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福尔摩斯旧译集:呵尔唔斯缉案(5 / 5)
初,我等到墨林根时,适五月初三,随假寓思格立须客栈,系斯丹勒所开者。此人心地明白,操英语亦甚好,曾在伦敦格老斯物馁充管厨者三年。是月四号,我等听伊说,思出外游山,晚即拟住洛生劳村庄。
先是,斯丹勒再三叮嘱,过黎晓薄瀑布时,切不可不细玩山景。及至瀑布处,在山半倒注,境险可怖。水因雪融,盛涨而下,涌进深谷。复从深谷涌起波沫,恍若火焰之熛突,然后冲入大峡。
是峡四面皆黑石,瀑布汹涌澎湃,匒匌相豗,足使观者目眩神骇。我等立在山边,向下注视,闻水声与黑石相激,有如千军万马,鼓噪而前。
瀑布四周,修筑有路,但其路中断,观者回时,必仍由原路来。我等转身向原路回时,见一瑞士童子,手持信奔向我等。
其信上有客栈戳记,系栈主致余者。信中言我等离栈几分钟后,有英国妇人来栈。此妇素患痨症,前在代服斯过冬,现往罗叟访友,路过此地,旧症复发,病势危在旦夕。伊心中但求有一英国医士来诊,死亦瞑目。因求余回栈,以偿该妇之愿。信尾并有如余果能俯允回栈,栈主感同身受。因此妇不欲瑞士国医士诊治,将来设有不测,恐将惟伊是问。
余思栈主苦求,不容推却,即以同乡妇女将死于异地,亦理应为之诊治。但须与呵相离,又为踌躇不决。嗣与呵商定,余回墨林根,呵留瑞士童子引路陪游。呵云伊将在瀑布处多游片刻,缓步过洛生劳村,晚即俟余于此处。
余临行时,见呵背向山石,观水涌流。不料只此情形,不堪回首也!
余将近山坡,复回顾,已不能见瀑布,只能见弯曲之路。此路盘旋山半,可复至看瀑布处。在此路上,余忆有一人飞奔,系衣黑衣。其行路之有力,至此时尚留脑部。但余紧要回栈,初不理会。及至墨林根,已有一钟之久。
斯丹勒立在廊下。余问曰:“妇人稍愈乎?”斯面形诧异。
余当其眉惊耸时,心已停跳,将信从袋中取出,问曰:“此信非汝所书乎?栈中无病人乎?”
栈主曰:“非。信上所盖栈房戳记,大约是身高英人所盖。此人,汝等走后方到者。”
余不待其说毕,赶即回路。余先来,走一钟时,及重回至黎晓薄,虽极力奔走,已费两钟时候。呵之木棍,仍靠在山石。而其人已渺无迹。余虽大声呼唤,无人答应。虽有回音,无非山谷之应声耳。
细想呵之木棍,使余心碎。可见伊并未至洛生劳,必仍在此条小路上,一面是山,一面是陡坡,及仇人赶到,尚未走开。此时,瑞士童子亦不知去向。谅伊亦是莫之党羽,听莫,与呵为难。然则究竟实情如何,谁能言之?
余心已骇极。因定心一两分钟,细思此事,觉并不费解。余先与呵晤谈时,已至路之尽头。呵放木棍处,即可以识其地。此地之土是黑色,因波沫冲激,其土甚松,即飞鸟行过,亦见爪印。尚有两条足印。显而易见,其足印无回步形迹,离余所立地几码,其上仿佛翻乱。山峡边上所生蔓草,亦经踏烂扯断。余以面近地,向下俯视,波沫皆泼面。自余走后,天已渐暗,余复大声呼唤,其应声仍似前。
幸而余尚能觅见好友与余永诀之书。因伊放木棍处,余见有物燦然,伸手取下,是银纸烟盒。此盒,呵常佩带于身。余取下时,见盒下压有一小方纸,随即飞至地面展视。共有三页。此三页纸,系从一记事小薄内撕下者。此纸系写与余。观其书法之工,字句之明,与在书室内作书无异,即可知其为人之从容不迫矣。
其书云:“滑震兄。承莫允我写此数语,然后再论彼此是非,并将伊如何避巡捕之法,并如何打探我等动静,尤足见才情之高。我能为酬酢场中除莫,使不再有此人,我愿已足。惟我亦不能再见我友,为黯然耳。我先已与兄言及我所办之事已到极顶,如此结果,我复何言?顷以实情告兄。此墨林根来信是假,我早知之。我故放兄回去,使我与莫之事,终可定局。所有可证莫党羽之罪,皆在我书桌屉内,请嘱副捕头攀透生去取,在一张蓝纸封套内,外面注有‘莫立亚堆’字样。所有我之家产,我在英国未动身时,已早布置妥帖,并交我弟麦阔劳傅忒。尊夫人处,代为致意。书不尽言,云云。”
呵之书所言如此,而我尚有说焉。
唤熟悉者查勘该处情形,始知二人彼此相持,滚至山下。但是山水涌流太急,尸身莫从捞获。所有罪业最深之犯,及能替人除恶之元首,只能永葬此间。而瑞士童子亦从不再见,想系莫所用之人。
至莫之党羽,均由呵所记证罪。而党首所作恶事,审问之时,并未审得细情。我现所以写此篇之故,皆因为莫助虐者,毁谤我所亲敬之良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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