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福尔摩斯旧译集:歇洛克奇案开(3 / 4)
此少年引特来伯之领缘,擒之而出。既至门外,以足蹴之。特来伯已落街心,向门大詈,詈“狗”不已。门中少年以棒指之曰:“汝敢更来,当痛尝此棒,惩尔侮辱闺秀之罪!”以状卜之,少年尚欲痛惩其人。
特来伯则扶醉而逃。逃及吾车之侧,似不能行,则谓吾曰:“为我驱车至夏立迭逆旅。”
吾既得此人,则大悦。然又防吾肺之炸,则立宁其神,徐驱吾车,决计诛之。在法,宜驱车僻处,了此崄暴,本不欲驱彼屋中。顾此憾又渴而思饮,则斥吾停车一酒肆之外,尚命吾待之。
既出,天已昏黑,醉乃逾甚。吾思彼精神已惘,但于此空屋中了之,足矣。
诸君幸勿以我为暗杀也。然吾即暗杀亦属公道,实则鄙而不为。且本预立计策,与之决斗以定生死,亦不以刀枪从事。
当吾未报仇前,以贫故,曾在美洲为药肆厮仆,又在竟克书院化学屋为佣。一日,教师辨毒药性质,即语学生以南亚美利加野人箭锋之傅毒药,性至烈,但得一厘即可立时毙命。吾即识此瓶式,藏之。
吾又曾在药铺为佣,故审合丸之法,入水可以即融。则又为一形式相同之丸,中不傅毒。每两颗一平一烈,共装一小盒中。见彼二人,令彼自捡而服。惟天所授吉凶听之。因思此等决斗,较诸以枪论决者,或不骇人。
吾自得此药,时守其盒。今夕适为吾用矣。
时为十二句钟以外,大雨如注,且起猛风。天色虽惨,而吾心之乐,几欲大呼而自庆。诸君听之,果使专心一事,二十年讫无所成,一旦遂志,意能无得?吾此时出火柴吸雪茄,以宁吾神,然二手颤,两太阳穴亦趯趯而动。似在阴中,恍惚见约翰·佛里尔及露西为吾车之导。
至于白列斯敦空宅之中,万声都渺,但闻簷溜。吾望车中视之,见特来伯蜷缩如蝟。
吾进,摇其身曰:“下车矣。”
特来伯曰:“可。”彼以为至逆旅中矣。
下时,随吾同进。吾尚扶掖其人。彼在醉中,东西莫辨。吾启扉入其人。
敬告诸君,吾入时,实见有约翰父女阴魂为导。特来伯入时,则顿足曰:“胡黝黑至是?”
吾曰:“少须,即得灯。”遂即囊中出残烛,以火燃之。火燃,吾即问之曰:“特来伯,汝谓我何人耶?”
彼先张其醉眼,模糊视吾。已而,手足皆颤,吾知其醒矣。向后而退,额汗如濯,牙震不已。吾力当其扉,格格而笑。须知天下复仇而幸遂其心,则得意事莫此为极矣。
吾斥之曰:“狗!吾自盐湖城追狗,至于圣彼得堡。汝术良佳,大能避我,今日落吾手矣。非尔,则我决不能更见明日之阳光。”
彼闻言,愈瑟缩,亦知吾心已类狂易。即吾,亦自觉之。而太阳之趯趯者,乃愈厉。幸而鼻衂涌出不止,神息为清。问之曰:“汝尚忆及露西·佛里尔乎?汝之报应虽晚,然幸未能脱却死路。”
吾语时,特来伯几颤而乞命,然亦知吾坚定,求且无益,遂亦弗求,但曰:“汝今将谋杀我矣。”
吾曰:“非也。孰愿谋杀此狗?尔当日夺露西于山洞中,枪毙其父,逼露西殿汝群雌,此尚谓有人心乎?”
特来伯曰:“彼父非死吾手。”
吾曰:“女儿之节,何人所污?”即出一盒,置其前,曰:“上帝鉴临。汝自择其一服之,其中一毒一平,汝先得其一。余丸,我自服之。俾我观之,世界中究竟有无公道。”
此时,特来伯大震,求吾贷其死。吾出刀震之。特来伯不得已,始就药盒。
特来伯先服其一。余其一,我服之。二人对立,待药力发。
可一分钟,毒药力发。特来伯凶惨之状,吾观之大悦,即以露西戒指置其目前令观之。未移时,二手尽缩,即尔仆地大呼,立死。吾力翻其尸,以手按其胸际,已不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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