序列。
我认识了我的第一位人类朋友。
他是我的同事,斯密斯,和我同一批考上的公务员。
斯密斯不介意我土气的打扮。
工作结束后,我们一起去喝酒,谈天说地。
他喜欢音乐。
金属、朋克、摇滚……
在他的带领下我也喜欢上了那些飞扬的旋律。
那时我们经常分享cd,一起去演唱会……
后来,在业余时间我们还一起搞一些音乐创作,自娱自乐。
我也开始学会打扮自己——
我在面具上涂上金属镀层,为此我还和父亲大吵了一架。
我在衣服上扣上金属链条、黑色斗篷上喷上火焰狼头,那时最流行乐队的符号。
我在手指的骨头上带上造型夸张金属戒指,它们在我走路时会碰在一起叮当作响。
当然这些外在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性格也发生了改变。
我开始乐观,积极,健谈……
同时也开始愤世嫉俗,特立独行。
最重要的重点是,我在一次演唱会上遇见了我的妻子——
稻神。
斯密斯和我在玩音乐时结识的朋友们参加了我与稻神的婚礼。
在婚礼致辞上我激动得面具都在颤动。
如果没有我的这些朋友,没有斯密斯……
我不可能找到与自己志趣相投,而且如此美丽温柔的妻子。
因此我把斯密斯请到了台上,为我的婚礼见证。
可当他经过我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花白的头发。
这是我第一次深深地体会到,人类这种生物与我们不同。
他们的寿命非常短暂。
斯密斯老了……
几十年的时间,就足以让他变得身形佝偻,头发花白。
直到今天,每逢周末我都会去斯密斯的墓地逗留片刻。
和他聊聊音乐,聊聊工作……
神也是会成长的……
我开始成熟稳重起来。
我改变了发型,穿上过去嗤之以鼻的正装。
唯独面具上的金属镀层我始终保留着。
这是对那段年少轻狂时光永远的回忆……
也是对斯密斯的纪念。
我喜欢人类。
尽管他们生命短暂,却活的全心全意,多姿多彩。
想到这里,我手指骨不禁捏紧了。
我绝对不会屈服于那些神!
就算他们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神国高层。
如果眼前这两位异世界的人类能够帮助我们对抗「诸神教」,任何羞辱我都不在乎。
「亲爱的,我去购买食材,以便为尊贵的客人呈上丰盛的晚餐。」
妻子为我们递上茶饮和果品,穿上外套出门了。
「大叔,你能把你那面具摘下来吗?闪闪的怪幌眼睛的。」
我选择了无视人类男性。
「这位美丽的小姐,您的美貌如同天上的星辰般耀眼,您真如我所猜想的,并非我们世界的人类吗?」
人类女性居然脸红了……
如果异世界的人类和我们世界的人类在这方面风俗差异不大的话……那么这代表着她害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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